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读后感的时候,一定要联系自己的实际情况,看书的目的是提高自己的思想高度,所以书看完之后一定要认真写好读后感,以下是美篇六六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诗与现实的读后感8篇,供大家参考。
诗与现实的读后感篇1
【溯源】
子曰:不学《诗》,无以言。
几千年来,华夏大地孕育出了灿烂的诗歌文化。秦汉之时,汉赋辞藻极尽华丽,乐府叙事荡气回肠。唐宋之际,有谪仙人的浪漫潇洒,也有杜少陵的忧世伤民,有苏东坡的豪气万丈,也有柳三变的醉心繁华,浅酌低唱。华夏文明里,诗书代代相传,而这一切,都有一个共同的源头:《诗经》。两千多年前,中原人烟稀少的旷野中,纯朴的先秦百姓的兴之所至,放声高歌;嘉宾集聚的欢乐宴席上,所奏之乐悠扬清雅;伴随着繁琐周礼的肃穆颂歌在庄重古朴的庙堂奏响。他们所歌之词便是《诗经》的来源。周代的先民们把汉字的音韵之美以诗的形式传之后世,同时传承的,还有那精炼文字中深厚的文化土壤。
“百善孝为先”,孝之道,源远流长。寻根溯源,《诗经》中便有很多相关诗句。《蓼莪》里“哀哀父母,生我劬劳。”“欲报之德,昊天罔极”,道尽了孩子对父母养育之恩的体察与感激。《凯风》中“凯风自南,吹彼棘心。棘心夭夭,母氏劬劳。”则以吹自南方的和暖之风起兴,把尚在幼年的孩子比作“棘心”即幼小的酸枣树。小枣树在南风的吹拂下茁壮成长,就像母亲用温暖的爱抚育我们长大一般。如今,当我们吟咏起这优美的诗句,脑海里也不禁会浮现这样的画面:蹒跚学步的幼儿身边,总少不了父母温暖而有力的大手保护;成长的路途中遇到挫折,总少不了父母的安慰与鼓励;当孩子长大,即将远行,总少不了父母的担忧与叮嘱。光阴荏苒,孩子从柔嫩的树苗长成参天乔木;岁月如梭,却也使父母沧桑了脸庞,花白了鬓发。自《诗经》始,历经千年,一代代的父母对他们的子女付出无私的爱,历经千年,一代代的中华儿女亦在感叹:“欲报之德,昊天罔极”
?诗经》中父母子女间的温情体现了先民们对世间美好情感的歌颂。然而许多美好不能长久,因为它总被罪恶打破——那便是战争。
“人不寐,将军白发征夫泪。”纵使边关烽火不绝,华夏子民们却从来不是好战之人。征人思妇,自古有之。还记得那句著名的“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吗,那便出自一位离家征战的士兵之口。这是他对妻子的誓言,却也因战争变成了奢望。而在家中的女子们,则是“采采卷耳,不盈倾筐,嗟我怀人,置彼周行。”对丈夫的深切思念,以至于采摘卷耳时都无法集中精神。千百年来,战争使多少妻儿离散,使多少家庭破亡。到如今,世界在高呼和平,但战火仍旧未熄。处在战乱中,最无辜又最受伤的,却是平民百姓。炮火声不绝于耳,死亡的恐惧日夜相随,饥饿与疫病更使他们的生活被黑暗笼罩。而中国人民是幸运的,我们享受着安定祥和,我们不用担心美好家园顷刻变为断壁残垣,我们不用担心无情的炮火将我们与亲人阴阳两隔。因为我们生活在爱好和平的中国,因为自《诗经》始,先民们便把和平的种子深埋心中,代代传承。
子曰:诗三百,一言蔽之,思无邪。上古淳朴自然的民风贯穿于每一首极富韵律的诗歌中,造就了诗经的“思无邪”之美。在《诗经》中,人们是那么直率地抒发着他们的情感,他们赞君子德行高尚温润如玉,他们讽小人无德不死何为,他们欢欣于他人相赠之物并要投桃报李,他们感叹国家昔盛今衰而痛彻心扉。对于德行,对于为人处事,对于个人发展,对于国家兴亡。《诗经》以精炼的语句包含了世间万象。读诗经,我们能懂得去赞颂美好,揭露丑恶;我们能懂得礼尚往来,相互赠答的处世之道;我们能懂得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社会责任……这许许多多的情感,自诗经中源起,经过浩如烟海的经书典籍的传承,已融入每个中华儿女的骨血之中,不可割舍。
溯诗歌之源,我们感受优美文字中浓烈的古韵清香,溯诗歌之源,我们回顾精炼语句中灿烂的思想光芒,溯诗歌之源,我们追寻传统文化的起点,感受历经千年的传承与变迁。
诗与现实的读后感篇2
“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这千古传诵的佳句,让我第一次认识《诗经》。阅读之后,不禁被它那清新、高雅、和谐、神秘的气质所吸引,爱不释手。
“一日不见,如三秋兮。”是恋爱中人的典型心态;“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是一位厌战思妻士兵的内心独白。“岂不怀归,是用作歌,将母来谂。”是征人对父母深深的思念;“谁谓河广,一苇杭之。”是身在卫国的宋国人的思乡之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含蓄地表达出诗人对某种可望而不可求的理想的追求。
“淡彼两髦,实维我仪,之死矢靡它。”生动地展示了一名坚贞不屈的女子誓死捍卫自己爱情的决心;“虽速我狱,亦不女从。”是一位女性对逼他从婚的贵人的斩钉截铁的答复。
“勿剪勿拜,召伯所说。”是人民爱屋及乌,对有德政的召伯的遗迹的珍重;“民之罔极,职凉善背。”是诗人对昏庸腐败的统治的博大、崇高、深沉的忧患。“硕鼠硕鼠,无食我黍。”是人民不堪剥削压榨,忍无可忍,幻想投奔“乐土”的诗。
睿智、沉静,是诗人的性格,含蓄,朴素而又精致,是诗的语言,诗人用诗的形式,抒写的却是他们并不平静的心灵。对爱的自主追求,对自由的渴望,对正义的崇奉……每一种感情都是如此的强烈,如此的真切;每一颗心都是如此的善良,如此的虔诚。
阅读《诗经》,我看不到古时人们的闭塞,愚昧与保守,我看到的尽是爱,智慧,自然,希望与阳光。一切美好的词汇,美好的事物,美好的情感……充溢着每一首诗。那么和谐,那么执著,那么崇高,那么圣洁,每一首诗都是一首动听的歌,每一首诗都是一个真实的故事,每一首诗都拥有一个美丽而高尚的灵魂。
昔日雄霸天下的帝国已化为云烟;当年国色天香的罗裙已散入黄土……今天,真正触动我的情感与灵魂的不是几件博物馆里的文物,而是那些经久不灭的人的故事。一首首清新而高雅的诗,讲述着一个个动人的故事。我仿佛被带到了遥远的国度,历史又重新展现在我的眼前:恍恍惚惚,若隐若现,神秘而悠远……我仿佛听到了来自远古的声音,隐隐约约,断断续续,仿佛要告诉我什么……也许是历史,也许是故事,也许是未来,也许是别的什么。
爱,自由,正义,是《诗经》永恒的主题,这也是生命永恒的主题。闭上眼睛,用心静静地聆听,你可以听得到——那来自远古的心灵的呼唤。
诗与现实的读后感篇3
读了《百万英镑》这本书后,我知道了在当时社会金钱至上的拜金主义,钱!成了衡量一切的标准!
亨利是个身份卑微的人,后来却变成了公爵之上的地位,因为他拥有了一张百万英镑。接下来使他的生活重新充满了希望。当他饥肠辘辘的走进餐厅时,老板用着轻蔑他的眼神盯着他,下人真准备将他赶走时,他马上拿出一张百万英镑,老板大吃一惊,傻愣了一会,马上恭恭敬敬鞠躬,然后免费请了亨利一大桌餐微带笑容地送走了亨利。当亨利情不自禁地走进服装店,营业员根本没正眼看他,理都不理他。有一个让他到下面别人丢弃的衣服中去选,那老板也想让那个营业员想尽办法赶他走,当他拿出百万英镑时,老板连连责备营业员:连百万富翁都不认识,没眼珠。于是连忙帮亨利量起尺寸,还帮他订做了48套衣服。但当亨利走进饭店,谁都不敢靠近他,离亨利远远的。店员正想方设法将他赶走,亨利拿出百万英旁人人都吓傻了,连忙迎接他。这就是当时那社会爱钱到了疯狂的程度,不过现代也有这样的事情发生,例如:大学生爱漂亮,不光是大学生,就连我们小学生都有拜金主义。
放学啦,放学啦我们嚷着,女生们都聚在一起,也少不了我了,一个女生说:你们看,高仙糖妈妈开着奔驰来接高仙糖哎。我们马上齐刷刷的看着,用着羡慕的眼神望着她,有几个女的还说:我以后一定也要对高仙糖好一些。有几个说:我下次要和高仙糖做朋友。我是默默的想:我们还是最好最好的好朋友。也有几个说:这一定有好处。又一个同学说:你们看,童立军爸爸穿的好脏,而且是骑着自行车,我们几个用鄙夷的眼神,暗笑他,有些说了:他们家肯定特穷,连我爷爷都开电瓶车了,我们暗地里都悄悄地鄙视他。
现在,我读了《百万英镑》这一本书,也了解了所说的拜金主义,就是在指疯狂喜欢钱的人,就像我们对高仙糖妈妈的车痴迷的喜欢,也就相当我们对钱一样喜欢,所以我们的做法是错误的,下次也就不会再做错了;还有我们不应该嘲笑童立军爸爸,每个人都是平等的,是堂堂正正做人的,是要付出劳动才有了收获的硕果,所以我们更不应该嘲笑他,我从现在起不会嘲笑穷困人家,要捐献自己的爱心,把自己的一份力量捐给穷困人家,世界才会更美好。我们以后绝不会比这些没用,要比就比学习,比文明,比奖状多,比打字
读了《百万英镑》让我知道了拜金主义是不好的,是自私自利,就像: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也希望我们祖国疯狂爱钱的人少一些,也希望世界更加美好!
诗与现实的读后感篇4
《双城记》这本书是出自英国作家———秋更斯之手。他还写过《雾都孤儿》《匹克威克外传》等长篇小说和《圣诞故事集》《董贝父子》等短篇小说。
这篇文章主要写了“复活”“金钱”与“暴风雨踪迹”,这三个故事,小说以马泰特医生的曲折遭遇为线索,将冤狱,爱情与复仇三个对立又互相关联的故事交织在一起,用压迫和报复组成的一个故事。
故事中,梅尼特医生从监狱中重获自由和女儿一起到了伦敦生活。五年之后,他们在法庭上为名叫查尔斯?代尔那的法国青年做证,露西和代尔那因相爱而结婚。1792年,法国大革命爆发,故事场景转至法国。代尔那因身为贵族后裔而遭逮捕并判死刑,一直爱恋露西的英国青年西得尼?卡登替他上了断头台。
卡登是书中最富魅力亦最复杂的角色之一。颓废、消极,求学时,他只是替同学写作业;出了社会之后,即使是拥有了一身的才华,它仍然是选择为另一名律师工作。但是,在他冷漠的.外表下,有著深深的温柔。凭这一斛温柔和对露西的爱,卡登做了一个意义重大的决定———代替代尔那上断头台———用自己的生命换回另一个人的性命,换回一个家庭的幸福和笑颜。这是卡登守护露西的表现,为爱而牺牲,这在那个大时代、甚至现代,是多麼高贵的举动!
有人说,《双城记》是描写了两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的故事,我却觉得,这样说的人必定没有了解作者真正想表达的意图。
诗与现实的读后感篇5
一个美丽的假日午后,我坐在沙发上,静静的,温暖的冬阳透过玻璃窗照进屋子,暖暖的,带着一份好心情,我翻开了这本书――《绿山墙的安妮》,书的墨香丝丝缕缕,是我最爱的味道。这已经是我第五次翻开这本书了,只因喜欢。
书中的一字一句都触动着我的心,总感觉每次看完一遍,都有无限的新意。
主人公安妮是一个一头红发,满脸雀斑,整天都在做白日梦,还不断闯些小祸的小孩子。但怎么也想不到,她的身世十分凄惨,年幼丧母,不久后,父亲也离开人世。从那时起,她就成了一个孤儿。生活在孤儿院的她,被爱德华岛上的一对本想收养一个男孩帮忙干活的老兄妹,马修和玛瑞拉阴差阳错地给收养了。虽然起初他们相处得并不好,安妮还与邻居林德夫人吵了一架,但是不久后他们互相有了了解,开始真心地喜欢上对方。
安妮开始了她的新生活,也发生许许多多令人啼笑皆非的故事。有快乐的,悲伤的,可笑的,尴尬的……她在学校认识了戴安娜,彼此成了很好的朋友,最终安妮以最优异的成绩考上她梦寐以求的学校,可是最后因为要照顾生病的马修,所以就留在了绿山墙做了老师。为了感恩,安妮放弃了理想,她的责任和爱心让我钦佩不已。
相比安妮的童年生活,我是幸福的快乐的。我拥有父母对我无微不至的照顾和衣食无忧的生活。安妮对养父亦是如此,我更应该好好学习,用优异的成绩感恩和孝敬自己的爸爸妈妈,让他们以我为傲。
安妮曲折的人生经历和她对生活的乐观态度,让我懂得人经历挫折和困难,并不完全是一件坏事,结局也往往很美好,主要看我们用怎样的心态和方式去面对困难和挫折。积极的态度和坚强的性格会让我们面对一次困难,就在克服困难中成长一次。也因为我们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挫折,才会明白什么叫越挫越勇。也印证了那句名言:“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
安妮丰富的想象力也让我钦佩。这源于她对生活的热爱。只要我们成为一个热爱生活的人,就能发现生活中的每一处风景,让自己的生活丰富多彩。
同样,在学习的道路上,只要坚定决心,树立目标,并不断为之努力,就会有自己意想不到的成果。
美丽不一定是一个人的外貌,美丽不一定是一处好风景,灵魂之美才是真正的美丽。这一段话,恰好,应了安妮这个人。她虽然长得不算漂亮,但她的心灵却很美,对大自然的一树一木,一花一草都充满着热爱。对自己的父母师长都有着敬畏之心,感恩之心。对自己的朋友也怀有一颗真挚的心。对未来的生活充满着向往与期待。
一本好书如此珍贵!我会永记《绿山墙的安妮》的人生哲理,因为它们会不断激励我健康、勇敢地成长。
诗与现实的读后感篇6
余华《现实一种》是一部探讨人性以及暴力的代表性作品,余华虽然用了大量的篇幅对血腥以及暴力场面进行描绘,但他想表达的觉不仅仅是暴力的可怕那么简单。在暴力之下描绘了一群在现代社会环境下制造出的畸形产物。他们是一群冷漠,自私,贪婪,邪恶,暴力的“动物”。
在小说中处处可见人情的冷漠,当山峰和山岗的母亲抱怨骨头发霉时,他们两兄弟以及各自妻子,孩子的反应完全是无动于衷,他们没有对自己的母亲表示过一点关爱,甚至是把母亲视为了他们生命中可有可无的人。山岗山峰母亲每日的抱怨,只想引起两兄弟的注意和一点关爱,但这两兄弟连这点也做不到。因此他们的母亲在这种环境刺激下也发生了“改变”。也变得麻木,自私起来。他们的母亲不再关心他们两兄弟的事,如果他们的母亲能在家庭中起到一种”领导“的作用,可能相互报仇的悲剧不会发生。但他们的母亲从暴力开始到结束,只是把自身当做一个“看客”。当她看到山峰的儿子晕死在地上时她没有采取任何行动,只是惊恐的躲回了房。如果他们的母亲能对自己的孙子有一丝关爱,可能她们的母亲不会让皮皮这样随意的就把山峰的孩子抱出了家门,悲剧也就不会发生。但这一切是他们母亲的错吗?我觉得不是。这一切完全是人心冷漠所带来的结果。我们知道家庭关系中最重要的纽带是血缘。在年轻的时候兄弟姐妹父母之间的关系普遍都很好。当这种血缘关系被婚姻关系所取代,各自都有自己妻子儿子时,这时候往往会显示出人们自私贪婪的本性。只愿顾着自己的“小家”,而原来的的亲人沦为了自身可有可无的人实在是悲剧。
从皮皮对自己堂弟的暴力举动我们可以看出,在一个小孩的世界里我们成人生活处处充满着暴力性。就连一个小孩也在不知不觉中被侵染。以其说余华是向我们阐述人性“本恶”这一观点,还不如说这是人们精神世界扭曲以及他们身上的暴力倾向,给一代一代的人内心世界带来的影响。不管是山岗还是山峰在自己不满时对自己的妻子总是采取暴力方式来获得发泄。在皮皮的精神世界里当然认为暴力是理所当然的事。因此皮皮在对自己堂弟施加暴力时才会有一种“快感与满足”。
余华为何把小说取名为《现实一种》呢?就是为了告诉我们这是现代社会真实的一种现实,有很多人认为余华在《现实一种》写的过于的夸张与暴力。亲人之间怎会发生互相报仇的事。当自身的利益与亲情发生冲突时,你真的可以在利益面前表现的无动于衷吗?如果山峰能考虑到亲情,他也就不会杀死皮皮了。他并没有去考虑杀死皮皮所带来的严重性后果,而只是图自己的一时之快。当人的思想被“自私”所禁锢。但自身利益受损的时候,他们会撕下他们平时和善的假面具,变得暴力与血腥。
山岗杀死山峰的场面我认为是整部小说写的最为出彩的地方,山岗对于杀死“山峰”采取了非暴力手段。并在之前一直演示自己的杀人的动机,让山峰在不自觉中上了山岗的当同意把自己交给山岗。为何他不同样的采取暴力手段呢?当然一方面是为了逃脱法律的制裁,但我认为更重要的是反应了比暴力更加可怕的是人们内心的扭曲,内心邪恶被唤醒在面对一个鲜活的生活时,对于生命的漠视。手段更加的残忍,杀人更加的不见血,这是让我最震撼的
诗与现实的读后感篇7
爱常常比恨更为强有力得多,这话很对。看完《双城记》,我突然醒悟,发现原来世上本没有真正的恨与爱,所有的一切都是相对的。正如这部小说的经典开篇:“那是最美好的时代,那是最糟糕的时代;那是智慧的年头,那是愚昧的年头;那是信仰的时期,那是怀疑的时期;那是光明的季节,那是黑暗的季节;那是希望的春天,那是失望的冬天;我们全都在直奔天堂,我们全都在直奔相反的方向简而言之,那时跟现在非常相象,某些最喧嚣的权威坚持要用形容词的最高级来形容它。说它好,是最高级的;说它不好,也是最高级的。”所有的事都没有固定的性质,无所谓好,也无所谓坏。重要的不是这件事本身怎么样,而是一个人应该用什么样的心态去对待身边的人和事。就像卡顿对于查尔斯,本该是恨的,因为是他使得卡顿失去了拥有露西的机会,是他使得露西眼中再无他人。但卡顿却选择用博大似海的爱来化解这种恨。也许在他眼中查尔斯已经不是查尔斯,而是露西的一部分,是他所爱的人的一部分,因此也是他所爱的一部分。从另一个角度说,如果没有查尔斯,可能还是会出现查三斯、查四斯、查五斯的,卡顿如果选择了恨,岂不是要恨很多人,要恨一生、恨一世、恨在每一天了么?卡顿是聪明的,所以他没有选择恨,而是将恨升华成了一种最最伟大的爱。即使他死了,即使他不能再亲眼看到露西的幸福,相信他也能在天堂感受到爱人的笑,感受到爱人的快乐。卡顿会活在每个人的心中,不止是露西、查尔斯,还有更多的读者,更多的后人。他的精神会永存,他会得到永生!
有人说爱情是自私的,爱别人甚于自己的人都是傻子。但在狄更斯的《双城记》中,我感受到的却是一种超脱世俗的最纯洁、最崇高的爱。这种爱纯得像冰、热得像火,是人性中最美好的、最悲壮的行为,是一种理想化的美。它可以默默的悄无声息,也可以爆发出无限的力量和勇气。为了情人的幸福牺牲自己的生命,哪怕这种牺牲是因为拯救自己的情敌。这样的故事不可思议,也超出了一般人的承受能力。但它传递给我们的却是作者对于人性、对于爱情的思考。爱一个人,就是要给他(她)幸福,哪怕这种爱会伤害自己,哪怕这种爱会让自己消失……
卡顿的牺牲是一种重生,他之所以能够坦然得面对死亡,正是因为他看到了希望,看到了未来。他知道自己的离去可以带给所爱的人更多的快乐,也可以换来更多人的幸福。他没有怨恨革命者,也没有埋怨任何人,他所做的只是尽自己最大的能力完成自己爱露西的心愿,实现自己的誓言。
常听人说:“爱一个人要爱他(她)的全部。”爱她的好,她的坏,甚至是她的爱。爱上情敌,不可思议,但卡顿却诠释得很好。对于一般人来说那么恐惧的死亡,在爱情面前却是那样的微不足道。活着也许会美好,但如果看着所爱的人每天伤心流泪,相信那便会变成一种巨大的煎熬,所以卡顿选择了欣慰的去死,那是一种安详的无畏,一种沉静的离开。
同卡顿相比,当今的爱情似乎被强加了更多的东西。金钱、权力、地位、利益……这些本不该成为爱情的.影响因素的东西却占据了越来越重的份量。人们不是为了爱而爱,而是为了生存而爱。很多情况下,虚伪代替了真诚,物质凌驾于精神。也许我们是一群理性的动物,也许我们所做的是最好的选择。但我们是否应该感到惭愧,是否应该正视自己的每一段感情呢?难道人活着只是为了吃好喝好睡好么?媒体上报道出的一个个为情仇杀的事件,应该为当今的人们敲响警钟了,大家应该仔细想想,他们,究竟是为爱而杀还是为恨而杀呢?如果我们不能博大的活着,世界就会了无生趣,失去色彩。 转而回到《双城记》,卡顿的伟大赋予了他太多的光芒,但就这个人物本身来讲,他还是有悲剧的性格。他太小看自己,可以说是有些自卑,因此放任了自己,又因为放任而感到绝望。最终他没能尽力的追求露西,而只是把对她的爱隐藏在内心,默默地承受着煎熬,无私地付出,却不求一丁点儿回报。这种爱凄美而崇高,但却过于低调。如果卡顿能够努力,如果卡顿愿意争取,露西未必不会选择他,而他同样能给予露西很好的幸福。
总之,《双城记》带给了我们太多的思考和感悟。关于爱,关于恨,关于复仇,也关于重生。当小说尾部卡顿看到希望的时候,我仿佛也从整部书有些阴郁的情绪中看到了点点星光。所以,卡顿的存在不仅仅是作者对爱的渲染,更寄予了狄更斯对未来的信心。不错,当人与人之间没有了恨,当所有的恨都升华为爱的时候,没有复仇,没有血腥,有的只会是幸福的欢笑,灿烂的阳光。
诗与现实的读后感篇8
我看《双城记》,原因是在网上有许多网友推荐,他们都说那是一本非常感人的书,我怀着好奇心就在网上下载来看,看完了一部分感觉还不错,就写下这篇读后感。
?双城记》主要是深刻描绘了当时动荡不安的时代背景,与喂历史现实而牺牲的儿女情长。
网上有人说,《双城记》只是描写了两个男人与一个女人的故事,但是我却觉得,那个人没有了解作者真正想表达的意思。以我看来,德发奇一家与法国贵族的仇恨也好,露西、查尔斯与西德尼的感情也好,都只是为了表现这场战争是谁引起的,为什么事而起的。其实人与人之间都必须保持着宽以待人的态度,即使是天大的事也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记得发生在我身上的一件事:有一次,我不小心把同学的书弄丢了,原本我还以为她会要我赔,还要怪我呢。没想到当我与她讲的时候,她不仅没骂我,还对我讲说以后不能丢三落四了,应该养成好习惯。恩,也许这就是人与人之间的态度吧!
在这部作品里,我看到了很多不同的人。有正直善良却又惨遭迫害的马奈特医生,忠厚老实的洛瑞,外表冷漠、内心热情,放荡而又无私的西德尼,没有人性的德发奇太太,凶残阴险的埃佛瑞蒙兄弟……里面有复杂的仇恨,想复仇却又制造了更多的仇恨,这复杂的一幕幕,生动的展现在我们面前,我们仿佛又回到了那个失去理智的时代。有人抱怨自己生在这个世纪是件坏事,要生在从前,最起码能当个烈士。其实这种想法是错误的,我们生在现代就应该为现代做贡献。而人世间有各种各样的人,他们都有不同的个性,我们不要因为谁的性格怪异而不与他交友,也不要太相信身边的人,也许他就是想害你的其中一个。
文中《双城记》,最让我喜欢的是律师助手西德尼?卡尔顿。他第一次出现就与众不同,当法庭上的人若无其事地望着天花板时,而他的一张字条却揭晓了案件背后的阴谋。他一出场就带着一身的忧郁,作为律师的他算得上是才华出众,但却又情愿躲在人家的后面,做别人成功的垫脚石,他仿佛自己亲手筑起了一堵墙,与名利隔绝。他曾说过:“我是个绝望了的苦力,我不关心世上任何人,也没有任何人关心我。”
是啊,我们不应该渴望出名,那样就学不到更多的知识。也许做别人背后的垫脚石,还能操你个别人那里学到更多的知识,我们能够看到他的长处与短处,学习他的长处,抛掉自己的短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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