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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类作文篇1
认识你,是一种幸福。二oxx年的这个夏天,你的歌声牵引着我走进了音乐的世界。起初,对你的印象并非很深刻,只是听你的歌,心中油然升起一股莫名其妙的喜爱,就好像看见一样东西,不知怎么,就是喜欢。也许话说得对吧“喜欢不必太多的理由”。每一次深情的演绎,牵诱着我的心,每一句歌词,洋溢着“周氏风格”。是你,是你带给我了一种非一般的独特音乐感受,这是一种享受,一种幸福。
认识你,是一种幸福。除了你独特的歌声吸引了我,让我开始慢慢地关注你,你的可爱一面给我带来多少欢乐。你的可爱领我沉浸在欢乐的海洋中。“每一次‘相逢’和笑脸,都彼此铭刻”,即使是短暂的几秒钟画面。你常常作出一副“猴子搔后脑勺”的小动作,惹起一片欢呼;常常站着一副装深沉,沉默的酷酷的样子,领起全场尖叫;常常还摆着小孩子天真的动作,两手托着圆嘟嘟的脸,嘟起嘴……真是凡所应有,无所不有啊!是你,是你赠给了我一段快乐的时光,这是一种欢乐,一种幸福。
认识你,是一种幸福。你迷人的可爱,独特的演绎,似乎让我喝上了香醇的青梅名酒,让我“醉”在其乐呀!这足以让我在十年内也忘不了你。近日,你再一次使我感受到爱的世界的力量。迈着沉重的步伐,踏入了西部“母亲水窖”的地区,不但给当地的贫困人家献上物质上的支助,还热心呼吁广大民众献上自己的一份爱。这一举动,让我真正的了解你,善良,可爱的一面,你的形象不但在我记忆中会陪我走过十个春秋岁月,我想,它将一直,永远也不会消失。是你,是你让我的世界里时刻充满着爱,这是一种助人的乐,一种幸福。
“i love you,无法不爱你,baby,这爱你的权力……”每当听见这歌声,我感到的是一丝丝的幸福!
认识类作文篇2
随风飘扬的短发,并不水汪汪却炯炯有神的小眼睛,还有一个露出洁白牙齿的标准微笑,这便是我对她的第一印象。与她相处后,我发现她不仅长相突出,还有着太阳一般的活力朝气与包容、有小草一样的坚韧、有蜜蜂一般的勤劳。她就是我的初中同学和好朋友——李欣萦。
她有着太阳一般的活力朝气与包容。每一天见到她时都是乐呵呵的。就拿上次来说吧,那是一个阳光灿烂的早晨,我们几个正在聊天呢,话题是寝室中我与李欣萦两个小“笑脸鬼”。贺思贤说:“我认为啊,李欣颖是年度最疯。”我不服:“那我呢!”“我是最美的!”李欣颖说。于是我与李欣萦开始了我们最独特的比拼——独舞,脚动动,手拍拍,腰扭扭。顿时感觉自己是迈克尔。杰克逊。突然意外发生了,我一不小心撞上了她,她没站稳“??”地一声,跌倒了。她眉头紧锁,牙关紧闭,泪水在眼眶中打转。“对不起!”我十分愧疚。她严肃的说:“下次别这样了。”“那我们还是好朋友吗?”她笑了笑,点点头,感谢她很包容的原谅了我。
她有着小草一般的坚韧。军训的时候,我们一次又一次的给太阳公公打call,可是呢,太阳公公总在忙线之中。一天天地展示他那金闪闪的大袍子。有一天,李欣萦肚子疼极了,汗水如同刀似的拍到她的肌肤。我问她是否需要休息?她摇摇头。“不,不用,我能坚持!”于是,我看到她,咬紧牙尖,给自己打打气继续坚持着,她说:“什么困难都来吧,我不怕!”
她有着蜜蜂一般的勤劳。别看她平时疯疯癫癫的,可是,每一天早晨,最晚洗漱的是她。早上起来只能看到她忙碌的背影。她组织我们一起打扫卫生,经过我们一天天的坚持,(不懈努力)终于,我们获得了优秀寝室。在这里,我希望李欣颖下一次也一定要竞选班长,你一定行的!
李欣萦教会我包容、坚持和勤劳。在中国15亿人中遇见你是我的幸运,你是一个处处能让我学习的人,我想对李欣萦说:认识你真好。
认识类作文篇3
孙子曰:“知己知彼,百战不殆”这句话说明了想要成功,在了解别人的同时更要认识自我,凸显了正确认识自己的必要性。
?邹忌讽齐王纳谏》故事中邹忌的妻妾、朋友认为邹忌比徐公美丽,但是邹忌通过照镜子和与徐公相比,发现自己并没有比徐公美丽,从而联想到治理国家的良策,使齐王广开言路,听取良谏,达到了“期年后,无可进也”的效果。周围的国家因闻齐“治于朝廷”而主动归附。这一切都是因为邹忌和齐王都能够充分的认识到自己,了解自己所处的环境,从而能作出正确地判断和正确的决策。因此说认识自我是成功的基础。
俗话说:“知人者智,自知者明。”中国足球队首次披荆斩棘进入世界杯比赛,首场比赛就遭遇了赫赫有名的巴西队。虽然中国队员明白胜算不大,但仍然抱着兢兢业业的态度完成了比赛,获得了世人的赞扬。这是因为我国队员在赛前已经对自己的情况做了分析,比赛时既不自负,也不自卑,怀着自信和尊敬的心态完成了这场比赛。由此可知,认识自我是成功的必要条件。
荀子的《劝学》中有提到“君子博学而日参省乎己,则智明而行无过矣。”“博学”很重要,但是“日参省乎己”也很重要。曾子曰:“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子曰:“见贤思齐焉,见不齐而内自省也。”所谓“省”就是反省,反省就是检讨自我而达到重新认识自我的目的。只有通过认识自我才能找到自己的优点和不足,从而扬长避短,完善自我,充实自我。所以认识自我是成功的保证。
“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对于自我的事情我们往往就是那个“迷”的人。为了让自己不在自己的事情中迷惑,我们应该认识自我,看清自我。这样才能做到当局者不迷,并且比旁观者更清。唯如此,才能胜利在握。
认识类作文篇4
从小学到初一,不知道经历了多少酸甜苦辣的故事,转眼间,我已经是初中一年级的小伙子了。回想过去的校园时光,缥缈的思绪中很多熟悉的脸庞在眼前掠过,定格在我的现任同桌小薛的脸上,真想大声对她说一声:“认识你真好!”
小薛是我升入初中以来的第三任同桌了,是一个活泼开朗又很调皮的女孩子。一张白皙、瘦小的脸、一双透露着顽皮的大眼睛、和剪到耳际的短发告诉大家,她是一个假小子,呵呵,我和她的趣事也真是数不胜数呢。
经过一段时间的磨合,我和小薛成了好朋友,我身为数学课代表,经常给她讲解难题,她也经常提醒我英语重点。期末考试我们的成绩都有了提高。生活中,我们的偶尔会互相交换不合自己胃口的午饭,地理课上的忘乎所已的交谈曾导致放学一起被老班扣押,最有趣的一次是在临近期末复习的时候,我们要带固体胶把复习卷粘在一起,可坐在小薛后桌的同学带的是胶水,这就引发了一场笑话。一天小薛向此同学借来胶水一用,不但没粘上,还弄了自己一手,心急的她想快点把这些东西弄下去,开始象洗手一样迅速地两手来回搓,感觉差不多要干了,想用纸巾擦掉,可一抬手,双手间竟然像蜘蛛一样拉出了很多丝,淘气的她便开心地拍起手来,反复粘,丝越来越多,越来越好玩,使得正在认真听课的我也加入其中,哈哈,太好玩了,我俩正“痴迷”于胶水的时候,老班出其不意地站在了我们座位的旁边,“唉”没办法,胶水交了公。
别看我们相处得不错,偶尔也会闹些小矛盾,你一言我一语的,但又很快会化解。让课偷偷讲笑话,下课私养小林蛙,……有这样一个同桌,让我的学校生活变得充实而有趣。
回想小学的同桌,有活泼的、有木讷的、有乖巧的、有野蛮的……小薛是活泼又聪明的,我们在相处中体味到更多校园生活的快乐,互相鼓励提高了成绩,小薛,认识你真好!
认识类作文篇5
我们要感谢我们的老祖宗,给我们创造了一个“人”字。这个字既形象又生动,体现了我们该怎样做人。
“人”字一撇一捺,一撇是长处,一捺是短处,它告诉我们金无足赤,人无完人,既不要骄傲自满,狂妄自大,也不必自渐形秽,妄自菲薄。天生我材必有用,人应凭借这长处和断处组成的形态,不断完善自己。
“人”字一撇一捺,相互扶持,相互支撑。一辈子写好个“人”字,就会多一些爱心,多一些海阔天空。
“人”字上部合并,底下分叉,它形象地告诉我们,人生之路有许多叉道;有的通向光明,有的通向黑暗;有的通向成功;有的通向失败,我们应旦好好把握。
在希腊一座古老的`神殿上,镶刻着这样一句话:“认识你自己”。当游人来到这里,要驻足凝思,玩味上面的深刻含意。
相传很久很久以前,古希腊的底比斯城有一只狮身人面的怪兽,它用谜语难人,谁猜不中,他就吃掉谁,谁猜中了,他就自杀,说的是早上四条腿,中午两条腿,而到了晚上却有三条腿,这是什么,许多人因猜不中而被吃掉了,最终被一个叫奥犹浦斯的青年猜中了,是人。一个看似简单的谜语,而且谜底就是人,为何许多人都猜不中,可见认识自己之难。
认识类作文篇6
在有些人的眼中,清洁工是那么渺小卑微的职业,在逝去的十一年的光阴里,甚至年少无知的我也是这么认为的。但今天当我真真地走近她们的时候,才顿然领悟这份工作的伟大。
清晨,天微微亮,寒风刺骨,连小动物也懒得出门,我抱怨着老天爷,都立春了,还舍不得春光还暖,非要这么冷。没有办法,上学是学生必要的事情。在这条我曾走过一遍又一遍的上学路上,风儿像刀子一样刮过我的脸庞,脖子缩进了肩膀,早起劳作的人们也都顶着的寒风,急急忙忙奔着各自的方向。
正当我闷闷不乐地奔向学校时,在我目光所及的地方,我看见了一位清洁工阿姨早已工作在自己的岗位上。只见她身旁的垃圾桶已经满了,周围的垃圾经过一夜的积攒早已堆积如山,她拿着一把铁锹正一铲一铲地把垃圾铲进垃圾桶。一堆堆垃圾似乎没有一点同情心,丝毫不会为清洁工阿姨着想似的,有的垃圾,凭着自身的重量,被铲进去又偷漏点下来。那位清洁工阿姨就用手把垃圾一点一点地捡起来。晚间时,这里是热闹的“好吃街”,垃圾桶里竟是食物废渣和包装之类的,如果是夏天,一定臭气熏天。即使是冬天,难闻的气味依然弥漫在这清晨的空气里,着实让人讨厌了,寒风萧瑟,阿姨的那双手早已冻僵了,但她毫无怨言。此时,阿姨那娇小的身影在我的心中顿时如杉木一样高大起来。
红灯笼似的太阳,在清洁工阿姨的铲锹中应声升起;我们的小镇,在一个又一个清洁工人的劳作中靓丽。我在想:阿姨在那么冷的天气做着这么辛苦的工作,都没有流露出丝毫的不满,我每天坐在温暖的教室里读书,听老师讲有趣的故事,又怎能怕苦怕累呢?于是,脚步轻扬,微笑前行,奔赴那红旗招展的校园。
认识类作文篇7
如果有同学要问我讨厌什么,我都会不由得想起我打小都讨厌的蚂蚁,回想起小时候,立志想当探险家的我,每次回老家,都会到小院西南角的破旧的不起眼的小屋里翻上一翻,不把它翻个底朝天,决不罢休,但是每当翻到一些些许年代的“古董”时,都会在边边缘缘的地方发现一些白蚁的牙印,我都会不由深吸了口气道:“白蚁真是个祸害,要是它不下口,这些玩意儿我还能挣上几块钱呐!”
自小,我都特别念旧。爱翻翻老照片,看看老书,有次在老屋的杂物山中翻到了爷爷奶奶和父亲吃饭的照片,相片中还隐约能看见爷爷的面庞,多么温暖的画面,却被白蚁的牙印给毁了,剩下的部分,只能维持这张照片不散,当时我的气就上来了,心里暗暗发誓:自己与蚂蚁不共戴天。从此,每次我看到蚂蚁,都会蹲下来,若不是用手指按死,就是拿水淹死,总之,中国十大酷刑差不多都用了个遍,手上沾满了“蚂蚁血。”
渐渐地,我爱上了书,一次我习惯地走进书店,随意地挑了一本书,凝眼一看,“蚂蚁百科”四个大字即进入我的眼帘,打小对蚂蚁有着特别照顾的我,立即来了兴趣,想看看科学家们对这自己再也熟悉不过的东西是怎么评价的。立马蹲下来津津有味地读着,脸上露出吃惊的神情,我目光闪烁,直到读完整本书,长呼口气,自己已经对蚂蚁另眼相看了。
蚂蚁,它也是一种团结的昆虫。蚂蚁虽可以举起比自己大好几倍的东西,但有时也会找到比自己大几十倍,甚至几百倍的食物,它们就会倾巢出动,有时会合力抬起,有时也会把它撕开,一点一点慢慢往目的地运,直至运完。
它同样也是为人服务的昆虫,它们会清理人们生活垃圾,有时也会消灭害虫。
蚂蚁,也是人类的朋友,家人,它的高尚品质值得我们大家学习。同时,我也因我对蚂蚁的大量杀害而羞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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