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书写作文,我们能够将心中的情感和理念传递给他人,作文的开头要吸引读者的注意,这样才能让人愿意继续阅读下去,以下是美篇六六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在书中找亲属作文5篇,供大家参考。
在书中找亲属作文篇1
当一切喧嚣安静,当一切灯火熄灭,夜已深。但是我开始感到不安,迷茫,失落。从初二开始,几乎所有人都开始忙碌起来。每天都是忙碌的生活,一节课一节课,一个老师接着一个老师。我刚上完这门课,转眼间又要去上另一门课。当我下课回家时,有成堆的作业。我已经被生活淹没,日复一日过着灰色的生活。晚上我一直在想,你是不是要过一天一天灰色的生活,为什么生活这么无聊。
这时,我遇到了《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和海伦凯勒,她像我的长辈一样,回答我的疑惑,诉说着生命的美好,传达着生命的'美好。
当我真正走近她的生活时,我意识到如果现在忙碌的生活是灰色的,那么海伦凯勒的童年应该是暗淡的。她很小就失去了视力和听力,过着比普通人更黑暗的生活,因为她永远看不到阳光。我甚至无法想象她有多难过,有多痛苦,如何像.一样过着黑暗的生活。她没有因为残疾而放弃自己的生活,而是通过更加努力地学习和战斗来弥补自己。隐隐约约,她的精神一直在拉我。别人走过一片森林也许并不稀奇,但当她走过森林时,她能感受到森林中每一个生命的活力,也能感受到大自然的和谐与美好。经过她自己的努力,她可以像大多数普通人一样正常的生活,而这背后,都源于她对生活的珍惜和热爱。你还觉得自己的人生是灰色的吗?我不禁问自己。上课,作业,考试。这一切在她面前都显得微不足道。我们也在面对生活。我选择在灰色中抱怨生活,但她可以用自己的心去追求生活的光芒。
海伦凯勒用自己的亲身经历让我灰色的生活变得丰富多彩。我不再觉得生活无趣,对每一天都充满希望。她是我的精神导师和亲人,指引我走过人生的每一步。
在书中找亲属作文篇2
也曾幻想前世为佛前一朵金莲,不染纤尘却又贪恋于红尘烟火。今世为人,穷极一生学一份慈悲,悟,何为真佛。
悟空在五指山下修行五百年,方得随唐僧西渡。一路斩妖除魔,历经九九八十一难。三打白骨精,大闹盘丝洞,磨炼其心志,可见其勇敢;头顶金箍,收敛心性,甘愿护唐僧周全,可见其慈悲;是非分明,不被伪善所囚禁,可见其率真。
本为石猴,却尽有佛祖本色。
我比他幸运,不需要那暗无天日的五百年,也摘下了受制于人的金箍。只身一人行于人世,他学佛,我学他。
也曾身入歧途。心比天高,认为学习皆是无关紧要,大概真的没有吃过什么苦头,对于上课总少了一份崇敬,就算老师讲得声嘶力竭我也只关注那些不经意的错误。当我突兀的笑声在宁静的课堂里充满嘲讽地响起来,我接收到了老师愤怒而不解的目光。那时年少,不懂何为伤害,竟然就那么睁着黑色的瞳孔和老师对视,神态无辜。就像孙悟空大闹天宫那样破开重重阻挡,给人心灵至深处来个致命一击,还可以嘲笑地说你们怎么这么弱。殊不知最可悲的永远不是被伤得最重的,而是给人伤害的那个。
这时,走错路的悟空遇到了他的`如来佛祖,给了他用来想清这一点的五百年。
五百年于我不长,就一个暑假,六年级的我升入初中后便正式踏上了取得真经归的路途。班主任像唐僧,把孙悟空从自闭的五指山下救了出来,对于班上一些强盗般的学生永远是舍不得放弃的。冒着九九八十一难的危险也要让妖怪迷途知返。同时总能在孙悟空顽劣时给予他最沉重的打击。
所幸,误入歧途过的孙悟空并没有扰了本心,我还是那个相信“人之初,性本善”的孩子。八十一难不好度,孙悟空也会解不开数学题,也需要面对忽上忽下的成绩,也要为体育测试每天练跳绳,也会在友情里忽冷忽热不知所措。
甚至可以说,悟空的勇敢是生活逼的。
有些事情无可退避,比如升旗仪式的演讲稿偏要一朗读就笑场,丝毫不懂何为庄重的我来读。站在秋天乍暖还寒的风里,我突然发觉,我渺小得像那一片瑟瑟挣扎了一阵,最终还是黯然落下的秋叶。
内心挣扎。然则无果,即使我有那么浓重的忧思,还是站上了冷风吹拂的升旗台。淡红色的稿纸却似随时想离开属于我的手的束缚。
我知道我必须开口,这是我的责任。我的声音通过话筒传播到风里,的治国新标在自己耳边振聋发聩。像孙悟空大闹天宫时那般骄傲。
孙悟空勇敢了一次,所幸成功的信念是强大的。
慈悲源于本心,看到衣衫褴褛,动作畏畏缩缩,仿佛被生活打击透了的老人或小孩,不论真假,总会有一种本能的不忍心。就像我再也不在上课时随便走神。修行路走到一半,原来让别人难过和失望是世界上最痛苦的事。
很奇怪吧。
孙悟空勇敢、慈悲、正义,所以他可以由行者蜕变成大圣,成为真佛。
我于《西游记》中遇见他,他一路伴我于取得学业真经的路上,守护我本心,教会我勇敢,我将毕生的梦想寄托在他身上。
我敬他为长者,是我在万卷书中寻寻觅觅,最终给我启示的那个,是冥冥之中的另一种精神世界。
我成不了真正的佛,我不想归西,也做不到放弃人间情爱,但真佛在我心中,不能普度众生,却可度我。让我在社会的淤泥中永远不染尘埃。
生命之上,需虔诚。佛法不朽,敬哉。
在书中找亲属作文篇3
剑响,花落。杯中有酒,酒中有诗,诗中有心,心中有情。
我知道,那是你,太白。
从小便爱在书中寻你,那个月影下浪漫不羁、桀骜不驯的游侠,从小便佩服你爆发出的生命的张力。你的诗,总能对我的心情作一个完美的诠释。
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
拿到证书的那一刻,只觉天地因它黯然失色,我心雀跃。十级优秀。黑色的字迹宛如一枚枚勋章,骄傲地挂着,给予那些猜疑与嘲笑最强有力的一击。之前所有的委屈和不甘,都在为今天的胜利挥舞旗帜。曾被老师一遍遍训斥,曾被父母说成无可救药,曾因同级的曲子自惭形秽,可那又如何?如今,我用成绩证明,用行动宣告自己的能力,这无疑是最直接、最有效的方式。看着证书,回想之前一个人闷头练习的情景,我终于自豪地说出了那句想说无数次的诗:“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
我寄愁心与明月,随风直到夜郎西
当六年的嬉笑打闹定格成毕业照,当毕业照变成回忆,当我们终于站在分叉的路口,只留下孤独、失望和不舍,心中埋怨上天打开了那扇名为成长的大门,埋怨世事的残忍。我讨厌离别,不愿伤感,但那只是欺骗自己的措辞。每个人的一生都是一本书,每一次离别便是书中的一个逗号。逗号前的故事,有你的陪伴,逗号之后,情节仍将继续。或许我们都是彼此生命中很重要的过客,但依旧只有自己才是归人。既然不能再陪你前行,既然我们不得不分离,至少,请记得,你的'故事我曾倾力出演,往后珍重,朋友——“我寄愁心与明月,随风直到夜郎西。”
此夜曲中闻折柳,何人不起故园情
那年入秋,凉风乍起,我自认无碍,便没穿外套。坐在教室里,冷冷的风灌进衣服,钻入骨里,牙齿咯咯打颤,我瑟缩着。回想家中的温暖,便生出立即回家的念头。终于放学,回到家,妈妈竟已泡好板蓝根,热气还弥漫着,丝丝缕缕。拿起,温度正好,苦中带甜。桌上的闹钟不紧不慢地走着,妈妈定是算好了时间泡的,她知道我没穿外套,生怕我会感冒。回想教室里的瑟瑟发抖,我暗自庆幸,可转念一想,那些跟随父母远离家乡、外出漂泊、无人悉心照顾的孩子呢?他们在这初秋,莫不是也在吟着“此夜曲中闻折柳,何人不起故园情”?
太白,我记得你曾让贵妃研墨,力士脱靴,那是怎样的意气风发、傲气凛然!老天与你作对,贬官旅途你未曾消沉、颓落,在磨难中,你绽放出独一无二的风采。
你是天才酒鬼,“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
你是天才诗人,“兴酣落笔摇五岳,诗成笑傲凌沧洲”。
你是天才剑客,“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在我孤独时,一览你的诗句,胸中苦闷便消殆无踪;在我失利时,念起你传奇愤懑的一生,便能重拾信心,英勇迎战。太白,你是我在书中的亲属,如若可以,我愿一点点传承,倾尽此生,也是无悔。
在书中找亲属作文篇4
书籍是横渡时间大海的航船。――培根
暖暖的阳光射入屋子,柔柔地映到纸上,重读旧时课本,我在其中找到了自己的亲属。
?背影》,一篇父爱经典名篇。文中的父亲深深感动了我,我仿佛看到了他戴着黑布小帽,穿着黑布大马褂,深青色的布棉袍,蹒跚地走到铁道边,慢慢探身下去;我仿佛看到了他艰难地爬上月台,我仿佛看到了他小心翼翼地兜着橘子,向儿子欢天喜地地走去每次看到这里,我总会有一种莫名的亲切感,不由自主地想到了我的父亲。
盛夏的燥热回荡在绿荫掩映的午后,阳光炙烤着我的内心。每周日下午必须准时到校,可是由于繁重的作业和我的拖拖拉拉,使得我经常面临上学迟到的情况。但父亲很细心地帮助我,他总会提前帮我准备好日常生活用品,并提醒我带上作业等等。出门时,他手提书包,肩扛行李箱,走在最前面,活像一个搬运工。
无论是我的父亲,还是朱自清的父亲,他们为了儿女都甘愿放下身份,去做那些很琐碎,甚至很卑微的事情,只是因为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称呼-父亲。
?秋天的.怀念》,一篇母爱经典名篇,文中看似普通的细节却能触动我的心灵。史铁生因双腿瘫痪,乱发脾气时,母亲悄悄地躲出去,在儿子看不见的地方偷偷地听着动静;在儿子丧失生活下去的勇气时,母亲央求陪他去北海看菊花。母亲,总是尽自己所能去陪伴着自己的孩子。我的母亲又何尝不是如此呢?
远处的街市退去了白日的浮华,又到了挑灯攻艰的时刻了。每当我走进书房做作业时,妈妈也会来到书房,坐在我身旁轻轻地打开书籍,认真地看起来,妈妈似乎爱上了夜读。有妈妈在一起学习,我那困乏的眼皮似乎也不由自主地撑了起来,学习效率也格外高。当我要查阅什么资料时,妈妈就会及时放下书本,帮我做好。
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无论是史铁生的妈妈还是我的妈妈,都在子女最艰苦的时候给予无言的陪伴,把独自孤独变成了勇敢面对。在前行的路上,妈妈的陪伴永远是那盏最温暖的灯光。
培根说,书籍是横渡时间大海的航船。是啊,阅读中,我驾驶着时光的小船,横渡岁月的海洋,穿越时空,总会在某一个篇章里,看到熟悉的场景,邂逅那些类似亲人的人,然后从中顿悟亲情的美好。
在书中找亲属作文篇5
笛卡尔说过:“读一本好书,”犹如同一个道德高尚的人交谈。读书是一件能让人心身愉悦的事情,我爱读书,喜欢读书,那是我最大的爱好。暑假的时候每每写完作业我总会捧起一本书独自一个人在房间里看的有滋有味,闻着纸张散发出的清香味那是我觉得最好闻的味道。这个暑假我读了很多书,但让我印象最深的是这本叫做《做个快乐的小书虫》的书,它让我学会如何去读书。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这本书吧!
这本书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爱读书的南宝蓝和允熙原本是形影不离的好朋友,可是因为新转来的插班生林媛静的出现,允熙冷落了宝蓝。喜欢打扮的林媛静偏偏最不喜欢看书,还把允熙给教坏了,为了“挽救”两个好朋友,宝蓝拉着允熙和媛静成立了读书“三剑客”小组并且一起参加了读书王大赛。“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这时,淘气鬼金民俊故意向媛静发出挑战——要公平竞争“读书王”,“三剑客”在老师和家人的帮助下开始读书,立志要打败调皮鬼民浩,赢得“读书王”的称号。渐渐地,媛静从讨厌读书到爱上读书,然而,本以为“读书王”非她们莫属,没想到因为媛静的紧张和忐忑不安,最后“读书王”还是被民俊拿走了,可她们却因为读书变得更加亲近。
看完这本书后,令我印象最深的一句话是:阅读除了要有“乐读”的态度,还要掌握阅读的技巧,能识字并不代表会阅读。是啊!阅读并不只是仅仅就是看,在阅读过程中,做读书笔记提炼出重要的内容,并把这些内容转化成对自己有用的知识。同时,还可以摘抄书中优美的词句、段落,为写作积累丰富的素材,读完书后及时写一篇读后感,巩固并加深对书中内容的理解,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阅读。我虽然很喜欢读书,但是却很懒,总是将批注、读后感当成一件“苦差事”,每次都是在妈妈的“威逼”之下才去完成这些,是这本书告诉了我如何养成良好的阅读习惯。
冰心奶奶说过:“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在我眼里这本书就是冰心奶奶口中所谓的好书。同学们让我们一起在书籍的海洋里尽情遨游,做个“快乐的小书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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