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合同参考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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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内容全面的合同是能够委会我们自身权益的,在合同中的时间一定要保证时间是精确的,逻辑性也要符合,下面是美篇六六网小编为您分享的政府合同参考5篇,感谢您的参阅。

政府合同参考5篇

政府合同篇1

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 甲方因生产需要,向乙方申请借款。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甲方以其所有的财产 (以下简称甲方抵押物),作为借款抵押物抵押给乙方,由乙方提供双方商定的借款额给甲方。就有关事项订立如下协议:

1、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额为 元人民币( )。

2、借款期限:自2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2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3、甲方以位于 自有财产做抵押,向乙方提供担保,并于本合同签订后,到____市房地产管理局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即办理房屋他项权利证)。乙方将在他项权利办妥后三天内将全部资金付给甲方。

4、借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执行。

5、甲方保证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按期还本付息。否则乙方有权处置抵押物

6、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履行完毕本合同止。

7、签订本合同后,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甲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等影响,如乙方发现甲方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将处置抵押物。

8、违约责任

1)、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贷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

2)、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归还借款,乙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乙方仍有权向甲方追偿。直至甲方还清乙方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9、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双方应向____市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有关抵押的登记、公证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10、本合同系经____市公证处公证并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甲方到期不履行义务,乙方可根据《民诉法》

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1

1、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持三份、乙方执一份,公证处留存一份。 甲方:乙 方: 代表:代表: 签约时间:2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个人借款合同 篇10 甲方(借款人):_ 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出借人): 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保证人):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具体约定:

(一)、乙方借给甲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合同借款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合同借款月利率为_____________‰,高于国家利率,如国家利率调整,则在新规定上增加_____________‰。

(四)、本合同借款期限____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五)、甲方选择的还款方式为

(六)、本合同借款的担保方式为_个人无限连带保证反担保_(见

第二条保证条款)。

(七)、本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一式五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

第二条、保证条款:

(一)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二)保证人保证担保的范围:

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含复利)、罚息;

2.违约金、赔偿金、补偿金;

(三)保证人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第三条 违约责任

一、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即构成违约:

(一)甲方改变借款用途;

(二)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逾期或未按约定的金额归还借款本息;

(三)甲方或担保人其他可能影响归还乙方贷款的行为。

二、发生违约情况时,乙方有权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措施:

(一)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计收罚息和复利;

(二)要求甲方立即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或以合法程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质押物以清偿全部借款和利息,或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

(三)其他法律允许的措施。

第四条 纠纷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各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

政府合同篇2

发包方:

承包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主要用于景区建设和景观,为规范双方权利义务,订立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方自留山地在其所辖山地范围,界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面积共_______平方,合计________________亩。

二、租用期为__50___年,即从__20____年__11__月___11___日起至___2060____年___11__月___10___止,共计___50__年。在租用期内,乙方以每亩每年按当年国家封山育林费支付给甲方,乙方在签订协议书之__7__个工作日内支付甲方第一年租金,以后每年2_月__1_日支付后一年租金。

三、租用期间,甲方必须保证不得有任何事端影响乙方正常经营生产,如有山林权属争议、纠纷,由甲方负责调解处理。调解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支付,纠纷造成乙方有经济损失的,一切都甲方负责,甲方帮助劝告其他村民不得在甲方自留山地破坏林木,严禁在林区滥砍伐、烧山等。

四、自合同签订起即可行使使用权,可进入租用地做准备工作。

五、原有进入林区的大路,甲方必须负责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不得以任何借口设卡收费,乙方需要新建林区公路,如需占用甲方或其它户的部分土地,甲方应给予支持,并保证帮助理顺解决。用到的山林补偿费按签订补偿方案补偿。

六、在租用期内,乙方家庭或成员均享有租用使用和租用继承权本协议也不因乙方法定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

七、其它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甲乙方双方都履行协议,在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如有纠纷发生,可申请林业主管部门调解或者行政村和乡政府调解,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判决。

九、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都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见证人:

政府合同篇3

项目名称:

项目委托单位:

项目代建单位:

项目使用单位:

委托代建合同书:

委托单位:

代建单位:

使用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实施代建制管理规定》,为保证政府投资建设代建项目的顺利实施,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效益,严格控制投资概算,经委托单位代建单位与使用单位三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万元)(以批准的投资概算为准,含土地、建安工程费用及相关政策)

建设地点:

建设规模:

建设内容:

二、代建方式和内容

1、代建方式(①全过程代理,②前期工作代理,③建设实施代理)

2、代建内容

①前期工作代理内容:组织项目可研、工程勘察、初步设计编制,办理可研报告、初步设计、土地征用、拆迁、环保、消防等手续。②组织建设实施代理内容:施工图设计、施工、监理、设备材料选购年度计划、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消防、园林绿化、市政等手续,工程合同的洽谈与签订;投资计划、用款计划申请;工程中间验收、编制工程决算报告、施工验收、资产交付等。③全过程代建是指包含以上两方面的代理内容。

三、代建项目管理目标

投资控制金额: (万元)(以代建单位投标报价为准)

工程质量标准:

代建管理期限(合同签约后): 个日历天

四、代建管理费

费率(按项目投资的): %金额(大写): 元人民币¥: 元

五、本合同由以下文件组成:

1、三方认可的有关工程的变更、洽商等书面文件或协议修正文件

2、委托代建合同书

3、专用合同条款

4、通用合同条款

5、中标通知书

6、投标文件及其附件

7、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8、初步设计文件审查批复文件

9、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若存在歧义或不一致时,则按上述排列进行解释。

六、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委托单位承诺,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项约定,为代建单位提供项目建设的必要条件。

八、代建单位承诺,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项约定,按照代建成工作范围和内容,承担代建任务。

九、使用单位承诺,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项约定,协助代建单位完成代建工作。

十、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方个执 份。 委托单位:(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代建单位:(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使用单位:(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本合同签于 年 月 日

第一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第一章 词语定义、适用的法律法规、语??

第一条 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第二条 建设工程委托代建合同适用的法律是指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第二章 各方的(合同)权利

委托单位权利

第四条 委托单位有权对代建项目进行稽查,对违规和为予以纠正。

第五条 委托单位有权对因技术、水文、地质等原因造成的设计变更进行核准。

第六条 委托单位有权要求代建单位赔偿因擅自变更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致使工期延长、投资增加或工程质量不合格所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 委托单位有权要求代建单位更换不称职的项目部工作人员。

代建单位权利

第八条 代建单位根据委托单位和使用单位的授权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享有以下项目建设的组织、管理及协调权:

(1)根据初步设计的批复及有关规定选择专业工作单位,并与其签订合同。

(2)管理各类承包合同,并按规定向承包人支付承包费。

(3)对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进行管理。

(4)与有关单位商定处理保修、返修内容和费用。

(5)进行项目各参与方的协调工作。

第九条 代建单位有权拒绝委托单位和使用单位提出的本合同约定之外的要求。

第十条 代建单位有权取得代建报酬,并有权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从项目投资节余额中提取奖酬金。

使用单位权利

第十一条 使用单位有权对代建项目进行监督,并向委托单位反映各种问题。

第十二条 使用单位有权对工程变更内容提出意见。

第十三条 使用单位有权对委托单位核准的变更结果进行申诉上报。

第三章 各方的(合同)义务

委托单位义务

第十四条 委托单位应负责协调代理人、使用单位及与代建项目有关的各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关系。

第十五条 委托单位应监督和指导代建项目的建设实施,并组织代建项目的竣工验收和移交。

第十六条 委托单位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代建单位核拨建设资金和代建项目管理费。

第十七条 委托单位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内就代建单位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事宜给予书面答复。

第十八条 委托单位应授权一名联系人负责本项目的联络工作

第十九条 委托单位应在代建工作完成后,组织对代建单位进行客观、全面、公正的绩效评价。

第二十条 代建单位在履行本合同义务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维护委托单位和使用单位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一条 代建单位在签订代建合同的同时,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委托单位提交银行履约保函。

第二十二条 代建单位应组建能够满足本项目代建管理服务需要的项目管理部,按照代建工作范围和内容完成代建工作,并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委托单位汇报代建工作进展,将汇报材料抄送使用单位。

第二十三条 代建单位应按批准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实施组织管理,严格控制项目投资,确保工作质量,按期交付使用。代建单位不得在实施过程中利用洽商或者补签其他协议随意变更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建设内容和投资额。因技术、水文、地质等原因必须进行设计变更的,应由设计单位填写设计变更单,并经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签署意见后,由代建单位报委托单位核准。

第二十四条 代建单位应按有关规定选择专业工作单位,并接受委托单位和使用单位监督。

第二十五条 代建单位应根据项目进度需要,向委托单位提出投资计划申请。

第二十六条 代建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并接受委托单位和使用单位监督。

第二十七条 代建单位应在项目建成后,协助委托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并将验收合格的项目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单位办理移交手续。

第二十八条 代建单位应在项目移交前,签订保修服务协议。

第二十九条 代建单位应根据使用单位提出的项目运行管理方案,组织运行管理人员培训、学习。

第三十条 代建单位应建立完整的项目建设档案,在代建项目完成后将工程档案、财务档案及相关资料向使用单位和有关部门移交。未征得有关方面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有关的保密资料。 使用单位义务

第三十一条 使用单位应为代建工作提供必要条件

(1)根据项目建议书批复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和投资额,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提供详细的项目使用需求(或功能需求)报告。

(2)协助代建单位办理与代建项目有关的各种审批手续。

(3)按合同约定为代建单位提供必要的现场办公和生活条件。 第三十二条 使用单位应对政府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并负责政府差额拨款投资项目中自筹资金的筹措,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代建单位拨款。

第三十三条 使用单位应参与项目设计的审查工作,并对专业工作单位的选择过程进行监督。

第三十四条 使用单位应对代建项目的工程质量的施工进度进行监督,配合完成工程验收,按有关规定办理项目接收手续。

第三十五条 使用单位应授权一名联系人负责本项目的联络工作。

第三十六条 使用单位应提出项目运行管理方案,配合代建单位组织运行管理人员培训。

第四章 责任

委托单位责任

第三十七条 委托单位应全面实际地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各项合同义务,任何未按合同的约定履行或未适当履行的行为,应视为违约,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三十八条 委托单位有权就因其他方原因造成的损失提出索赔,如果该索赔要求未能成立,则索赔提出方应补偿由该索赔给他方造成的各项费用支出和损失。

第三十九条 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委托单位同其他各方协商解决。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非合同三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一定级别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代建单位责任

第四十条 代建单位应全面实际地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各项合同义务,任何未按合同的约定履行或未适当履行的行为,应视为违约,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因代建单位责任造成项目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发生变化,致使工期延长、投资增加或其它经济损失的,代建单位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四十一条 代建单位有权就因其他方原因造成的损失提出索赔,如果该索赔要求未能成立,则索赔提出方应补偿由该索赔给他方造成的各项费用支出和损失。

第四十二条 因政策因素和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代建单位同其他各方协商解决。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非合同三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一定级别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使用单位责任

第四十三条 使用单位应全面实际地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各项合同义务,任何未按合同的约定履行或未适当履行的行为,应视为违约,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四十四条 委托单位有权就因其他方原因造成的损失提出索赔,如果该索赔要求未能成立,则索赔提出方应补偿由该索赔给他方造成的各项费用支出和损失。

第四十五条 因政策因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使用单位同其他各方协商解决。不可抗力包括因政策因素的、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非合同三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一定级别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第五章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第四十六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效。

第四十七条 由于委托单位或使用单位的原因致使代建工作发生延误、暂停或终止,代建单位应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单位,委托单位应采取相应的措施。由于委托单位未采取相应措施,代建单位可继续暂停执行全部或部分代建业务,直至提出解除合同。委托单位承担承担责任。

第四十八条 当代建单位未履行全部或部分代建义务,而又无正当理由,委托单位可发出警告直至解除合同,代建单位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在30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各方。因解除合同使其他各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情况外,并经委托单位审核通过工程决算,代建单位收到代建报酬尾款后,本合同即终止。

第六章 争议的解决

第五十条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引起的争议 ,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主管部门协调,协凋后争议仍未解决时,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代建管理费的计算方法:

代建单位节约建设资金时,向委托单位提出代建奖励报告,奖励金额按以下内容和方法计取:节约资金奖励:节约资金奖励金额=工程费用节省额×奖励比率( ______%)(10%-30%提取,总额不超过200万元)

甲方:乙方:日期:

政府合同篇4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国籍: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 传真:_______;e-mail: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 传真________;e-mail: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________;位于第____层,共______〔套〕〔间〕,房屋结构为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其中实际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以〔出让〕〔划拨〕方式取得;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该房屋附着设施见附件二;〔房屋所有权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号〕〔房地产权证号〕为:

第二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条 租金

该房屋租金为( 币)___万___千___百__拾__元整。

租赁期间,如遇到市场变化,双方可另行协商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 付款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币)___万___千___百__拾__元整。租金按〔月〕〔季〕〔年〕结算,由乙方于每〔月〕〔季〕〔年〕的第__个月的___日交付给甲方。

第六条 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 甲方对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在出租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出租该房屋前办妥。出租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 维修养护责任

租赁期间,甲方对房屋及其附着设施每隔____〔月〕〔年〕检查、修缮一次,乙方应予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由____方承担。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九条 关于装修和改变房屋结构的约定

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需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投资由乙方自理。退租时,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状恢复或向甲方交纳恢复工程所需费用。

第十条 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水、电费;

2.煤气费;

3.电话费;

4.物业管理费;

5.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

在租赁期,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第十一条 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房屋退还甲方。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____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满前____个月内向乙方正式书面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

第十二条 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的;

2.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计达____个月;

5.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6.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提前终止合同

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_____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

如因国家建设、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现本合同第十条规定的情形,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_____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第十四条 登记备案的约定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内,甲、乙双方持本合同及有关证明文件向______申请登记备案。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年度租金的_____%作为违约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按月租金的____%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七条 其它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八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九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天津国际经济金融仲裁中心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二十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___页,一式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政府合同篇5

甲方(出借人、抵押权人): ,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公民身份证号码 。 乙方(借款人):,男,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现住 ,公民身份证号码。 丙方:(抵押人): ,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现住 ,公民身份证号码。 ,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现住____市____区,公民身份证号码。 本合同各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借款条款

第一条 借款金额:据乙方申请,甲方同意借款给乙方计 万元整(0000)。

第二条 借款用途:本借款只能用于经商,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借款挪作他用。

第三条 借款利率:月息按贰分半计算。

第四条 借款期限: ____月,自20________年 ____月 ____日起至________年月____日止。如实际放款日与该日期不符,以实际放款日为准。乙方收到借款后应当出具借据,乙方出具的借据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条 借款的偿还:利息按月结清,月初支付当月利息。本金在借款日期结清,同时甲方应当归还乙方先前所出具的借据。 如推迟归还借款,乙方应当按日支付滞纳金千分之五。

第六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事项的,甲方有权在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宣布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在《提前还款函》规定的期限内清偿部分或全部借款本息,而无须为正当行使上述权利所引起的任何损失负责。

(一)乙方违反本合同借款条款中的任何条款。

(二)根据担保条款的约定,因抵押人、抵押物发生变故或抵押人违反担保条款的约定,致使抵押人需要提前履行义务或甲方提 前处分抵押物的;

(三)乙方发生其他可能影响归还甲方借款本息的行为。

第七条 本合同的相关费用(包括抵押登记、公证等)均由乙方负责。 抵押条款

第八条 坐落在____市____区小区5幢东5房屋「房屋所有权证号为房权证台字第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号分别为台开国用()第号」登记在抵押人名下,抵押人上述房屋已经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抵押给工行____市分行,并取得贷款总计万元,现抵押人同意以该房屋的剩余价值作为抵押,为本《个人抵押借款合同》下的借款本息作担保。

第九条 抵押人保证该房屋目前没有对外出租。上述房屋的

第一顺序抵押权人为工行____市分行,本《借款合同》的抵押权人为

第二顺序抵押权人。该抵押房屋首先保障

第一顺序抵押权人的债权。

第十条 抵押担保范围为本《个人抵押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滞纳金及实现债权的其他所有费用,同时也包括因借款人违约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一条 抵押期限自抵押登记之日起至主债权履行完毕止。

第十二条 抵押期间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出租、变卖、赠与抵押物,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物。

第十三条 抵押权人可以单方凭经过公证的个人抵押借款合同到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并领取《它项权利证书》。如登记部门一定要抵押人到场,则抵押人应当配合。抵押物的《它项权利证书》或抵押登记证明交由抵押权人保管。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中“借款条款”如因某种原因导致其部分或全部无效,不影响“抵押条款”的效力,抵押人仍应按照约定承担责任。 其他条款

第十五条 本合同字甲方乙方丙方签章之后生效,本合同中的抵押合同在办妥抵押登记之后生效。

第十六条 本合同系经____市正立公证处公证并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借款人及抵押人如任何一方不履行,对方当事人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借款人违反本合同自愿接受强制执行。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抵押权人执一份;借款人、抵押人执一份、登记机关一份;公证机关一份。 甲方(抵押权人):(签章)电话 乙方 ( 借 款 人):(签章) 电话 丙方 ( 抵 押 人):(签章) 电话 (签章)电话 合同签署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附件 抵押物清单 经双方协商,上述抵押财产由抵押人保管(使用),按照合同要求负责管理。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权人不得出租、变卖、重复抵押、抵偿债务、赠与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物。 甲方(抵押权人)(签章): 丙方 ( 抵 押人)(签章): 签字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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