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签署地点和时间也可能影响其法律效力,应当予以重视,想要使合同具备法律效力,必须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美篇六六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包工劳务合同7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包工劳务合同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依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双方责任感,确保工程的顺利完工,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调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条款如下: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设计施工图纸所包含的所有内容
二、工程合同价款:本工程合同造价为人民币___元,即人民币___元整。本造价内含两年养护费用。
三、承包方式:由乙方设计,采用大包干,即包工、包料、包管理、包质量、包工期等完全总承包。承包范围和内容: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绿化工程(详见施工图)。
四、工期本工程工期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年月____日,绿化工程养护期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五、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按工程进度每月支付完成产值的`______%;
2、新工工程完工后支付工程总造价的验收合格后______天内一次性付清剩余___%的款项;
3、本工程价款不含税金。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补充协议,所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诉讼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包工劳务合同篇2
业主(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电话:
施工队(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按照《合同法》等相关法律,在平等公正的情况下签定如下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地址:承包方式:包清工。
二、费用
清包工费:¥大写:
付款方式:
1、施工队进场,施工第一天预付: 元
2、施工进度超过 元
3、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
三、工期
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工期为天。因甲方因素拖延,工期顺延,因乙方因素拖延工期,甲方可扣除乙方人工费 元/天。
四、材料
1、由乙方向甲方提供需购材料清单,甲方及时采购材料供施工方使用。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采购材料,若已采购,甲方有权无条件拒绝使用并可拒绝支付该材料的费用。
3、甲方材料送至工程所在地,乙方和甲方共同负责核对数量和配件的准确性。
4、乙方应做好材料的保管工作,禁止闲杂人等进入施工现场。
5、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携带任何建材出门,若发现此类现象,按材料价格双倍从人工费中扣除。
6、乙方提供的材料数量误差在5%——10%之间。由于乙方材料估算超出误差范围而导致的材料、设备重新购买或材料、设备无法退回的损失将由乙方承担。
7、乙方自带施工所需工具,并保证工具的安全性和良好使用性。
五、工地现场管理
1、现场禁止使用明火。
2、现场禁止吸烟。
3、油漆材料必须和其他材料分开放置。
六、关于工程管理、项目变更的约定
1、乙方在开工前检查水、电、地面、墙顶面空鼓,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解决和协调。
2、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3、保持现场卫生,施工现场每天完工后,乙方负责清运施工中产生的垃圾,并按照物业管理企业指定的地点堆放。此项费用已包括在总价款中。
七、工程验收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乙方应提前48小时通知甲方验收,双方协商验收日期。水电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在5日内制作水电布线图交与甲方。经验收不合格的,现场全部停工,乙方应予返工,直至合格为止,才能继续施工。返工费用及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八、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解决,或协商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签章:
签约日期:
乙方:
签章:
签约日期:
包工劳务合同篇3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由甲方承建的变电所工程,因工程施工的需要将该工程土建部分以包清工、机具设备的开工分包给乙方施工。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确保甲乙双方的权利和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特订立以下协议,共双方同信定执行。
一、工程名称:
变电所工程
二、工程地点:
黄骅港
三、承包方式:
包清工、机具设备、辅助材料(除商品砼、钢筋、砂、石料、砖、水泥等甲方提供)。
四、工程内容及范围:
1、乙方要组建不少于的现场施工管理班子,从开工开始至工程全部竣工验收解散;乙方要配置现场施工测量所需的仪器,管理班子要负责本工程的施工全过程的管理工作,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要密切配合,共同协调各分包单位的工作。
2、承包单价内已包括工程施工放样(控制点甲方负责提供),包括塔吊、施工电梯的基础,包括土方边角修理与属于基础范围内梁边及承台的局部回填,地下室施工时抽水及水泵购置,片石垫层、砼垫层,包括地下室支护压顶梁、支护钢筋砼内支撑的施工及凿除和清理等。
3、基础工程与主体工程的钢筋制作安装(含蚇焊条、焊剂、绑扎铁丝);模板制作与安装(含模板、木方、铁丝、铁钉、螺杆加工,购置螺帽及对拉螺全止水片等);砼浇筑、养护(抗渗养护14天,其它养护7天),砌体工程的砌筑。
4、粗装修工程包括抹灰工程,屋、地面工程、室外走道、台阶踏步、地下室顶板防水层上面的钢筋网砼层及压光、(不包括室外工程)。不包括镶贴块料面层、地下室及屋面防水、内外墙涂料、铝合金门窗、木门窗、阳台栏杆、空调栏杆及
5、脚手架工程的搭拆及“三宝四口”等安全设置(含钢管、扣件、安全网、竹篱板、铁丝、运输通道的厚木板、挑架用的槽钢、钢丝绳等),钢管、扣件的试验费用由乙方负责。
6、本工程所需的一切机具设备,除配电房以及配电房内的设施外,施工用的配电系统均由乙方负责。发电机组及油料甲方负责。
7、本工程确保市级标化工地,如果达不到市级标化标准,在乙方工程款中扣5元/㎡;安全责任经济损失在一万元以内由乙方自负,一万元以上按甲乙两方比例对分。
五、施工工期:
施工工期按照甲方与业主的合同工期。如工期延误或提前,按甲方与业主的合同规定罚款或奖励,如遇不可抗力的因素或业主与甲方造成的'原因工期顺延;
1、由外部原因造成每周连续停电、停水累计八小时以上;
2、施工地质情况与勘察地质报告不符;
3、人力不可抗拒;
4、甲方原因造成的停工待料工期顺延;
六、结算单位及付款方法:
1、结算单位为319元/㎡(报价单附后),大写叁佰壹拾玖元人民币每平方米(不含税),乙方提供总结算款的30@材料发票并具有能汇入款项的银行帐户。
2、今后有发生设计变更按现场实际工程量的费用计算。
3、由甲方或业主分包的配合费,按实结算。
4、工程结算方法:按施工图及现行国家规定的建筑积计算方法计算为准。
5、付款方法:乙方每月截至上30日按时结算并上报当月完成的工作量,甲方在下月工资15日前支付上月的工程款,主体框架完付出______元/㎡;砌砖完成付款______元/㎡;粗装修工程完万付______元/㎡;工程完工大部分工人退场后付到总承包额的,余款5%待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付清。
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责任:
1、及时拨付工程款;
2、及时供应合格的原材料;
3、主导施工进度,协调乙方与各分包单位的关系,有权监督乙方对工人工资的发放情况。对于有碍于工程进展、变相组织罢工和工程质量低劣的,甲方有权单方中止协议,组织其他施工队伍进场,对乙方完成的工程量按协议结算单价的50%结算,如果有返工重做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4、处理当地村民干扰的一切因素;
(二)、乙方责任:
1、负责施工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并承担施工安全责任,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项目部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工地秩序,讲究卫生。如有违规行为,甲方有权按规定进行处罚。
2、严格按施工图、设计变更联系单及现行施工规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合格。
3、由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应条件返工,直至合格为止,并负担返工的经济损失。
4、乙方应提前五天向甲方通知原材料用量。
5、乙方进场施工人员的一切证件的办理费用由乙方负责。
八、其他:
1、乙方施工力量、机具设备或技术措施不到位,施工进度和质量不能按计划完成,甲方有权组织其他施工队伍进场施工,其费用均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2、乙方在合同签订后五天内向甲方交纳工程质量保证金伍拾万元整,待结构中间验收后一个月内归还乙方,不计算。
3、由甲方责任造成停工七天以上的,甲方负责支付乙方所有机具设备租金及管理费用,按实际计算;如由乙方责任造成工程的情况,乙方要承担一切的停工损失。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友好解决。
九、合同份数: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完工后工程款结清后自行失效。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包工劳务合同篇4
发包方(简称甲方):_______
承包方(简称乙方):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并严格执行。
第一部分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九州医药c区分拣车间钢结构
工程地点:太原市小店区
工程结构:门式刚架
第二部分承包内容及总要求
一、承包方式包工、包机械、包质量、包安全、包验收、包工期、包成
二、工程承包内容和价格
1、承包内容:(1)c区钢结构车间的檩条、拉杆、隅撑、屋面板、墙板的安装。按照实际
(2)c区天沟安装,安装费:总计4000元。
三、承包工期要求
1、开工日期为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竣工日期为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总工期:_______天。
2、乙方须按质按量如期完成所承包工程。
第三部分付款方式
1、进场付3000元进场费。
2、彩钢板安装完成付到80%
3、验收合格后付到95%,剩余5%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无偿一次性付清。(质保期为一年)
第四部分质量要求
1、本工程质量标准为_______合格
第五部分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设计变更通知和相应的技术交底通知等。
2、甲方随时检查工程进度、质量、安全与文明施工,负责技术监督工作,监督乙方合理利用和使用材料。
3、甲方负责组织乙方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等相关,并组织乙方负责人及技术人员对施工组织设计等文件学习。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应严格执行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如因乙方违反相关规定而发生人身伤亡、伤害及财物损坏等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施工图及有关设计变更通知书的内容,严格按图施工。
3、乙方在收到甲方传递的`图纸、技术规范、设计修改等文件时,应仔细研读,如有任何错误、遗漏、矛盾或模糊,应立即通知甲方,以便甲方能与总包单位进行沟通并作出相应的更正、确认。
4、分项工程完工后,甲方人员会同监理、总包单位验收未达到质量标准要求时,乙方应及时返工。
5、完工后保证工完场地清,不留任何施工垃圾及余料。
第六部分保险
乙方必须按规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施工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社会医疗保险等。
第七部分其他
一、双方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后,不经双方协商同意,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由此影响施工计划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变更方(或解除方)赔偿。
二、合同生效和终止
1、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结清工程款时失效。
三、其他未尽事宜双方相互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四、本合同发生纠纷时,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可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发包方(甲方):_______(公章)承包方(乙方):_______(公章)
委托代理人: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包工劳务合同篇5
业 主(简称甲方):
施工队(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寿阳马首隽庭别墅样板间、17#楼装修工程签订如下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寿阳县马首乡马首村
2、装修范围:
(1)7楼联排别墅1套(四卫一厨、三室二厅),建筑面积223㎡;
(2)6楼叠加别墅1套(三卫一厨、四室二厅),建筑面积190㎡;
(3)17楼会所一、二层,建筑面积374.86㎡。
二、承包方式:
乙方清包工,所有材料均由甲方供应。
三、工程造价及结算方式
1、清包工费:按照不同工种类别协商确定不同单价(见附件一),其中包括木工、泥瓦工、垃圾清运费、材料搬运费。
2、固定工程单价方式,即报价单中工程项目的单价不变,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算工程造价。
四、付款方式
1、工人进场施工后,每隔10天按每人每天20元支付生活费。(依据现场工人考勤表)
2、工程完工以后,乙方凭结算单、验收单和本协议,经甲方现场工程师、总部总工办、采供仓储部、合同造价部等相关部门会审核定,方可按照约定扣除5%的质保金进行付款。保修期贰年内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保修期自工程完工之日算起。
五、施工
1、甲方须向乙方提供图纸壹套,并负责交底工作;
2、图纸中没有注明的地方,乙方在施工前须画草图或商量让甲方认可;
3、施工项目内容的每一主要工序(隐蔽工程、结构工程、木工、泥工)须经甲方认可后方可进行下一步工序,并填报《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单》(见附件二);
4、施工质量将按照《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t30-1999)》中规定的内容进行验收。
六、材料
1、乙方应提前8天向甲方提供《材料采购计划表》,甲方应在7天内及时采购材料供施工队使用,双方应各自承担各自拖延工期的责任和经济损失;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采购材料,若已采购,甲方有权无条件拒绝使用并可拒绝支付该材料的费用;
3、乙方应验收甲方所购建材的质量,发现质量问题应向甲方及时提出并有权拒绝使用。若甲方坚持使用,应书面要求乙方,甲方承担因材料质量引起的损失;
4、乙方应帮助甲方收货,核对数量和配件的准确性;
5、乙方应做好材料的保管工作,禁止闲杂人员进入工地现场;
6、乙方应做好对施工完成成品的保护工作;
7、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携带任何建材出门,若发现偷窃现象,按材料价格加倍从人工费中扣除。
七、工期
1、具备进场施工条件后45天内完成。因甲方因素工期拖延,工期顺延;因乙方因素工期拖延,甲方可扣除乙方人工费300元/天。
2、按照甲方总工期要求,由乙方编报分部工程进度表。
八、材料损耗及搬运
1、材料的损耗率分别为:瓷砖2%、石材1.5%、铝扣板7%、木料6%、龙骨6%,乙方装修过程发生的损耗量大于材料实际损耗量,超出部分甲方有权予以在结算中扣除。
2、甲方材料送至工地,乙方任何施工人员应无条件卸车、搬运。
九、垃圾清运
1、垃圾袋装化;
2、垃圾应日日清;
3、垃圾应由乙方清运至甲方指定的垃圾堆放场所。
十、劳动力管理
1、乙方指定施发忠为工地现场负责人;
2、在合同价内,乙方应提供人次跟随甲方挑选材料;
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任意调换施工人员,工地现场必须保持2人以上的施工人员;
4、未经甲方同意,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停工或殆工。
十一、施工机具
1、乙方自带施工所需工具,并保证工具的安全性和良好使用性,乙方自行承担工具维修费;
2、因工具所产生的易耗品(如钻头、毛刷、砂布、毛巾、切割片、锯片等)由甲方承担。
十二、工地现场管理
1、现场禁止使用明火,若引起火灾,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
2、现场禁止吸烟;
3、油漆材料必须和其他材料分开放置;
4、乙方应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施工,若出现工伤事故,由乙方自行负全部责任。
十三、维修
1、因乙方施工原因导致的质量问题,乙方应在壹年内无偿维修,普通维修乙方应在甲方通知乙方后三天内及时维修。
2、若因乙方未能按合同及时完成维修,甲方可以安排其他施工队进行维修工作,所发生的人工费用按实从保修金中扣除。
十四、合同争议
1、出现争议甲乙双方应先协商;
2、协商不成可向争议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定后生效。两份合同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签约日期:
乙方签章:
签约日期:
包工劳务合同篇6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为满足甲方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乙方同意就该标段内的工程向甲方提供劳务。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内容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工程内容:
1。4施工范围:
第二条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个文件应被视为一个整体,彼此互为解释和补充,如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按下列组成顺序解释:
1)本合同书及附件;
2)协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3)施工承包的招投标文件;
4)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及相应补充约定;
5)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结)算书;
6)国家现行工程技术规范、标准、规程;
7)图纸;
8)甲乙双方管理人员名单。
第三条工期
3。1工期:日历天
3。2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
3。3计划完工日期:年月日
正式开工日期:以甲方的开工通知为准
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时开工或竣工,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拖期损失赔偿金为合同价格的元/天,拖期损失赔偿金限额为合同价格的;
因自然灾害、不可抗力等非乙方原因不能按时开工或影响工期,乙方应在事件发生后24小时内,向甲方提出延期理由和要求,经甲方向业主及监理提出申请并得到批准后,工期相应顺延;非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或作为有经验的承包人可预见的情况不能作为乙方工期延长的理由;
因工期延长或设备停置等原因而造成的费用增加问题,如甲方得到业主的经济补偿,乙方将得到相应部分的经济补偿,否则乙方将放弃追偿权。
第四条工程质量
本合同工程必须达到交通部优良等级,工程一次交验合格率达到100%;达不到要求,乙方承担质量违约金为合同价款的,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五条施工图纸
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7天内,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壹套(复印件)。
第六条合同价款
合同价款暂定:元,本合同为固定综合单价合同;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后7天内根据施工图并结合本合同1。3、1。4款内容编制施工图预算上报甲方,甲方在接到乙方编报的施工图预算后应在7天内组织人员完成审核批复工作,以经甲方批复的施工图预算确定合同价款。
第七条承包方式
本工程以劳务分包、实际施工项目按工程量清单单价结算的方式承担施工。
第八条工程量清单
8。1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工程量清单中的综合单价均已包括乙方为完成本合同工程所需的人工、机械、材料(本合同第18。1款约定由甲方供应的除外)、水电、质检(自检)、缺陷修复、自身的管理费用、现场经费、临设建设费、资料费、保险(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除外)、税费(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费附加除外)、利润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责任、义务和风险等;在整个合同执行期间,综合单价固定不变,并与实际完成的工程数量的增减无关;
8。2乙方用于本合同工程的各类装备的提供、运输、维护、拆卸、拼装等支付的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单价与总额价之中;
8。3用于支付已完工程的计量方法,工程量的确认以设计图纸净值为准,具体应符合《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及相应补充约定技术规范中相应章节的“计量支付”条款的规定。
第九条工程变更
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因完善图纸设计等引起的变更时,甲方应在接到变更通知后3天内向乙方下达书面变更通知;乙方在接到甲方的书面变更通知后7天内上报工程量变更报告,甲方收到后7天内完成审核批复,按批复后的变更金额修改合同价款,未经批复的不进行计量支付;
因变更新增支付项目的单价双方按以下原则协商暂定并进行进度款计量支付:
1)如该工程内容与合同清单中内容相同的,则以合同清单中的单价用于作价的依据;
2)合同中无该项目的,可参照市场行情作为作价依据。
因变更新增支付项目的单价待乙方承担工程结束后将所有暂定单价项目汇总订立补充协议并以此办理完工结算。
第十条甲方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
第十一条乙方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
乙方派出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所有技术管理人员均应具有与本工程相应的资历和经验;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更换或擅离工地;当工程已进展到收尾阶段或其他原因需要撤离或更换任何管理人员时应在满足工程管理需要的前提下进行,并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报告甲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其认为不合适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技术管理人员,如不执行,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派出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每人次擅离工地一天,罚款元,主要管理人员每人次擅离工地一天,罚款元,甲方将直接从乙方当月的工程计量款中扣除。
第十二条甲方责任
12。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对本工程实行全面管理;
12。2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按时提供施工图纸、组织技术、安全交底、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及交工验收;
12。3负责现场总体平面规划,统筹安排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场地,协调解决施工及生活用水源、电源,交由乙方装表使用;
12。4负责为本合同工程投保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工程一切险是为永久工程、临时工程和设备及已运至施工工地用于永久工程的材料和设备所投的保险。第三方责任险是对因实施本合同工程而造成的财产(本工程除外)的损失或损害,或人员(业主、甲方和乙方雇员除外)的死亡或伤残所负责任进行的保险;
12。5负责对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和指导;组织分部分项工程、单位工程验收和负责向业主报验;
12。6负责审定乙方编制的工程预、结算及各种计划、报表,按合同规定办理拨款;
12。7负责与业主、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现场有关单位的关系。
第十三条乙方责任
13。1对本合同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向甲方负责,必须组织自有成建制并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力量投入施工,严禁转包和分包,不得擅自与业主发生工作上的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
13。2负责施工技术方案的编制,报甲方批准后实施,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总体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同规定的标准;
13。3科学安排作业计划,严格按工程进度需要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以保证本工程按期完成;
13。4加强安全,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按甲方统一要求规划搭设现场临时设施和堆放材料、机具;按甲方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创建标准化工地;
13。5应在整个施工期间(包括缺陷责任期)对其为本合同工程工作的雇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还应为已经运抵现场的装备办理财产保险,其投保金额应足以现场重置;在本合同工程的施工和缺陷修复过程中,甲方对于乙方雇员的人身死亡或伤残,或财产(设备)的损失或损害不予赔偿;甲方也不对乙方与此有关的索赔、损害、赔偿及诉讼等费用和其他开支承担任何责任;办理本款保险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并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及总额价中,甲方不再单独支付;
13。6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检查;服从甲方统一指挥,不得自行其事;自觉与现场其他单位搞好协调配合,顾全大局;
13。7认真做好施工日记和隐蔽工程等原始记录,完整、清楚、详细、准确地积累施工资料,配备专(兼)职质检人员,做好工程质量自检、互检、交接检;及时发出隐蔽工程验收、中间验收、交工验收及材料验收通知,做好验收准备,配合各项验收工作;及时提交质量和安全事故报告,积极配合调查,严格整改,接受处理;及时填报各项报检资料并于每月25日前送甲方汇总;
13。8按时提交预、结算、各种计划及报表,以及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甲方办理交工验收;
13。9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及文物的保护工作,如有损坏,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各级罚款);暂停施工期间对工程进行妥善保护;
13。10交工前保护好工程成品,把现场清理干净;积极配合保修,在保修期内对施工质量缺陷及时进行无偿修复。
第十四条工程验收
14。1隐蔽工程验收:乙方应在自检合格后,通知甲方验收,经检验合格,并得到业主和工程监理单位认可,验收记录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如检验不符合质量要求,乙方应按验收提出的整改意见返工返修合格后,重新通知验收并承担因此增加的全部费用;未经检验不得自行隐蔽,如有自行隐蔽,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或有关单位的要求进行剥露及开口,并负责恢复和承担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14。2竣工验收:工程全部完成,经甲方检验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后填写竣工验收报告,由甲方报请业主指定的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检验;经检验合格,评定质量等级,竣工验收证书签字后办理工程交付;如质量达不到要求,乙方应按验收报告的意见进行返工返修,并在限定的期限内完成,重新报请检验,直到满足要求为止。
第十五条安全施工
15。1乙方应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开展安全施工生产活动,建立安全施工保证体系,设立安全机构和专职安全人员,制定安全施工责任制度确保本工程实现零伤亡安全事故的安全目标;
15。2为保证以上安全目标的实现,甲方将扣留乙方完成合同额5%的安全保证金,在每期应支付给乙方的工程进度款中进行扣留,在本合同工程施工完毕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且乙方人员全部退场后7日内返还给乙方;
15。3乙方应按有关规定严格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在合同履行期内如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向甲方报告,并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包括各项罚款);甲方本着有效解决安全事故的原则动用已扣留的安全保证金,在扣留的安全保证金总额以外部分由乙方自行解决。
第十六条环境保护
16。1乙方应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控制环境污染的规定:
16。1。1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渣土洒落,泥浆、废水流溢,控制粉尘飞扬,减少施工对环境和绿化的污染;
16。1。2严格控制噪音,施工组织计划应根据施工环境、机械和施工内容合理安排,限度的减少噪声;
16。1。3节约用水、用电、用纸,减少对能源及资源的浪费;
16。1。4油漆、油料、化学品及易燃易爆危险品运输、装卸过程中应包装完好,防止遗洒、渗漏;同时还应配备必要的防护品和消防器材,防止燃烧爆炸;
16。1。5对于废弃物应分门别类处理,对有毒有害废弃物应单独存放并送到指定的回收地点,防止施工中产生的有害物质对周围环境的污染。
16。2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对乙方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甲方有权监督和提出整改要求,如因乙方未采取必要措施而导致或发生的与此有关的人身伤亡、罚款、索赔、损失补偿、诉讼费用及其他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第十七条紧急补救
无论在工程施工期间或缺陷责任期内,在乙方承担施工范围内工程的任何部分发生事故,甲方认为进行紧急补救或修复是保证工程质量或安全的紧急需要,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及时进行紧急补救或修复,如乙方无能力或不及时进行补救或修复时,甲方有权另行雇佣其它人员从事该项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八条材料设备供应
18。1本工程所需要的等主要材料由甲方供应到乙方需用地点,按本合同附表中约定用量保质保量交付乙方使用;每月结算一次;如实际使用量超过附表中约定用量,按附表中约定的供货单价在中间计量或完工结算时扣回;乙方应安排人员配合甲方对以上原材料及半成品完成各种试验检验工作;
18。2零星材料和辅助材料由乙方自行采购,乙方采购的材料进场前应向甲方提交生产厂家出具的质量合格证书并提供样品进行检验,经甲方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场使用;在使用过程中乙方应按规范关于材料检验批次要求及时通知并配合甲方完成取样检验工作;对检验结果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材料坚决不允许使用,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18。3乙方应在接到图纸后7天内和每月25日分别提出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构配件需用总计划和下月需用计划,甲方经审核后应按供应计划要求的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和供应时间及时组织货源交付乙方;乙方应及时验收并办理领料手续,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如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乙方应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18。4本工程所需的所有机械设备均由乙方根据施工实际需要自行配置,但必须能满足业主及甲方的强制性要求及施工需要;保持机械设备状况良好,对机械设备经常维护和保养,不发生泄漏污染事件;
18。5乙方对本合同中约定应由自己采购及租赁的材料或设备因管理能力不够、不熟悉当地环境等需要甲方代为采购或租赁时,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甲方按实际购买或租赁价格加收5%的管理费用列转乙方使用。第十九条工程款支付
19。1本合同无预付款;
19。2工程进度款计量支付
19。2。1乙方在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完毕后,对完成的工程量应及时进行汇总,填写《计量计算单》一式两份并附上相应的施工原始资料报送甲方,甲方3天内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并完成已完工程量的签认,经项目经理签发并返还乙方一份;当验收结果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乙方应及时按规范有关要求进行返工处理,因此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9。2。2当工程进展过程中因工程实际需要发生合同外施工项目或需要乙方提供零星用工(机械)等,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安排给予施工或提供,甲方经办人员应在该合同外项目施工完毕或零星用工(机械)使用完毕后3天内填写《零星工程(用工)签证单》一式两份,上报项目经理签发后返还乙方一份;乙方有义务提醒甲方经办人员及时填写签证单,甲方项目经理在该合同外项目施工完毕或零星用工(机械)使用完毕后7天内没有接收到《零星工程(用工)签证单》时,视为乙方已经放弃该权利并不允许再次申报;凡能以工程实物量计量的合同外施工项目均应以工程实物量签认,不得以零星用工(机械)的方式进行签认;对于新增的合同外工程项目的单价依据本合同第九条的原则统一办理;
19。2。3乙方在每月26日将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内经甲方项目经理签发的《计量计算单》和《零星工程(用工)签证单》统计汇总后填写《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报表》上报甲方;如截止到该月月底甲方仍未收到乙方上报的《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报表》则视为乙方该月无符合计量的已完工程量并不允许再次上报;19。2。4甲方在收到《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报表》后14日内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批复并返还乙方;在收到业主相应工程款后7天内向乙方支付;
19。2。5进度款支付金额:截止每月25日经甲方项目经理签发已完工作量的90%(按业主付款比例)并扣除本合同条款中约定应扣除的所有费用;
19。2。6治安费、卫生费、水电费、暂住户口费、计划生育管理费、养老统筹金等向有关管理部门缴纳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甲方代缴,从乙方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19。2。7因乙方原因而发生的地方协调费、招待费等由乙方承担;
19。3完工结算
19。3。1乙方在工程完工并交付后28天内向甲方提交《工程结算书》一式四份,且必须保证其中一份所有过程签认资料均为原件;
19。3。2甲方接到乙方结算报告书后,在业主对甲方结算审查、审计定案后办理,结算数额需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19。3。3乙方未在19。3。1款约定的时间内上报工程结算报告书的,甲方有权以经双方共同确定的最后一期计量支付报表累计数额作为最终结算值;
19。3。4单只经甲方项目经理部初审的结算书不作为确定结算额的依据,只有经过甲方项目经理部初审、法务合约部复审、总经理签发的结算书才作为确定结算额的最终依据。
19。3。5完工结算款支付:完工结算经审理定案、结清往来账务、扣留质量保证金、业主支付相应结算款后付给乙方;
19。4工程款支付方式:按双方约定的时间通过银行汇款到合同中指定账户,当乙方因各种原因需更换收款账户时应向甲方提出有效申请并按甲方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19。5本合同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不含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费附加;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的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等额的正式发票;甲方向乙方提供已完税证明。
第二十条工程款使用
20。1甲方应按照第二十条有关工程款支付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并有权对乙方使用工程款情况进行监督;
20。2乙方应将甲方支付的工程款专项用于所有发生在本工程中的人工、材料、机械费用的支付;乙方在约定的工程款支付时间之前应向甲方提交付款申请及用款计划,并在下次付款申请前向甲方提交上次工程款实际使用情况明细及相应的证明资料供甲方审核备案,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
20。3甲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乙方将工程款挪用、转移时,有权终止本合同的一切支付,直至乙方改正为止;
20。4甲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乙方故意拖欠当地群众房租等费用时,在拖欠金额已经确认的前提下甲方可直接支付,乙方应予认可。
第二十一条民工工资支付特别约定
21。1乙方在首次民工进场后10天内或在施工过程中需增加使用的民工进场后10天内应向甲方提供民工花名册、用工协议、民工身份证复印件及特殊工种操作证复印件(原件需提交甲方核查)。乙方在每月向甲方申请支付工程款时应将民工工资表提供给甲方,以备甲方核查。
21。2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项在任何条件下均应视为优先支付乙方民工工资的款项;乙方收到甲方的任何工程款项,均应无条件优先支付相关的全部民工工资。当甲方发现乙方收到款项后7天内仍未支付民工工资时,甲方有权扣留其任意款项并依据其提供的民工工资表直接支付给民工,此款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乙方对此放弃抗辩权。
第二十二条进度计划
乙方应根据甲方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按时提供年、季度、月施工计划,经甲方批准后严格实施;严格按照甲方要求上报各种工程形象进度统计报表。第二十三条缺陷责任及修复
23。1为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同规定的等级,从每期应支付给乙方的工程进度款中以5%的比例扣留质量保证金;在缺陷责任期满、业主发给甲方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并返还质量保证金后7天内退还给乙方;
23。2缺陷责任期间乙方应在接到缺陷修复指令起7天内派人对存在的缺陷、病害或其他不合格之处进行修补、重建及修复;乙方在缺陷修复施工过程中,应服从管养单位的有关安全管理规定,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人员伤亡、设备和材料的损毁及罚款等责任由乙方自负;
23。3乙方未在23。2款中约定的时间内执行指令,甲方有权雇佣其他人从事这些工作并支付报酬,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从应支付给乙方的质量保证金内支付,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第二十四条工程保修
本合同工程保修期为年,自业主签发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之日起计算,在保修期内乙方应对由于施工质量原因造成的损坏进行自费修复;若乙方不履行保修义务和责任,则应承担由于违约造成的法律后果。
第二十五条履约担保
25。1为保证本合同的有效履行,甲方在此要求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向甲方交纳合同价款的现金履约保证金;
25。2在此之前如有投标保证金,乙方可将其转为履约保证金,同时补足差额;
25。3如乙方未能在25。1款约定的时间和额度交纳履约保证金,甲方将在其后向乙方支付的任何款项时将差额进行扣留;
25。4该履约保证金在甲方收到业主签发的交工验收证书并返还相应的履约保证金时7天内返还乙方;当乙方未能履约或在履约过程中违背本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时,甲方有权将该履约保证金全额不予返还并无需出具证明或陈述理由;
25。5乙方必须加强自身队伍建设,避免信访、投诉、追讨工资等有损甲方信誉的事件发生,如发生类似事件,甲方将扣除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元/次。
第二十六条风险条款
26。1有关工程量确认依据必须经甲方项目经理签字认可,否则对甲方不产生任何约束力;
26。2协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凡涉及到甲方经济责任内容时,乙方有义务报甲方单位确认并加盖与本合同一致的印章后,方可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产生相应的法律责任;
26。3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总体进度计划调整施工速度,如乙方不能满足总体进度计划的要求,甲方有权调整本合同工程内容及施工范围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26。4当甲方对乙方的工程验收后,不排除因业主提出的质量问题而应承担的责任,仍由乙方承担;
26。5因业主的原因和责任,造成结算争议和付款延误时,甲方不承担任何由此产生的相应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争议的解决
27。1双方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提交甲方总部住所地人民法院解决;
27。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继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a、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b、协商过程中双方同意停止施工;
c、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二十八条合同生效、失效及终止
28。1合同生效日期:在合同“(公章)”处乙方加盖甲方认可的印章、甲方加盖行政章并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逐页签字后生效。
28。2合同失效日期:工程完工办清财务手续后,除工程缺陷修复及保修事项外其余条款失效;完结工程缺陷修复事项,缺陷责任期满,付清质量保证金后,缺陷修复条款失效;工程保修期满,全部合同失效。
28。3在乙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特别约定;
a、施工进度或质量不能满足合同或规范的要求,对甲方三次要求整改落实不力;
b、违反第13。1款约定,将工程的全部或部分进行转包或分包;
c、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未按本合同第十五条约定及时处理;
d、施工现场管理混乱,不服从甲方对现场的管理和指挥,
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合同价款的违约处罚,因此致使民工闹事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致业主不满时,甲方有权加大倍进行处罚;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的继续履行并不予返还履约保证金;解除合同时,乙方应无条件在天内撤场,其剩余工程尾款作为违约处理,甲方有权不予结算。
第二十九条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帐号:开户银行帐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包工劳务合同篇7
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得荣县中学迁建项目 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 承包给乙方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管理条例》等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工程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名称:
第二条 工程地点:
第三条 承包方式及承包范围:
1、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纯人工承包方式。
2、乙方承包范围及内容:甲方提供的施工图范围内的本工程内容、设计变更、图纸会审意见及澄清文件(如有时)包含的全部内容。
第四条 工程造价:
1、本工程工程量约为 暂定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 元整)。该总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劳保用品费、管理费、规费、利润等一切费用。
2、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必须在规定工期内完成施工图设计的所有内容并交付使用,未按施工图施工而减少的费用在结算时按相应价格扣除。
3、各种施工变更和签证资料必须经甲方派驻的现场工程师、项目经理、造价工程师签字。如未按上述约定办理结算依据及相关手续的,视为该施工变更及签证资料不涉及投资变动,结算时将不得作为结算依据;甲方项目部人员应配合施工方办理结算相关手续。
4、乙方未得到工程负责人发出的工程变更通知,擅自变更工程的,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方式处理:
a、要求乙方停工、恢复到擅自施工前的状态,赔偿因此造成甲方损失,乙方拒绝停工继续擅自施工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b、甲方接受乙方擅自施工的工程,但乙方擅自施工的工程不计算工程量,不进入结算工程量,甲方不支付价款,该价款视为对乙方的让利。
5、若有变更增减某工程项目,则增减工程量经甲、乙双方核定后确认,最终以甲方的审核结果为准,其计价方式如下:
(1)在施工过程中因设计变更(技术核定)、现场签证等引起的工程造价增减,按合同价进行计价,经甲方确认后纳入工程进度款中支付。
第五条 工程付款:
本工程工程进度款分楼栋根据工程完成形象进度计算支付,具体付款阶段如下:
1、工程预付款
本工程不存在工程预付款。
2、工程进度款按月支付,每月15日由乙方提交上月15日至本月15日的月形象进度报表,经甲方审核确认后每月30日前支付本月完成工程产值的 %。
3、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 %;
4、单项工程通过验收并完善存档资料双方办理结算,结算办理完毕后1个月内,甲方支付至合同结算金额的95%。
5、余结算金额的 %作为本工程的保修金,本工程质保期两年。自单项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期满两年无任何质量问题,甲方1个月内退还乙方结算金额5%的保修金(保修金不计息)。
第六条 合同工期:
1、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总工期为 日历天。如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经甲方书面认可,工期予以顺延。
2、工程竣工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按时保质地完成设计图纸和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2)配合完成合格的、完整的、满足城建档案要求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全套。
(3)经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检查符合验收规范并通过验收。
3、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竣工时间,完成工程的施工和验收,并且无条件地交付给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拖延交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且全部交付甲方后,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结算程序办理工程价款的结算。
4、重大设计变更(如结构体系变更)等影响工程进度,发生上述情况的5天内,乙方就需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报告。甲方在收到报告后5天内予以确认或提出处理意见。乙方逾期不提出报告,则视为乙方同意此项设计变更并且认为此项变更不影响合同工期;甲方对报告不予确认也不提出处理意见,则视甲方同意顺延工期。延误的工期由甲方现场签认,现场的书面签认只作为延长工期的依据,不能作为要求其他任何经济补偿依据。
第七条 材料供应
1、本工程的材料均由甲方提供。乙方自行购买生产时的工具和劳保用品。
第八条 工程质量
1、达到国家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保证通过验收。
2、乙方进场施工的各类上岗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经甲方认定后,不得随意更改且必须保持随时在现场蹲守,如请假必须向甲方请假并取得同意。
3、按照国家及地方政府现行标准及规范,施工质量达到合格标准,负责配合总包单位的验收通过。
第九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协调提供施工场地,使乙方具备施工条件;协调场地供乙方搭建生活、办公、库房等临时设施。协调土建单位提供施工临时水、电接口,保证施工需要。
2、甲方应在合同生效后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一套。
3、甲方按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4、确认乙方各阶段施工进度,审核乙方月形象进度,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方工程款。
5、 配合乙方对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负责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发放、签证收方办理。
6、 配合现场协调管理,监督并检查工程质量、进度,验收隐蔽工程,签署验收合格报告。
7、在乙方不按本合同要求或甲方工程指令进行施工时,勒令乙方暂停施工,并在乙方整改完毕并提出报告后进行审核和批准复工。
8、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完成的工作,若乙方拒绝完成或不按合同要求完成,甲方有权安排其它单位完成,所发生的费用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9、因乙方施工质量及工期达不到合同约定标准,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本合同规定追究乙方责任。
10、甲方驻工地代表: 联系电话:
第十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严格按设计要求、施工规范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规定施工,并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按相关主管部门要求,作好施工现场的施工管理工作。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安全事故概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2、乙方须在签订合同后交纳合同价5%的履约保证金,即:人民币 万元,该履约保证金作为乙方对本工程的质量、工期的保证,甲方在乙方完全完成承包范围内的工程且竣工验收合格后返还保证金,如未能按时保质(非抗力除外)的完成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则不退还保证金。
3、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工程范围、内容和工期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并对现场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和可靠负全部责任。
4、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及时组织施工人员和施工设备、材料进入施工现场,按施工总进度要求组织施工。
5、乙方须负责为乙方人员办理保险。并对所有进场人员进行安全。
6、乙方须按国家有关规定文明施工,并须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提出施工全过程的文明施工措施计划。施工现场必须按四川省标化工地管理标准执行。
7、乙方须按有关规定认真采取施工安全措施,确保工程和由其管辖的人员、材料、设施和设备的安全,并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工地附近建筑物和居民生命财产遭受损害,并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
8、乙方应遵守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应按相关规定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工地及其附近的环境,免受因施工引起的污染、噪声和其它因素所造成的环境破坏和人员伤害及财产损失。
9、乙方在进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时,应保障甲方和其他人的财产和利益以及使用公用道路、水源和公共设施的权利免受损害。
10、乙方应在竣工时及时完成工地清理、人员撤退。
11、乙方项目经理: 联系电话:
第十一条 工程保修:
本工程免费保修期为壹年。自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工程竣工验收后,工程保修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保修期内,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 小时内到达现场,一般质量问题的维修在48小时内修复完毕,大型维修修复完毕并恢复正常的时间由甲、乙双方现场确定。乙方在48小时内未维修或未明确答复,甲方可自行安排维修,产生的费用在质保金中支付,若质保金不足以支付时,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7日内补足,否则,乙方将承担每天 %的罚息。若发生紧急抢修事故,乙方须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在保修期内,质量问题、非人为损坏等问题均由乙方免费维修;人为造成的损坏,由乙方维修,乙方只收取材料成本费;若损坏责任不明,乙方应先维修,修复后再由乙方举证明确责任人。保修期满后,乙方按上述要求提供维修服务,维修只收取成本费。
第十二条 工程资料:
按省、市建委工程档案要求建立工程档案。工程资料应本着“随工检验、测试、随工完善资料”的原则,各种质检资料、各种测试、试验资料、各种验收资料、各种隐蔽资料、各种通知、核定单、签证、记录等应表示正规、填写准确、详尽、签字齐全。竣工资料除上述内容外,还包括各种材料的说明书、合格证、材质证书、试验试配资料等,并提交完整档案资料贰套给甲方(其中:竣工图两套、各种设施、设备的说明书、合格证、保修书竣工资料两套)。乙方应该积极配合甲方完成以上资料。
第十三条 施工协调、配合:
1、乙方进场后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和监理单位的监督、管理,如协调会、现场检查纠错、施工界面划分、施工顺序、环境保护等。
2、乙方应配合总包管理,对分包的工程承担全部责任,配合各专业分包的施工、及时解决因乙方及专业分包工程施工之间引发的问题,确保整体工程按期竣工,并达到一次性交验合格。
第十四条 施工安全:
1、乙方须建立施工安全责任制,经常进行施工安全和安全检查,坚决做到无事故施工。从制度上、条件上、措施上、管理上杜绝一切大小事故的发生。若因乙方原因发生安全事故,经济责任一概由乙方承担,其他责任由责任方负责,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由此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乙方所有进场的特种作业人员和所有作业机械都必须执有有效合格作业许可证书,严禁无证或执失效证的人员或机械上岗作业。如由此问题发生的安全事故,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甲方名誉和经济损失的责任。
3、乙方应办理完善各项保险事务,增强预防和抵御安全事故发生的能力。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单方面终止合同(因法定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合同无法履行除外),否则,乙方须支付本合同合同价款的5%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及相应的法律责任。
2、质量违约:因乙方原因致本工程质量未能一次验收合格,或工程质量、材料、产品、配件等质量或效果等未达到规范要求、设计要求、本合同约定要求等,乙方除按国家规定无条件返工或整改至达到约定及法定要求,并且验收合格外,另按本合同合同价款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所有损失,工期不顺延,且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若因此导致甲方延期开业或延期交房或造成其它经济损失,乙方还须承担全额赔偿责任及法律责任。
3、工期违约:
1)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延误一天,支付违约金 元/天;延误超10天,按 元/天支付违约金;延误超20天,按合同总金额的' %支付违约金(如给甲方带来的实际损失超过该金额,则按实际损失赔偿)。
2)若因甲方原因造成本工程停建、缓建超过10天以上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停工期间的设备使用费及守护人员工资。
4、乙方须按规范要求、工期要求及相关职能部门的要求,及时进行隐蔽工程、中间工程以及子分部工程的检查、验收,若因乙方原因未能及时进行检查验收,影响到工程下道工序的按时进行或工程竣工验收,乙方按本合同合同价款的2%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金额不足以弥补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还须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5、乙方须严格按本合同约定执行,若乙方未按约定进场计划进场施工,或无法按期完成,或对出现的质量问题无力返修,或对承包工程消极滞工,有拖延,或不能与交叉作业施工单位协作配合等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并在甲方要求的整改时间(10日)内仍不履行、不纠正的,甲方有权另请其他施工单位施工,费用按市场价格执行,由此产生的各种款项和费用及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且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履行,同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合同价款的 %的违约金。
6、如乙方在实际施工中所使用材料的规格、型号、品质等低于本合同要求,或单位用量小于或少于国家规范要求,则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合同价款的10%的违约金,若由此造成工程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等,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和其他第三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7、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若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甲方可拒付工程保修金,并追究乙方本合同合同价款的5%的违约金;且视为乙方认可甲方可另请其他施工队伍修复工程质量问题和缺陷,并由乙方承担甲方组织修复工程质量问题和缺陷的费用及管理费(管理费为修复费的50%),以上违约金、维修费、管理费等,甲方可采用合法手段向乙方追讨。
8、因材料产品质量问题、施工质量问题等乙方原因造成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及安全、火灾等事故,或经济纠纷、损失等,乙方终身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和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
9、凡因乙方违约,甲方终止本合同的,乙方除按上述约定承担违约责任,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合同价款的 %的违约金外。还须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所有款项(扣除质量合格、满足甲方设计要求的已完工程量的工程款部分)。
10、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1、违约金的扣除方式:乙方执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出现违约行为,则甲方在支付乙方工程款时有权按本合同约定扣除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及赔偿金后,再将差额部分支付给乙方;若乙方剩余工程款不足以支付违约金和赔偿金,则甲方可停止支付乙方工程款,并且乙方须在甲方通知后的10日个工作日内向甲方补足违约金和赔偿金。
第十六条 其它
1、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签订前形成的与本工程相关的文件资料(包括邀标文件、投标文件在内)均作废。
2、如因政策、市场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本工程停建、缓建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不得因此而向甲方发生任何形式的索赔行为。
3、本着经济实用的原则,乙方有义务为甲方提供合理化建议。
4、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甲、乙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及时协商,协商不能一致时,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6、甲、乙双方有关函件的往来都以本合同中约定的通讯地址为准,本合同中约定的通讯地址如任何一方有变化,须互相书面通知。
7、乙方施工用水、电由乙方自行安装,并承担水、电费。
8、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三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9、争议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在协议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及时协商,协商不能一致时,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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