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不仅是对情节的复述,更是读者对作品深层次的思考与感悟,在读完书后写读后感,可以锻炼自己的逻辑思维能力和表达能力,以下是美篇六六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七兄弟的读后感8篇,供大家参考。
七兄弟的读后感篇1
王维是一位早熟的作家,少年时期就创作了不少优秀的诗篇。这首诗就是他十七岁时的作品。和他后来那些富于画意、构图设色非常讲究的山水诗不同,这首抒情小诗写得非常朴素。但千百年来,人们在作客他乡的情况下读这首诗,却都强烈地感受到了它的艺术力量。这种艺术力量,首先来自它的朴质、深厚和高度的艺术概括。
诗因重阳节思念家乡的亲人而作。王维家居蒲州(今山西永济),在华山之东,所以题称忆山东兄弟。写这首诗时他大概正在长安谋取功名。繁华的帝都对当时热中仕进的年轻士子虽有很大吸引力,但对一个少年游子来说,毕竟是举目无亲的异乡;而且越是繁华热闹,在茫茫人海中的游子就越显得孤孑无亲。第一句用了一个独字,两个异字,分量下得很足。对亲人的思念,对自己孤孑处境的感受,都凝聚在这个独字里面。异乡为异客,不过说他乡作客,但两个异字所造成的艺术效果,却比一般地叙说他乡作客要强烈得多。在自然经济占主要地位的封建时代,不同地域之间的风土、人情、语言、生活习惯差别很大,离开多年生活的故乡到异地去,会感到一切都陌生、不习惯,感到自己是漂浮在异地生活中的一叶浮萍。异乡、异客,正是朴质而真切地道出了这种感受。作客他乡者的思乡怀亲之情,在平日自然也是存在的,不过有时不一定是显露的,但一旦遇到某种触媒──最常见的是佳节──就很容易爆发出来,甚至一发而不可抑止。这就是所谓每逢佳节倍思亲。佳节,往往是家人团聚的日子,而且往往和对家乡风物的许多美好记忆联结在一起,所以每逢佳节倍思亲就是十分自然的了。这种体验,可以说人人都有,但在王维之前,却没有任何诗人用这样朴素无华而又高度概括的诗句成功地表现过。而一经诗人道出,它就成了最能表现客中思乡感情的格言式的警句。
前两句,可以说是艺术创作的直接法。几乎不经任何迂回,而是直插核心,迅即形成高潮,出现警句。但这种写法往往使后两句难以为继,造成后劲不足。这首诗的后两句,如果顺着佳节倍思亲作直线式的延伸,就不免蛇足;转出新意而再形成新的高潮,也很难办到。作者采取另一种方式:紧接着感情的激流,出现一泓微波荡漾的湖面,看似平静,实则更加深沉。
重阳节有登高的风俗,登高时佩带茱萸囊,据说可以避灾。茱萸,一名越椒,一种有香气的植物。三四两句,如果只是一般化地遥想兄弟如何在重阳日登高,佩带茱萸,而自己独在异乡,不能参与,虽然也写出了佳节思亲之情,就会显得平直,缺乏新意与深情。诗人遥想的却是:遍插茱萸少一人。意思是说,远在故乡的兄弟们今天登高时身上都佩上了茱萸,却发现少了一位兄弟──自己不在内。好象遗憾的不是自己未能和故乡的兄弟共度佳节,反倒是兄弟们佳节未能完全团聚;似乎自己独在异乡为异客的处境并不值得诉说,反倒是兄弟们的缺憾更须体贴。这就曲折有致,出乎常情。而这种出乎常情之处,正是它的深厚处、新警处。杜甫的《月夜》:遥怜小儿女,未解忆长安,和这两句异曲同工,而王诗似乎更不着力。
七兄弟的读后感篇2
飞翔是很多人的梦想,莱特兄弟是飞行的始祖,他们忠于梦想,努力奋斗,才成功发明了飞机。
莱特兄弟从小对机械很感兴趣,但如果他们没有合作无间的话,可能飞机的发明又会晚了几十年,莱特兄弟一生奉献于飞机的发明,虽然在努力的过程中受到很多冷嘲热讽,但他们努力不懈,终于发明了飞机,完成了梦想。
伟伯˙莱特出生于一八六七年,奥维伯则在一八七一年出世,伟伯十一岁时,爸爸买了一个简单的飞行玩具,启发了两兄弟的灵感,飞行的梦想在他们小小的心灵中萌芽。他们同心协力发行了一份报纸——迪顿周刊,可是因为大报社的恶性竞争而改行做脚踏车。后来因为德国发明家李连的飞行实验,让他们重新对飞行感到兴趣。一九零零年莱特兄弟进行了第一次滑翔机的实验,虽然失败了,但他们锲而不舍,在第二年制造了第二号滑翔机并修改了第一次的错误。一九零五年,莱特兄弟的动力飞机成功飞行了三十九公里,创下佳绩。四年后他们在迪顿成立莱特兄弟飞机公司,开始大量制造飞机。但不幸的事降临了,伟伯染上了伤寒,虽然他努力的和病魔缠斗、抗争,终因天命难违,伟大的发明家就与世长辞了,享年四十五岁。而万万没想到的是他们奉献一生所发明的飞机,竟然在世界大战中成为可怕的杀人工具,这件事让奥维尔痛心不已。奥维尔缠绵病榻,一九九年四一月三十日安祥的离开了人间。
莱特兄弟努力不懈,再接再厉,正是天下无难事,只怕有心人。最好的典范。虽然飞机的发明成了战争无情的杀手,但也让交通更无远弗届,使距离缩短了许多,国家与国家之间的互动更加快速、频繁,这正昰他们伟大的地方。莱特兄弟克服了许多困难,从不向失败低头,他们对于发明的坚持和力求上进的态度,正是勇者的画像也是我们效法的最佳楷模。
七兄弟的读后感篇3
以前读过余华的《活着》,看了心伤至极。人在不幸的时候看一看,也就觉得幸运了。《活着》文风朴实,语言紧凑,娓娓道来如吮苦胆,汁液入口流入身体,沁进心田,久久地浸润泡脬了人类的良知,心酸和同情伴着眼泪一汩汩涌出,好一个“惨”字了得。
?兄弟》一样的惨,但不那么严肃,让人联想到“三毛流浪记”。“三毛”是一个人苦,《兄弟》是哥俩一块儿苦,共同的是一种漫画版的讽刺风格。“三毛”儿童元素多一些,《兄弟》成人色彩重一些,而且是“重口味”。
?兄弟》是余华沉寂10年之久的著作,一出生就倍受关注,可也是“两重天”境界。一方面是普通读者的万般宠爱,一石激起了千层浪,浪里个浪,各有各的浪味;一方面是专业读者的失声,以及评论界的哑然,偶有发声也着实没什么高度评价,为此还在网上干仗。
故事的梗概,讲的是江南小镇小青年李光头厕所偷看女人被抓,而十几年前他亲爹正是因此淹死在粪坑,被一男子宋凡平捞了尸体送回。李光头妈李兰后来和丧妻的宋凡平结合,李光头和宋凡平之子宋钢成为兄弟。__宋凡平被迫害惨死,塑造了一条硬汉好汉形象,催人泪下,令人憧憬。李兰时隔几年去世,两个孩子相依为命,在两个时代动荡下,因一个女人李红激起一片涟漪,李光头奋而直追,却让宋钢接到了绣球。20年后天地一变,李光头风起云涌、富可敌国,宋钢疾病缠身、穷困潦倒,又发生了一些伦乱之事,一曲兄弟情贯穿始终、贯穿生命、贯穿人性。
七兄弟的读后感篇4
从我家去轻轨站要经过一条小路,仅够行人和自行车通过的小路,是俊彦mm家的所在地,也是众多小商小贩兜售地摊货的场所。
众多地摊货中,唯一能让我目光做短暂停留的是地摊书籍,地摊书籍是流行书的风向标,虽然不买,但是常常驻足观望一下。
最近一段时间经常看到小贩们在兜售余华的《兄弟》,心中暗暗记住了这个名字。可巧今天在图书馆看到有这本书,就借了回来,一天消灭掉。
“余华是个鬼才”,以前的一个同事如是说。
虽然我不认同那个同事的为人,但是这句话我一直记在心里,我只看过《活着》,《兄弟》是我看到的余华的第二部作品,我不得不认可那个同事的判断,是正确的。
故事从偷看女人屁股开始,从李光头这个小流氓,扯出了他的父母,他母亲和他继父之间的情感,他的兄弟,一段__灰暗的记忆。
对于偷看屁股的描写让我捧腹,对于__黑色的描写让我颤栗,而对于父母亲人兄弟之间的情感描写,则让我一次次的动容,人性,真情,宿命,历史的洪流,这里应有尽有。不由得赞叹,鬼才就是鬼才,偷看个女人屁股也能扯出那么大一坨来。
我等不敢偷看女人屁股之流,看来是不会有什么出息了。
七兄弟的读后感篇5
暑假期间,我读了《兄弟情仇》这本小说。牧犬兄弟黑头和灰灰为了给独战野狼英勇牺牲的牧犬黑云报仇,牧工的儿子林达将黑云的儿子灰灰藏进了一个古老的陷阱里,希望传说中的驯獒法训出一只超级猛犬,不料,灰灰却堕落为比野狼还要凶残的牧场公害。而正常驯养的黑头却成为了一条优秀的牧犬。这就说明牧犬只有在原生态的自然环境中才能重归物性。
兄弟之间本不应该成为仇敌的,但由于人为的因素,使这对原本亲密无间的同胞兄弟反目成仇、颠沛流离。不过他们两个也有过齐心合力的时候,就是灰灰和黑头合力斗豹。兄弟俩斗豹成功后,两条狗又打成了一团,原来灰灰是想独吞黑花272呀!可是黑头却拼死保护黑花272,因为黑花272任由它吃奶,但它不再是以前的那个善良得有些腼腆的兄长……灰灰很快就甘拜下风了,可黑头越杀越勇。灰灰看阵势不妙,落荒而逃……
作者不愧是一位讲故事的高手,这套“牧犬三部曲”,情节波澜起伏,主人公灰灰和黑头的命运云谲波诡,让人一读起来便无法罢手。透过一连串高潮迭起的故事,我们看到了牧犬兄弟虽历经苦难仍不屈不挠的灵魂,听到了一曲高亢嘹亮的男子汉之歌。
这本书讲述了灰灰逃入山林,沦落为一条野狗。黑头因替同伴复仇,遭人追杀,也被-迫出逃城市,黑头遭人诱捕,加入了一个马戏班。灰灰击败豺狗当上“豺王”之际,黑头逃离马戏班,随新朋友白丑去了它家,成了一条宠物狗。后来,灰灰在山中遭遇偷猎者,陷入了偷猎者布下的天罗地网……
也许牧犬根本不知道兄弟之间的情与恨,亲兄弟间也会为了自己的利益而争风打斗。灰灰成了牧场公害后,经常来骚扰牧场里的家畜,黑头是牧场里不折不扣的牧犬,见到外来侵略者当然会奋不顾身地保卫家畜。于是,兄弟之间的较量又一次拉开了帷幕……
后来,灰灰和黑头又迎战野狼。这次不是为了别的,就是为了替黑云报仇。以大获全胜的成绩告终。最后,灰灰和黑头不再是兄弟间的仇敌,它们重归于好,开始了新一轮的牧猎生涯。我被这对兄弟的友谊深深地感动了,灰灰和黑头这两条忠实的牧犬留下的是无尽的情感与意志。
最终,灰灰从偷猎者手下逃脱,继续它的丛林生活;黑头则带着它的新朋友白丑,回到了牧常
此书是一本非常非常好的少儿读物,故事情节生动有引人入胜,令人意犹未尽,一看便不会罢手,透过一连串高-潮迭起的故事,能我们看到牧犬兄弟虽历经苦难仍不屈不挠的灵魂,被它们所震撼。
七兄弟的读后感篇6
假期,我读了不少书,比如有《悟空日记》,《唐僧日记》,《莱特兄弟》这三本书,其中我对《莱特兄弟》这本书印象最深。
莱特兄弟是哥哥威尔伯,生于1867年4月16日,弟弟奥维尔,生于1871年8月19日。他们还有个妹妹,生于1974年7月2日。
莱特兄弟经过了许多风风雨雨的事情,有快乐的童年,发明的启发,各种的悲伤。
1867年威尔伯诞生。1871年奥维尔诞生。1978年,威尔伯11岁,奥维尔7岁,父亲密尔顿送给他们纸蝴蝶,启发了他们关于飞行的兴趣。不久,他们的母亲苏珊去世了,他们非常难过,但是,他们面对生活,开开心心,快快乐乐,差不多没有不开心的时候,他们发明了飞机,开了自行车商店,出版《伐顿周报》,还有威尔伯在法国创设航空学校。
在《莱特兄弟》这本书后面有两句话,第一句:心中有梦想,有些梦想只要积极面对,是可能实现的。第二句话:莱特兄弟虽然去世半个世纪了,但他们永远活在人们的心中,他们的发明将为人类社会的经济发展竖起了高高的丰碑!
这本书让我懂得愿望是可以实现的,我们的这一双手不是白生的,让它创造世界没有的东西,长大后我要比莱特兄弟强,我要向他们学习!
七兄弟的读后感篇7
在愉快的暑假里,我读完了《蓝鲸的眼睛》这本书,这里面有许许多多我喜欢的小故事,可是我最喜欢的故事叫《三个鼠兄弟——云朵棉花糖》和《红女巫》。
云朵棉花糖其中主要讲了:三个老鼠兄弟在路上捡了一朵白白的云,他们打算做一朵棉花糖自己分了吃,可是没想到的是当棉花糖做好的时候,香味引来那些贪嘴的动物,可是老鼠兄弟谁也没有做抠门的小人,而是你一小朵、他一小朵的分棉花糖,最后棉花糖都分完了,老鼠兄弟什么也没吃到,也没尝到是什么滋味,可他们还是笑盈盈的对动物说如果大家还想吃我们明天再给你做!
我觉得老鼠兄弟很热心肠,舍己为人的精神,我懂得了做人要宽厚,不能小肚鸡肠,要乐于助人为本,只有帮助他人,自己才会快乐,赠人玫瑰手有余香!
书中还讲到了红女巫:从前一个女巫她学什么东西都比较费劲,总是学不会魔法,原来喜欢看她变魔术的`小朋友都不来了,她很伤心又很孤独,于是她有一天对自己说如果难的魔法我学不会,那我就学简单的!于是她就学习变爆米花,一开始总是变不好,经过八百次的训练和她坚持不懈的精神,她终于成功了!于是她又等着小朋友们来到她家看她变魔术。
我感受到了红女巫的坚持不懈,我懂得了做事要坚持不懈,不能半途而废!只要下功夫,铁杵磨成针!
七兄弟的读后感篇8
个人感觉,余华更多地是以这所谓的兄弟俩的不同命运来诠释,在社会变化的大潮中,人如果按照传统的观念和道德来按部就班,早晚会遇见天理人欲的冲突,读后感《兄弟读后感》。
最近一百年,神州大地每十年一轮回,余华所写的其实只要还是文革投射,真正对于最近二十年写的笔墨似乎还是少了点儿。毕竟每一个生活在时代里的人都只能被时代的纷乱所纷乱,而很难看清这纷乱背后的丝丝缕缕的脉络。
宋钢的凄惨,来源于他自己一直以来的符合规矩在规则被打破的时候不能适应,而李光头最后的所谓复归也隐约折射了一部分穷得只剩钱的经济发达者精神上的困惑与追求——既然不能求诸于己,只好从自身以外寻求答案,外太空不过是避世的另一个目的地罢了。
以余华的年龄经历,如果兄弟只是为了写变化,倒可能把华哥看低了,呵呵。
个人感觉,兄弟写得还是人性的冲突,包括固守和变革,包括选择与放弃,包括精神与物质生活,而文革至今的华夏,也不过是最好的人性试炼场。
看完这部小说不知道自己该怎样评价,一部感动到自己落泪的小说。
宋 刚憨厚老实,憨厚老实到了有点“傻”的程度,他的生活中心一直在别人身上,换句话说,他生命中的主角从来都是别人,自己只是在某一瞬间当过瞬间的主角!第 一次违背李光头的意思是为了林红,因为爱情的力量,最终的导火索是李光头那句“我就宰了你”;第一次对林红发火,只是为了“后妈”里面的“后”字,因为他 感觉李光头就是他的亲弟弟,妈妈就是他的生母,或者胜似生母!小时候,他的生活重心是照顾别人,照顾弟弟,照顾爷爷;结婚以后他的生活重心就全部在林红那 里,但是直到自杀前一瞬间的释怀时,他的心思一直在李光头和林红之间徘徊,左右为难,可能李光头和林红不以为然,但是宋刚这个哥哥和丈夫确实非常痛苦!为 了一个丈夫的责任,为了亲情、母亲临终的遗言,他这一生都在矛盾,在痛苦!自杀前的一瞬间他感觉自己找到了自己属于自己的位置:“自己是多余的”,他突然 间轻松了,第一次花钱吃包子,第一次逛街。
李 光头“机智聪明”,为人有点霸道,但为人讲究,处事圆滑,待人接物游刃有余,但他的心不坏!他一直以自我为中心,霸道甚至有点强硬!但他还有点孩子气,这 种孩子气是弟弟对哥哥的依赖,哪怕是见不到哥哥,但是在他心里一直有这么一个人在给他支持,他知道如果他在外面生活不下去了,一定会有一个人不会让他饿 死!他的孩子气也仅仅是对宋刚!
两 个兄弟心里最初的那份兄弟情义其实一直都还在,只是由于生活中的身不由己,生活中的灯红酒绿而把那份最纯的感情放在了心里最最深的地方,虽然不曾发觉,但 是已是自己的一部分。当李光头把那块“手表”送给宋刚,那块手表在林红那里不值一文,但是当时的兄弟俩都把它当做宝贝,李光头眼中最珍贵的手表配上宋刚的 永久简直是完美,在宋刚眼中这是兄弟情谊的见证;当宋刚实在走投无路去找李光头,当李光头连着骂了他几个“王八蛋”,宋刚高兴的却像个孩子;当李光头在林 红身上听到宋刚的死讯,当李光头读到宋刚的信,当李光头看到掉在的“受聘书”,他哭得像个孩子,说自己以后真是孤儿了。这种感情其他人根本理解不了,他们 不会想到在刘镇呼风唤雨,把买卖做到全世界的李光头,心底最深处得依赖竟然是那个穷小子宋刚,甚至宋刚自己都不会想到他这个最亲的弟弟对自己原来是这么依 赖。两个人之间有过两次:“我和你从此一道两断”,其实两句话在李光头那里都没当回事,他甚至都不知道宋刚为什么会这么干!但是在宋刚心里,李光头对他的 那句:“从此我们一刀两断”也不算什么,但是自己说的那句话,在他的心里却当真了!即使在他活不下去的时候他也没有丝毫想去找李光头,但是为了自己最亲的 人他又一次违背了自己的想法!他会在李光头走投无路的时候去毫无顾忌的帮助弟弟,但是哪怕自己生活艰难他也不会去求弟弟,因为他感觉只要他过的好,自己过 怎么样无所谓!
在宋刚的心里最亲的人是李光头和林红,他最大的心愿是两个人都过好,矛盾的他甚至在心里都不知道谁才是他最重要的人,反正都比他自己重要!知道他最后感觉两个最亲的人走到了一起,自己时多余的时,他感到了从没有过的轻松!
大鱼感受:
看这部小说,湿了好几回,刚刚写上面还湿了!昨晚看到李光头听到宋刚的死讯时自己跟着哭了!
以 前感觉自己在对自己的兄弟方面也挺够意思的,现在感觉,自己还差的很多!其实自己都是为了怕丢了和兄弟们之间的情谊,有的时候知道兄弟办了错事!但是自己 还是没有去阻止他们!现在感觉真的很惭愧!对不起,我的兄弟!自己也不能为了兄弟放弃自己的利益,最起码没有主动、彻底的放弃过,那时候还是心里最深的地 方想的还是自己!自己真是个自私的人!以后一定要改过来,做个有血有肉的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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