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申请书其实也是为了让我们的诉求能够得到更好的解决,想要尽快解决个人诉求,写申请书是最有效的途径,以下是美篇六六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出户口申请书推荐7篇,供大家参考。
出户口申请书篇1
xx公安局xxxx派出所:
因我丈夫xx,xx年xx月xx日出生,户籍在xx派出所,居住在xxx居委会xx小区xx号xx栋xx室,于xx年xx月xx日结婚,在丈夫居住地共同出资购买了房屋,房产证号为xx,为照顾其生活,以便于家庭和睦,特申请将我的户口迁移至丈夫户口所在地,请给予批准为盼!
出户口申请书篇2
______派出所:
本人______,男(女),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家住______省市区县镇村组,因______户口丢失,在许多方面有诸多的不便,现向______派出所申请补录户口,望派出所给予办理,特此申请!
出户口申请书篇3
小寨路派出所:
xxx、男(女)、身份证号,迁移证号,本人系长安大学xx学院xx级学生,由于自己保管不慎,在户口迁移过程中将迁移证丢失,特此证明。
出户口申请书篇4
___公安局___派出所:
我与贵辖区___,女(男)身份证号____,已经申请登记结婚.现两地分居,为了方便工作和生活,特申请户口迁入贵地。请审核批准为盼。
出户口申请书篇5
xx镇派出所:
本人是安福县平都镇居民,姓名:xxxx,女,汉族,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现居住于xxxxxxxxxxx,女儿居民户口簿上的姓名为xxx,汉族,xxxx年xx月xx日生,身份证号:xxxxxxxxxxxx。
因给女儿上户籍时起名草率,没有多作考虑,致使女儿名字与家中长辈名讳行字有雷同,与敬老尊长的传统风俗文化相悖,被亲长邻里批评,影响了家庭、邻里间的和睦和谐。
基于上述原因,谨遵《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的第1款规定:“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现特向贵所提出更改我女儿名字为xxxx的申请。
恳请贵所予以批准。诚致感谢!
出户口申请书篇6
x公司:
本人(姓名),现为x公司员工,身份证号码,因不具备落户条件,现申请将本人户口迁入贵司集体户内,并同意以下条款:
1、本人承诺遵守国家计划生育管理条例和规定,保证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否则本人将承担一切后果并主动将户口迁出中智集体户,确认中智不再办理与本人集体户相关的一切事宜。
2、在户口迁入贵司集体户期间,接受并遵守贵司有关集体户口的管理规定,积极协助和配合贵司做好相关工作。
3、本人承诺,具备落户条件后,会及时将户口迁出贵司集体户。
4、离职后,户口迁出时,若本人所在公司存在异议,本人负责与所在公司进行沟通协商。同时,本人同意在未妥善处理好上述事宜前,本人户口将继续接受贵司的管理,暂缓迁出,并按每月50元的标准交纳户口管理费。
5、若本人所在公司未履行与贵司签订的人事代理合同(或协议),如在此期间拖欠贵司户口管理费的,本人需使用户口卡,本人将要求所在公司补交或自行补交所拖欠的管理费。否则,贵司有权拒绝提供户口卡及相关服务。
6、本人与贵司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后,或本人所在公司与贵司人事代理合同(或协议)解除或终(中)止后,本人承诺在解除或终(中)止当月及时将户口从贵司集体户迁出。未能迁出时,视为自动接受并遵守贵司有关户口管理的规定,自解除或终(中)止的次月起,本人应向贵司按月缴纳户口管理服务费人民币50元/月,直至户口迁出为止。
7、本人与贵司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后,或本人所在公司与贵司聘用人事代理合同(或协议)解除或终(中)止后,如本人未交或欠交管理服务费,贵司有权不予办理与本人户口有关的事项,本人无条件的在补交管理费后的当月将本人户口迁出。
8、本人联系方式变更,将及时通知中智。因未及时通知而引起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出户口申请书篇7
xxxxxxxxxxxx 公司:
本人 同意以下条款:
(姓名) ,现为*****公司员工,身份证*******,因不具备户口迁移条件,现申请将本人户口迁入贵司集体户内,并 ,
1、本人承诺遵守国家计划生育管理条例和规定,保证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否则本人将承 本人承诺遵守国家计划生育管理条例和规定,保证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本人承诺遵守国家计划生育管理条例和规定 担一切后果并主动将户口迁出中智集体户,确认中智不再办理与本人集体户相关的'一切事宜。 担一切后果并主动将户口迁出中智集体户,确认中智不再办理与本人集体户相关的一切事宜。
2、在户口迁入贵司集体户期间,接受并遵守贵司有关集体户口的管理规定,积极协助和配 合贵司做好相关工作。
3、本人承诺,具备户口迁移条件后,会及时将户口迁出贵司集体户。
4、离职后,户口迁出时,若本人所在公司存在异议,本人负责与所在公司进行沟通协商。 同时,本人同意在未妥善处理好上述事宜前,本人户口将继续接受贵司的管理,暂缓迁出,并按 每月 50 元的标准交纳户口管理费。
5、若本人所在公司未履行与贵司签订的人事代理合同(或协议) ,如在此期间拖欠贵司户口 管理费的,本人需使用户口卡,本人将要求所在公司补交或自行补交所拖欠的管理费。否则,贵 司有权拒绝提供户口卡及相关服务。
6、本人与贵司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后,或本人所在公司与贵司人事代理合同(或协议)解 除或终(中)止后,本人承诺在解除或终(中)止当月及时将户口从贵司集体户迁出。未能迁出 时,视为自动接受并遵守贵司有关户口管理的规定,自解除或终(中)止的次月起,本人应向贵 向贵 直至户口迁出为止。 司按月缴纳户口管理服务费人民币 50 元/月,直至户口迁出为止。
7、本人与贵司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后,或本人所在公司与贵司聘用人事代理合同(或协议) 解除或终 (中) 止后, 如本人未交或欠交管理服务费, 贵司有权不予办理与本人户口有关的事项, 本人无条件的在补交管理费后的当月将本人户口迁出。
8、本人联系方式变更,将及时通知中智。因未及时通知而引起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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