工作总结是对自己工作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的一种梳理和总结,优秀的工作总结是对工作目标的达成情况进行评估的,下面是美篇六六网小编为您分享的住房保障工作总结6篇,感谢您的参阅。
住房保障工作总结篇1
根据《关于切实做好20xx年城市住房用地管理和调控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xx]2号)文件精神,今年城市住房用地供应的重点任务和基本要求是:“稳供应、保民生”,以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所需用地为重点,及时编制公布城市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并认真实施,确保20xx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落地,确保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和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总量的70%,确保城市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总量不低于前2年年均实际供应总量。现将我市保障性住房项目土地供应情况汇报如下:
一、保障性住房项目土地供应情况
根据省住建厅提供的《晋中市20xx年保障性住房年度新建项目基本情况及进展统计表》,我市20xx年保障性住房年度新建项目共计81个,面积共计1872.29亩。截止目前,我市已供应保障性住房项目共计21个,面积共计545.07亩,其中:廉租住房项目土地共计17.51亩;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土地共计9亩;经济适用房项目土地共计402.09亩;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土地共计116.47亩。在未供应的保障性住房项目中,有17个项目已办理预审,面积共计1051.45亩。
我们严格按照省厅和市政府的要求,依照保障性住房供地计划逐宗督促相关用地单位积极办理用地手续,并主动协调有关部门尽快出具办理保障性住房供地手续时所需的材料,在材料完备的前提下,我们为用地单位加快办理供地手续,为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及时开工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在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中存在的困难
一是保障性住房供地计划编制及落实存在一定难度,供地计划数大量节余。
从今年全市住宅用地供应情况来看,各县(市、区)编制的保障性住房供地计划用地规模偏大,盘活存量难以解决。主要原因是在制定计划和统计时口径不统一,未考虑实际用地中利用存量土地等因素。用地计划是按照房管等部门确定的保障性住房项目意向以及改造计划来测算的,许多利用原址、多余安置房源和政府回购的保障性住房建设无需供地,造成计划用地大于实际用地面积。各县(市、区)需要依据当地实际情况科学调整今年的保障性住房供地计划,切实把计划落实到地块,并进一步加快供应进度,争取在年底前完成任务。
二是跟踪监管难到位。
当前,保障性住房建设仍然存在着一些不规范的行为,违规操作、边报边用、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现象时有发生。
一是由于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和批后监管体系正在逐步完善中,尚未真正实现批、供、用、补、查全程监管;二是部分廉租房项目,是由政府实施的中央新增投资项目,为保证施工进度,存在未批先用、边建边报的现象。
三、今后在进一步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中土地供应方面需要做到以下两点。
一是实行务实的`年度保障性住房供地计划政策。按照保障性住房建设规模测算、确定供地计划,要根据实际新增建设用地需求情况测算,并核实存量土地项目是否为利用原址、多余安置房源和政府回购,不需要供地的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合理的制定年度用地计划,使供地计划与实际情况相符。
二是进一步加强批后监管,规范保障性住房用地秩序。要严格执行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制度,进一步加强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供应信息公示和公布工作。加强对保障性住房用地的批后监管和执法监察,要依法查处违规操作、未批先用、擅自改变用途等违规行为,规范用地管理秩序。保障性住房建设中棚户区改造涉及拆迁补偿安置等问题,需要把棚户区改造与危旧房整治和历史文化街区、文物古迹保护结合起来,严防大拆大建。
保障性住房建设是20xx年城市住房用地管理和调控的工作重点,为确保今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落实,供地政策贯彻执行到位,今后我们要重点加强对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用地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克服各种困难,确保完成今年保障性住房供应计划的任务。
住房保障工作总结篇2
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一)开工率。2017年省政府下达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共12720套。截至目前,我市共开工保障性住房13305套,占目标任务104.6%,其中公租房开工套数4055套,城市棚户区开工套数9250套。
(二)基本建成套数。2017年我市保障性住房工程类项目基本建成目标任务11412套,截至目前,已基本建成13329套,完成目标任务116.8%。其中公共租赁住房基本建成5355套,城市棚户区改造基本建成7974套。
(三)分配入住数。2017年我市分配入住目标任务数4295套,截至目前,我市共分配9998套,完成目标任务232.78%。其中公租房分配5600套,棚户区改造分配4398套。
(四)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户数。2017年我市新增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目标任务是20户,到目前我市共新增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20户,占目标任务100%。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制定工作规划。根据省厅要求,我市在《**市棚户区改造规划(20**-2017)》的基础上,结合实际重新拟定了《**市城市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计划(20**-2017)》,计划主城区3年内改造棚户区3217户,改造面积50.46万平方米。原则上要求不再新建安置房,采取货币化安置方式(购房券)进行安置。
二是强化督查调度。市委召开了专题会议专门研究部署住房保障工作,市政府也通过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等形式多次研究、调度住房保障工作。并调整了主城区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市长担任组长,贵池区政府及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
三是完善政策措施。为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进度,推进落实货币化安置。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主城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池政办秘[20**]87号)和《**市主城区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实施方案的通知》(池政办[2017]44号),并结合工作实际,对《**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
四是加强后期管理。提请市政府修订了《**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办法》(池政[2017]1号),扩大了住房保障覆盖面。对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并轨进行细化,实行保障性住房统一房源筹措、统一资金使用、统一准入条件、统一分配程序、统一后期管理。对保障性住房建成后出租管理、退出管理、物业管理等作了明确规定,落实后期管养职责和资金来源。
五是积极争取资金。2017年我市共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各类专项补助、信贷、公积金增值收益7.41亿元。其中,公积金增值收益安排1000万元,争取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2.04亿元,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补助资金2.5亿元,开发银行授信额度14.5亿元(贵池区10.1亿,站前区2.6亿,石台县0.6亿,东至县1.2亿),已使用2.77亿(站前区1.1亿,贵池区1.5亿,石台县1700万)。
住房保障工作总结篇3
按照报送工作总结的通知,我局赓即对照《xx县2017年县级部门防震减灾工作目标考核细则》(宝震字〔2017〕42号)文件要求,对各项工作进行了自查,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领导,层层落实责任
为着力减轻地震及次生灾害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我局高度重视防震减灾工作,严格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协调配合、快速反应”原则,经局党组研究,特成立了局长为组长,其余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牵头抓、副职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合力抓的良好工作格局,并将防震减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列入资金预算。同时,领导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安排具体人员负责日常工作,制定具体应对预案,为快捷、迅速应对突发应急事件,开展好防震减灾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完善预案,强化应急准备
(一)完善方案,提高操作性。为不断提高防震减灾工作预案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2017年,我局结合建设系统特点,进一步完善了《2017年地震应急预案》、《2017年地震应对工作方案》,在“两案”中,对组织领导、工作原则、通讯联络、处置流程、报告程序、责任追究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大大提升了预案针对性、操作性、实用性。同时,严格落实了地震应急值班制度,要求值班人员电话通讯必须保持24小时畅通。
(二)加大宣传,提高思想意识。2017年,我局围绕防灾减灾宣传主题,通过召开职工学习专题会议及建筑行业每月安全生产例会、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加强学习《突发事件应对条例》、《防震减灾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应急知识,进一步提高建设行业者防灾救灾意识和能力。
(三)整合资源,组建应急队伍。县规建局整合各科室人力资源,建立了一支由30人组成的应急队伍,并将局质监站、建管科等科室主要技术力量和加固维修、应急抢险排险、大型设备所有者登记在册,以便应急时能及时调动人员和设备,确保应急抢险排险工作顺利开展。
(四)震前准备,完善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按照灾后重建总体规划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完成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设,确保发生应急事件时群众有避难之所。目前,已完善xx县新中学、红军广场、灯光球场、熊猫广场、灵关避难场所等多处应急避难场所功能建设和标识标牌设立。
三、强化监管,加强技术指导
(一)严格执行报监程序,监督抗震设防备案。为了全面加强全县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监管,防御与减轻地震灾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备案行政权力事项程序,我局要求所有在建工程,报送施工图审查材料时,必须提交经县防震减灾局审定的《xx县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备案登记表》,确保建设工程达到8级抗震设防要求,凡未提交或未按程序审定的,将不予通过施工图审查,不予审查备案。今年,在建项目报监备案9个,均完成抗震设防备案登记。
(二)重点排查,确保在建工程抗震能力。今年汛期期间,我局组织质监站、规划科等技术人员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工地现场,对全县范围内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房屋建筑及基础设施进行了灾害风险隐患排查,要求各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设计要求进行施工,杜绝偷工减料等不良行为。同时,强化对施工现场临时建筑、塔吊、施工用电、井架、脚手架、工棚、基坑边坡、在建墙体等重点部位和环节的检查,对发现的风险隐患,明确到人,落实责任,积极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切实将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期间,共发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114份,均限期整改完毕,达到抗震能力,切实将防灾减灾工作落到了实处。
(三)发放农村抗震设防书籍,提供危房改造技术指导。为确保农村危房改造达到竣工验收要求,我局抽派技术人员深入各乡镇,为危房改造户发放了《农村抗震节能住宅建设实用指南》等书籍共100余本,为实现农村居民住房达到防震要求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2017年已完成农村危房改造94户,并完成竣工验收。
四、积极完成相关工作
1.积极参加市、县组织的防震减灾相关会议和培训,切实提高防震减灾工作能力和水平。
2.及时签收相关文件,上报相关数据报表等;及时完成市、县下达的防震减灾工作目标任务。
3. 认真完成了市、县防震减灾相关工作任务。
五、存在的不足
今年,我局防震减灾各项工作均顺利开展,但还存在诸多问题。一是实战经验不足。虽然我局的应急预案体系机构已经建立起来,人员队伍也已经落实,但现场处理经验不足,实战能力不强;二是经费严重不足。目前用于办公开支的经费不足,造成安全设施简陋,应急技术装备水平低,应急物资储备不够的局面;三是应急演练极少,效果也有待进一步提升。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严格按照县委、政府及县防震减灾局相关工作要求,抓好薄弱环节的重点突破,加强管理和模拟演练,切实抓好防震减灾工作,为减少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损失作出贡献。
住房保障工作总结篇4
一、xx年住房保障工作完成情况
xx年是我市住房保障五年规划实施的第一年,也是住房保障工作取得较大发展的一年。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5月1日,我市出台了廉租住房、经济租赁房、经济适用房和限价商品房四个住房保障管理办法,制定了住房保障工作五年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7月初,市委、市政府确定了新的20项民心工程,提出全年为12.9万户中低收入家庭提供住房保障。
xx年,新建保障性住房585万平方米、9万套,租房补贴4万户,全年累计为13万户中低收入家庭提供住房保障,比xx年提高了75%。
xx年我市的住房保障工作与往年相比,有三个特点:一是保障性住房建设规模为历年之最。新建保障性住房585万平方米、9万套,比xx年增加了1倍。二是住房保障受益面大幅拓宽。廉租住房租房补贴由最低收入家庭扩大到低收入家庭,租房补贴家庭达4万户,其中新增2万户,是xx年的7倍;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由拆迁家庭扩大到非拆迁的孤老、大病、残疾家庭;推出了限价商品住房制度,为广大非拆迁中低收入家庭改善居住条件提供了新的方式。三是政策创新点多。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的原则,组织建设了租赁型经济适用住房,可售可租,引导群众住房消费,增加租赁房源供应;鼓励有空置房的家庭向低收入家庭出租房屋,根据出租期限长短给予补助;对申请家庭由租到住房给补贴提前至取得补贴资格即计算补贴;建立会审机制,对不符合申请条件,但确有特殊困难的家庭,经区县房管、民政、街道等部门会审同意后可申领补贴;鼓励有条件的家庭及时改善住房条件,放开了对经济适用住房购买5年后方可上市销售的规定,拉动居民购房消费;等等。
为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把好事办好,主要从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完善政策、推动保障性住房建设、提升服务管理水平、开展广泛宣传、妥善处理维护稳定工作等几方面开展了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去年5月1日以来,我局会同市民政局召开了5次由市有关部门、区县政府、区县房管和民政部门、街道办事处参加的全市性住房保障工作会、培训会、推动会和现场交流会,统一思想认识,推动工作开展。延龙局长除参加上述会议外,在政策实施的关键环节,还多次主持召开了18个区局长会议,进行重点推动。
为落实住房保障工作责任目标,由市政府印发了《关于落实xx年住房保障和拆迁安置工作责任目标的实施意见》,将xx年住房保障工作目标逐项进行细化分解,把责任落实到区县。明确建立考评机制,对各区县的工作完成情况实施目标考核,并组成督查小组,对18个区县的住房保障工作实施情况进行督查。
(二)细化完善政策
四项住房保障新政策实施后,不定期地组织开展专项调查活动,听取意见和建议,确保政策制定贴近群众需求。
一是广开言路,分别组织召开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街道办事处基层工作人员以及享受住房保障和未享受住房保障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参加的座谈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住房保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从困难群众的实际需求出发,对住房保障政策进行了细化。如,在廉租住房租房补贴的住房面积认定上,对阳台、壁橱或者伙用的部分,都不计算住房面积;对老少三代或有异性大子女的家庭,住房面积标准提高30%掌握;原住房拆迁、出售超过1年的,可不计算现住房面积。在限价商品房申请人口认定上,增加了申请人未婚子女可以申购等等。
二是为解决低收入家庭市场租赁住房难的问题,开展市内六区存量空置房源调查和最低收入家庭租房意向调查,召开相关区县街道办事处和房地产经纪机构座谈会,多方征求支持低收入家庭租赁住房的意见和建议,为建立租赁房源信息库和建设租赁型经济适用住房提供决策参考,使租赁房源供应贴近群众需求。
(三)推动保障性住房建设
按照高丽书记“下大力量抓好住房保障工作,为群众多建房、建好房,更好的满足广大中低收入群众的住房需求”的指示,大力推动各类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工作。
一是对应新建的5万平方米、1000套廉租住房,变集中建设为分散建设,采取由市内六区从在建的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项目中配建的方式,用于向本区内符合条件的家庭进行实物配租。配建的廉租住房已全部落实,配建资金也已划拨到位。
二是对规划建设的380万平方米、6.23万套经济适用房,克服了宏观调控带来的资金筹措困难,保证了按时开工建设。
三是对限价商品住房,开工建设了昆俞北路、张贵庄路、津滨大道南侧等7个项目、150万平方米、2万套限价商品住房,部分项目已上市推出。
四是启动租赁型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同时,积极协调中德储蓄银行落实了建设资金。
为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积极采取多项措施,一是完善保障性住房融资机制,搭建银企合作平台,帮助开发企业解决融资问题。拟定了利用住房公积金支持租赁型经济适用房建设的项目贷款融资方案,与中德储蓄银行就支持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达成了贷款总额为200亿元的合作协议,与建设银行就组织银团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危陋房屋拆迁达成了共识;二是加快前期工作,做好保障性住房的立项、选址、规划设计、用地审批等各个环节的协调工作,确立了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审批的“绿色通道”,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三是加大调度、协调力度,把保障性住房项目的调控、监管纳入常规化管理,及时解决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使保障性住房早开工、早上市、早惠及群众。
(四)提升服务管理水平
一是落实市政府《天津市廉租住房管理办法》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廉租住房小区的日常管理,将彩丽园、金堂家园、联建里以及瑞贤园、瑞秀园4个廉租住房小区全部交由所在区政府,实行属地化管理。
二是为提高审核工作效率,确保完成xx年全市住房保障工作目标,成立了住房保障工作综合协调办公室,重点协调建设、规划、物价、民政等方面。主动帮助建设单位与相关部门联系手续办理事宜,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规划审查,加快开工手续的办理。对各区在保障对象资格审核、实物配租、发放补贴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每天集中会审,当天解决不过夜。
三是为方便低收入家庭租赁住房,开设了中低价租赁房源网页,免费提供适合低收入家庭租赁的房源信息,搭建信息平台。房源信息来自于各区县房管局、中介机构和有空置房屋的个人三方面,除网页外,还通过电视台视讯频道对外发布,为群众及时了解房源信息提供更加快捷的途径。
四是进一步完善经济适用房申请审核管理,对各区经济适用房申请要件审核、档案管理、系统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建立被拆迁户明细备查制度,确保经济适用房用于保障拆迁家庭安置使用。
(五)开展广泛宣传
一是通过电视、报刊等媒体集中宣传。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新华社、天津广播电台、天津电视台、天津日报、今晚报、人民网等媒体对住房保障新制度实施情况进行了报道,共刊播稿件314篇,录制专题节目60余期,群众热线节目30余期。二是制作了要点突出、形式生动的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政策宣传彩页50余万份,通过街镇、居委会向居民发放;统一制作了住房保障各类申请流程图,在区县和街镇受理窗口张贴,力争政策宣传到户、到人。三是在天津电视台视讯频道开辟住房保障栏目,全面宣传住房保障政策。
(六)妥善处理维护稳定工作
开通住房保障政策咨询热线,专人接听解答;积极协调,妥善化解盛世嘉园购房群众集体访事件;积极稳控经济租赁房住户集体访事件,避免“五一”敏感时期进京上访事件。完成局信访交办群众来信答复276件次,接待群众来人、来电咨询1xx余件次,完成网络信箱答复151余件次。完成有关建议提案答复23件,占全局承办工作的27%,代表、委员满意率100%。
按照住房保障规划要求,提出了xx年住房保障工作安排,经21次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确定了xx年进一步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提高保障标准,增加保障性住房供应的工作思路。
xx年能够按期圆满完成任务,得益于各区县房管局的大力支持。各区县房管局以高度的责任心和紧迫感,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全体工作人员加班加点,狠抓实干,18个区县共受理申请廉租住房租房补贴家庭2万户,超额完成了新20项民心工程中提出的向1.7万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廉租住房租房补贴的工作目标。各区县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采取了多项行之有效的措施:南开区房管局专门成立了住房保障领导小组,从本区各房管站抽调工作能力强的房管员,充实到街道办事处,配合街道办事处做好廉租住房租房补贴受理工作。在市内六区中,率先提前完成全年目标;河北区在完成年度廉租住房租房补贴任务的基础上,加大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力度,对辖区内大病、重残等特殊家庭,采取上门服务,符合一批配租一批,全年共为316户“双困”家庭配租了廉租住房,居市内六区之首;河东区xx年承担住房保障责任目标为4080户,区局领导带头深入社区、居委会、居民家庭,广泛宣传政策,主动协调民政、街道等部门,开展“一站式”服务,圆满完成了任务;红桥区、河西区、和平区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发挥房管、民政、残联、街道等部门的职能作用,充分利用会审机制,让更多的低收入家庭受益;津南区将年度任务指标分解到各镇,每个镇都有一名副镇长负责,责任到人,效果明显,在环城四区中,第一个完成了任务;北辰区充分利用区内拆迁任务量大的特点,深入拆迁片,现场开展政策咨询服务和租房补贴申请受理工作,使623户家庭享受了租房补贴,比年度工作目标超额完成24%;宁河县由主要领导亲自上手,主动协调民政部门、乡镇政府,积极开展政策宣传,深入基层挖掘潜力,超额60%完成年度目标;大港区、宝坻区结合辖区内大多数低收入家庭居住在城乡结合部,住房条件较差,住房有效使用面积较小的特点,本着以人为本、实事求是的原则,采取入户丈量住房面积的方法,使这类家庭享受了租房补贴。
我市的住房保障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是与改善民计民生,扩大内需和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新要求相比还有差距。主要体现在:低收入家庭租房率还需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尚待进一步提升,保障房源调控能力有待增强等方面,这些问题和制约因素是今后我们在推进住房保障工作中要重点研究解决的。
住房保障工作总结篇5
一年来,根据县局安排部署,对各专业人员实行了定岗定责,细化目标管理,严格按照县局考评实施方案,在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总体要求,建筑业和保障性住房统计做了如下工作。
一、做好基础工作
1、狠抓队伍建设
对于在建项目找单位领导落实了统计人员,二是对县重点项目中无论开工未开工,均找单位领导落实了统计人员。由于保障性住房是今年新增统计专业,我县尽早部署、落实人员、联合相关部门分工协作,确保保障性住房统计工作有序开展。
2、认真搞好统计培训
统计人员落实后,召开了统计人员业务知识培训会议,会上学习了保障性住房统计相关业务知识,,通过培训,使统计人员进一步提高了对保障性住房的统计业务流程及报表的填制,做到了都能及时报送报表,且确保了数据的准确度。
3、建立健全统计台账
统计执法检查后,对未建立台帐的要求全部建立统计台帐。建筑业、保障性住房统计均建立了进度台账和历史台账,并要求基层统计也相应建立好台账。
4、按时报送各项报表。
建筑业、保障性住房各相关单位,每季均能做到按时报送或提前一天报送。
二、认真撰写统计分析
根据县局规定撰写任务,截至11月30日止,建筑业和保障性住房专业已撰写统计分析2篇,信息12篇,全部在市局或省局内网刊登。
三、认真开展统计执法、数据质量大检查
今年10月份,对全县7家资质以上建筑业企业进行了统计执法、数据质量检查。经查,效果良好,没有虚瞒报现象,没有任何违法行为,所报数据准确度高,真实性强,为领导决策起到了重要作用。
四、存在问题
1、撰写资料中专题分析少,质量不高。
2、少数数据质量还有待提高。
五、今后工作打算
1、继续认真搞好建筑业和保障性住房季度报表,提升数据质量。
2、继续抓好基础规范化工作,按时报送各项报表。
3、继续撰写好统计分析资料,特别是专题分析,提高分析质量,为各级领导指导工作搞好服务。
4、继续开展统计数据质量检查,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性。
住房保障工作总结篇6
一、上半年各项任务完成情况
(一)棚户区改造工作进展情况
1、新开工项目。20xx年我区新开工项目共2个,计划改造974套。分别是,周边棚改项目一期800套和东侧棚改项目174套。截止20xx年3月底已实际新开工1284套,完成率131.83%,
2、基本建成项目。今年我区基本建成项目共3个,基本建成棚改安置房1360套,分别是镇及周边棚改项目栖凤苑安置小区496套,区周边城中村棚改项目、安置小区合计460套,经济开发区城中村棚改项目北安置小区404套。截止20xx年3月底实际基本建成棚改安置房1360套,完成率100%。提前完成全年新开工、基本建成目标任务。
(二)补贴发放工作进展情况
我区今年住房补贴发放目标任务为150户,根据目标任务时间节点,我中心于今年4月份制定《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方案》,并经区政府批准实施。截止目前,各街道正在受理、审核、录入公共租赁补贴申请家庭信息,预计受理400户。下一步,街道将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资料送至区民政局审核。
二、下半年工作计划
1、督促区棚改项目一期、东侧棚改项目根据征迁地块制定征迁公告、决定,补偿安置方案。
2、与镇镇政府联系,启动棚改项目二期征迁工作。
3、督促安置小区建设单位要积极与规划、环保、质检、消防部门对接,对项目进行竣工验收和备案,及时办理单体验收竣工报告。
4、完成补贴发放目标任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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