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服务调研报告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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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清晰明了、严谨可靠的调研报告,能够为后续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对待调研报告,我们一定要遵循上级的命令,拟定出可以执行的调研计划,下面是美篇六六网小编为您分享的三服务调研报告7篇,感谢您的参阅。

三服务调研报告7篇

三服务调研报告篇1

为切实贯彻市局系统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监管为民”核心价值理念,服务企业,优化监管服务,规范检验职能,提升“药检”行业形象,3月5日至14日,市药检所所长带领中药室、化药室、生测室等业务骨干到华东中药饮片厂、浙江中医药大学中药饮片有限公司、桐君堂医药药材有限公司中药饮片厂和凯仑中药饮片加工厂等企业,展开实地调研服务。

一、概况

本次实地服务的主要目标是考核中药饮片企业的检验能力和规范性。活动特点如下:

领导亲自参与。根据工业企业长效服务机制和“服务企业服务基层”方案,所领导亲自带队。精细选企。活动鼓励精准施策,选择在本市具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初具实力的中药饮片生产企业,以点带面,深度发力,提供全方位服务,力争为行业作出示范。充分准备。为实现考核目标,团队不仅普及调研问卷,还制定调研方案,明确检验中常见问题以及规范实验室建设等要点。

二、体会

针对质量保证体系、实验室环境及规范管理等方面,团队通过与企业负责人、质检部门面对面交流、实地指导等方式,成功为企业提供有效服务,备受好评。这种形式的服务,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相较以往,中药饮片厂的检验方式已经发生了转变。在新版gmp的推行下,理化分析和仪器分析在中药检验中发挥了更重要的作用。经过本次调研,发现各饮片生产企业的管理者已经重视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的检验工作,在人、财、物等方面大力投入,全力支持本次服务活动。由于历史原因,中药饮片厂在质量控制和检验能力上还存在提升的空间。其中,检验环境是影响企业检验能力的主要因素之一。部分饮片厂家已经建起了新的检验大楼,人员和仪器的配备也在逐步完善。但也有相当数量企业由于各种原因未能改善检验环境,亟待提高。

1.优化检验管理体系

需要对整个检验管理体系进行优化,尤其是在原始记录的书写方面需要加强规范性。检验记录需要更加注重可追溯性和原始性。从样品抽检到报告产生的'全过程需要有一个唯一性标识。

2.改进仪器设备管理

仪器设备是实验室管理的及其重要的组成部分,需要管理得完善,并保持状态完好和可靠。因为中药饮片厂具有特殊性,实验室管理工作还处于起步阶段,因此管理不完善是共性问题。

3.提升试剂试液管理规范性

需要尽快提高试剂、试液、滴定液、培养基和对照品溶液的管理规范性。尤其在滴定液的配制和管理规范性方面需要格外引起重视。

三、建议

1.加强检验规范性和建立质量管理体系

中药饮片厂的质量管理体系目前正处于传统检验向现代化检验转型的关键阶段,需要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体系。监管管理部门应该强化“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监督和管理,引导企业逐步走向正轨。

2.强调源头管理,保证质量标准符合实际

企业在检验过程中会出现一些困惑,例如中药对照品获取困难、部分品种检测结果与质量标准相差太大以及检验技术要求过高导致检测费用比利润还高等。监管部门应该结合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可行方案,引导企业逐步提高质量。

3.加强部门联系,协助企业规范管理

企业在药品质量检验方面积极态度,但缺乏有效提升平台。监管机构应加强与企业的联系,提供全方位服务,包括培训、指导和规范等方面帮助企业提高检验检测水平。

三服务调研报告篇2

根据市委批转的《市政协工作要点》,按照发展现代服务业专题调研方案,我们组织部分委员和有关部门同志,围绕发展我市信息与科技服务业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组听取了市信息办、科技局等部门的情况汇报,实地考察了科技创新公共服务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服务外包基地、信息传输服务业等建设情况,邀请有关职能部门、20多位专家学者和企业负责人分别

进行了座谈研讨,并赴成都等地学习考察信息与科技服务业工作的经验。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发展现状

随着我市工业化、城市化的不断推进,市委、市政府把大力推进现代服务业发展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大战略。在应对金融危机的过程中,更是把发展现代服务业摆在突出位置来抓,不断提升产业承载力和辐射带动力。信息与科技服务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市信息与科技服务业呈现持续上升的发展态势,在推动我市经济产业结构升级上,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一)信息与科技服务业规模不断扩大,成为经济发展重要推动力

“中心”汇集了科技成果1485项,仪器设备1176台(套),技术需求1503项,备案专利1610项,重点企业571家,知名专家20xx人以及与合肥支柱产业相关的国内外文()献等科技资源,实现了“找文献、找仪器、找项目、找资金、找政策、找专家、解难题”的“一站式”科技服务功能。

至底,“中心”为企业提供的成果和专利推介、交易服务、知识产权保护服务、科技合作服务、科学仪器设备共享服务、科技文献查新和检索、推介服务以及科技咨询、培训、辅导等服务累计近10万人次,其中70%以上为企业用户。

3、不断优化发展环境,政策体系初步形成

近几年,我市陆续出台了《合肥市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若干政策(试行)》、《合肥市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若干政策(试行)实施细则》、《合肥市进一步推进自主创新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等指导性文件,明确了信息与科技服务业发展重点,并在服务外包、科技企业孵化器、中介服务等领域给予税收、租金、土地、补贴等一系列优惠政策,加上国家和省发布的相关产业扶持政策,以及即将出台的《合肥市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20xx)》,在我市已初步形成促进信息与科技服务业跨越式发展的政策支持体系。

二、存在问题

近年来,我市信息与科技服务业发展虽然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相对发达地区城市而言,我市信息与科技服务业的数量不多,规模不大,机构不佳,效益不高,速度不快,人才匮乏的问题仍较为突出,总体上尚处于起步阶段。

(一)总量偏小,发展速度不快,缺乏核心竞争力

我们调研了国内几个城市,软件及信息服务业销售收入和同比增长,成都市为427亿元、同比增长38%,大连市为306亿元、同比增长42.3%,厦门市为145亿元、同比增长31.8%,而我市为122.8元,同比增长24.6%。与成都、大连和厦门市相比,无论是总量和增速,我市均明显偏低,且增速尚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在人均信息资源占有率方面,我市与其它城市也相距甚远,信息服务业产值低、行业资金投入小、人员投入和经营规模不大,虽然涌现出科大讯飞、科大恒星等一批优秀软件企业,但与东软、浪潮、联想等企业相比,产值相差很大,缺乏竞争力,缺少技术较为先进、管理水平较高、生存能力较强,具有行业领先作用的龙头软件企业。

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存在规模小、数量少、结构不合理等问题。风险投资公司、投资管理公司、科技人才公司、产权交易公司等要素类专业服务机构比重偏低。很多企业每年要申请数十件甚至更多专利,而全市专利代理机构只有十余家,专利申请时间过长,给企业权益保护带来不便,也影响了专利代理机构的信誉。由于科技风险的投资和退出机制没有形成,以及发展环境、自身管理水平等因素,合肥地区风险投资公司发展缓慢,全市共有8家风投公司,可八年后,数量不增反降,目前仅有7家尚在运营,7家的注册资金总额还抵不上发达地区1家风投公司的规模,这显然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旺盛的市场需求,也严重制约了我市科技成果产业化和创新型企业的发展。

(二)资源共享存在障碍,有待进一步整合

由于缺乏长远的统筹规划,信息产品和服务没有统一的标准规范,以及行政条块分割和行业利益的存在,造成信息语言和技术不兼容,信息多口采集、重复输入以及多头使用和维护,影响了数据的准确性,部门与部门之间、系统与系统之间信息难以交流与共享的现象仍然存在,从而阻碍了信息服务业发展。

科技创新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刚处于起步阶段。“中心”资源体系还不够完善,与科技资源丰富的高校院所、大型企业研发中心尚未建立有效的共享机制,资源分类不够清晰,科技服务机构入驻较少,缺乏个性化专项服务,社会各界对中心的作用和功能了解不够,关注不多,宣传推广力度还有待大力提高。

(三)发展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

信息与科技服务业涉及教育、劳动、财政、税收等广泛领域。目前,各级政府相关政策陆续出台,但还没形成有效的政策体系,关于信息与科技服务业扶持措施有待进一步细化,已有的政策有些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信息化管理体制不健全。信息化建设资金总量不足,吸引投资不够,投入结构不合理。由于我市信息化工作以电子政务为突破口,市级信息化专项资金主要投入到市直机关电子政务建设,整体效益局限性较大,低水平重复建设未能杜绝,对社会信息化、企业信息化、行业信息化建设投入较少,信息化对工业化的带动作用不明显。

科技服务业管理体制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我市部分科技中介机构隶属于政府职能部门,属财政差额或全额拨款单位,其行为往往带有浓厚的部门行政色彩,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市场行为,他们凭借先天优势掌握着大量科技资源,挤占了民营科技中介机构的发展空间。同时,我市大多数科技中介机构经营行为单一、孵化类较多、条块分割严重、业务交流合作积极性不高,渠道不畅。经济资源、人才资源和知识资源没有得到充分挖掘,先进技术成果不能及时转化为现实生产力,限制了科技中介机构的业务扩展和组织发展,使之难以完成高质量的多功能服务。这些充分说明我市科技服务行业建设缺少整体规划和有效的调控手段,制度建设缺少总体框架设计和有效执行环节的安排。

(四)人才资源短缺,素质有待提高

人才队伍建设跟不上信息与科技服务业快速发展的需要,人才资源结构不合理。信息服务业国际化复合型高端人才、it行业软件应用人才严重短缺。科技服务业缺乏既熟悉科技、又懂经济、会管理的复合型人才。中高级人才的培训机构较少,社会培训机构水平参差不齐,培养专门人才的能力不足,产业部门与教育培训部门人才供需互动机制尚未形成,在职教育、职业资格认定制度不完善,也未建立有效的引进机制,致使企业发展受到一定程度的制约。

三、几点建议

(一)关于发展信息服务业的建议

1、制定信息服务业的专项规划,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计划,以“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实验区”为载体,大力发展电子信息产业,深化信息技术在传统产业中的应用,扎实推进社会领域信息化,健全完善信息化发展的政策体系。

2、加快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的融合,政府牵头,鼓励电信运营商积极参与本地企业信息化项目建设,并做好对企业的宣传工作;政府给予一定的政策和资金,支持中小企业信息化建设;在企业现有信息化手段基础上,推进移动信息化在各行各业的应用;促进高新企业及电子制造等企业与电信运营商进行对接,政府牵头制定高新、电子制造、系统集成等企业名录,为电信运营商在信息化服务项目中进行软硬件选型提供参考,有利于扶植本地高新技术企业。

3、通过政策扶持和重点投入,进一步加快服务外包示范园区建设,努力在示范园区内发展一批规模大、效益好,能对全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起引领和示范作用的企业。

根据《合肥市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若干政策》,尽快出台合肥市服务外包专项政策和实施细则,重点对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示范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服务外包人才培训、办公用房租赁、市场拓展活动等方面给予财政支持;同时,尽快落实《关于共建中国服务外包基地城市的协议》中有关合肥市1:1配套资金。

4、统筹规划我市网络建设,稳步推进第三代移动通信网络建设(3g)。将第三代移动通信网络建设纳入合肥城乡建设整体规划,环保部门出台支持3g网络基站建设相关政策,政府出面做好基站选址、建设协调等工作;对3g网络终端、业务和服务实行政府采购,党政军机关、企事业单位包括科研院所、商业机构、办公场所等率先推广使用3g手机、3g上网卡、3g上网本等业务和信息化服务;新闻媒体加强对3g网络建设和应用宣传,加强基站建设的正面宣传,引导群众正确认识和对待基站辐射,消除误区,为3g网络基站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5、整合电子政务信息资源,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出台我市电子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规范和促进市县(区)各级行政机关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推动政务信息资源优化配置和有效利用,建立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机制,提高信息共享效率,支持业务协同,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

6、打破电子商务与电子政务发展的壁垒,加快建立依托电子政务信息资源的电子商务示范平台,探索符合我市市情的电子商务组织模式和运作模式。电子政务信息系统已经覆盖到税务、工商、公安、医疗卫生、教育和社会保障等众多领域,绝大多数企业和个人数据、详细信息分布在这些系统中,这为开展电子商务提供了有效的支撑能力,也为电子商务发展中产品规范、推广渠道、安全、监管、信用等突出问题提供了很好的解决路径。

7、强化人才培养与引进。研究完善软件人才培训的鼓励政策,建立软件人才培训费用政府补贴制度。加快建设以安徽服务外包人才培训中心为基础的“中国服务外包人才培训中心(合肥)”,建立健全服务外包人才知识体系,支持服务外包人才培训课程开发工作,牵头组织各相关单位进行专题调研和课程开发,对所需资源和资金给予一定协调和财政支持;同时,切实推进服务外包人才培训“学分互换”合作计划,组织我市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与培训机构对接,建立人才培养战略合作联盟,重点支持ibme.t.p和cmu-hp等国际合作培训项目实施;为进一步扩大培训规模,在原有人才培训支持资金基础上,对与hp、ibm等跨国公司合作的高端人才培训项目给予专项支持。

为切实解决大学生就业问题,鼓励服务外包企业主动接纳大学生实习并给予资金支持;参照北京、上海等地的有效做法,研究完善个人所得税、经济住房、创新创业资金等方面的政策措施。

(二)关于发展科技服务业的建议

1、尽快制定我市科技服务业发展规划。在摸清全市科技服务业情况的基础上,从新的战略高度,制定发展我市科技服务业的总体规划,指导和规范全市科技服务业发展。

2、在孵化器建设方面,政府对投资发展孵化器的企业给予土地优惠、税收优惠、孵化器建设及运维补贴、种子资金或孵化资金等方面支持;为创业企业提供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社保办理等“一站式”注册服务;加强各孵化器与各高校、各级人才中心的联系,为高校毕业生创业提供咨询,让更多的大学生、高校教师、科研人员、海外人才等创业主体深入了解、参与创业;通过孵化器协会等组织,加强各孵化器之间的交流合作,促进全市整个孵化器行业的发展;为孵化器引入咨询公司、投资公司、金融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并为中介机构提供相关扶持。

3、科技创新公共服务中心应与高校院所、大型企业研发中心建立科技资源共享机制,整合科技成果、仪器设备、实验室、专家等资源,充实“中心”各类数据库资源,并整理成详细的名录向社会公布,为高校院所和企业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政府对提供设备服务的单位应予以补贴并制定相关收费政策。

4、转换机制,引进和培育科技服务机构。制定科技中介机构发展指导意见,将挂靠政府各职能部门的各类中介机构剥离出来,保持科技中介机构的“独立”地位,建立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制定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各类科技中介机构,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科研单位、高等院校充分利用科研设备和人才优势,兴办各类科技中介机构,重点引进国内外具有知名品牌和核心竞争力的优秀科技服务机构。

5、营造环境,形成科技服务网络体系。成立科技服务行业协会,协调各中介机构的业务,沟通信息,加强行业自律,推进科技中介机构的资信认证和绩效评估工作;发挥科技服务行业协会作用,制定落实优惠政策,吸引各类科技服务机构向科技创业产业园区集聚,向品牌化、规范化、国际化发展。

借鉴北京等地的经验,建立政府投入奖励机制,每年从市财政拿出一部分资金,建立咨询服务专项资金(北京市每年每个专项资金不低于100万元);设立合肥市服务业专用税收发票,在所得税上,允许智力劳动的劳务支出打入成本,减少咨询服务业的税收成本。

6、大力培育专业性科技风险投资机构,加快中小科技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设立市级风险投资引导资金,以政府示范性引导资金拉动全社会各类资金投资设立风险投资机构,扩大风险投资的资金来源,增强风险投资机构的资金实力,引导风险投资机构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投资。

配合我市高科技发展规划,政府出资、银行参与,成立专业性信用担保机构并设立信用担保基金,不以盈利为目的,担保的风险项目限定本地区有发展潜力的高科技项目,对银行向高新技术中小企业的贷款提供一定比例的担保,鼓励银行向风险性大的高技术项目提供先期贷款。

三服务调研报告篇3

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电子眼行的用户数量呈逐年增长的趋势,自兴起至今的十年间,国内电子银行业当称硕果累累——逐渐完善的渠道、不断丰富的产品、日趋成熟的安全体系……随着这些硬性的不断成熟与完善,使用网上银行的越来越多。而在广大的农村,虽然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村电子银行是什么现状呢?带着诸多的疑问,我对我们起步镇的100户人家进行了实地调查。

一、调查基本情况

从我的调查中可以从一定程度上看出:这个村中有电脑的家庭已有70%;有手机的人数是89%;手机经常上网的占30%;网上支付的人有20%;经常上网的人占36%;会使用电脑的占76%;从对电子银行的了解程度:不了解67%,了解一点24%,了解9%;而想了解的有67%;排队等待占33%;在会上网人群中,年龄在15-25占35%、25-35占38%、35-45占20.00%、45以上占7%;

20xx年,手机银行推广年,用户签约的数量仍不断上升,但使用功能还需要加以改进。跨行实时转账功能是活动用户使用最多的手机银行功能,其次是查询和缴费功能。而手机银行活动用户对当前手机银行不满意地方主要是功能少、之后是操作响应慢。

农信社的另一个产品网银,它的安全性一直是各界关注的焦点。20xx年个人网银用户签约数明显比20xx年多了一倍,且使用率也有了大幅度提高;网银的安全性得到了广大客户的认可,市场对于网银安全性的信赖也正稳步提升。个人网银活动用户使用usb数字证书的位列各种网银安全认证手段的第一位,其次为手机短信认证、口令卡/刮刮卡,这表明数字证书已作为一种重要的安全手段被用户认可。据调查,未来个人网银新增用户是25岁以下、月收入3000元以下的学生和公司职员为主的人群,他们将更加重视网银本身的优势。

企业网银的使用已得到进一步发展。由于企业网银的强大转账功能,使企业节省了柜面等待办理业务的时间,省去了繁琐的手续,避免大额现金领取,因而企业网银也得到了推广使用。

二、影响电子银行发展的因素:

(一)电脑的普及率。根据我们的调查,在有电脑的家庭用户中,85%开设有网上银行的业务。所以,电脑的普及率是影响农村电子银行发展的一个主要因素。

(二)文化水平的高低。农村电子银行集中在35岁以下年轻人用户占73%。一个主要原因就是他们的文化水平在农村是比较高的。他们乐于接受新的事务。

(三)农村物流的发展水平。现在农村的物流还处于空白阶段,就是在离城市比较近的农村物流也是刚处于起步阶段,农民在网上购物后,往往还必须亲自得到城市去取,而要送货,还必须额外支付一定得费用,这给村民带来了极大的不便。所以,农村物流发展也成为一个阻碍电子银行在农村发展的重要原因。

(四)网上银行使用安全问题。在网上银行显示了其巨大的发展潜力和空间的同时,安全问题日益受到关注。无论对企业网银用户还是个人用户(包含活动用户和潜在用户)而言,网银的安全性能仍然是他们选择网银时最看重的因素。与此同时,网银用户的安全意识也在迅速提升,数字证书作为成熟、有效的安全保障手段而被更多用户所认可。

三、电子银行业务发展中普遍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管理工作薄弱

从经营运作层面上看,电子银行是一项系统工程,其业务分散在多个部门之中,如科技、银行卡、会计、个人业务、机构业务、公司业务等,由于缺乏一个专门的部门对其进行统一的规划和指导,造成电子银行在业务拓展和管理控制上各自为政,管理职能分散的局面,部门之间的"合力"无法形成。在立项、开发、管理和风险控制等方面缺乏一套完整、系统的制度和方法,不能适应电子银行发展的需要。

(二)营销机制不健全,客户结构不理想

从客户结构上看,高低端客户比例明显失衡,客户资源不容乐观,客户结构有待调整。面对电子银行低端客户占比较大的现实,一些银行的电子银行市场细分不足,客户结构调整不力,存在畏难情绪。

(三)宣传力度不够,市场认知度不高

一些银行对电子银行产品的宣传攻势不大,宣传方式不够丰富,宣传投入乏力,立体营销格局尚未形成,因而市场认知度较低,客户"认购"热情不高。事实上,经过近两年的技术改造,各行的电子银行建设都得到了加强,但由于缺乏深入人心的宣传推动,有些银行的电子银行业务进展缓慢,未形成品牌效应。

四、加快电子银行发展的建议

(一)创新管理模式,提升经营层次

针对电子银行管理分散、效率不高等问题,当务之急是在经营运作层面上对现有电子银行管理部门进行整合与再造,构建专业化经营的组织体系。同时,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办法及相关措施,加强部门联动和横向协作,通过传统银行产品和电子银行产品的捆绑销售,为客户提供个性化、一体化的解决方案,提升整体服务品质。

(二)强化品牌意识,健全营销机制

目前,各行电子银行低端客户占比较为突出,面对这样的市场和客户群体,要采取效益领先和差异化相结合的发展战略,科学细分市场,锁定目标客户群,精心打造电子银行精品服务和特色服务,利用产品技术优势和优质服务,优化客户结构,形成核心群体,以点带面推动电子银行全面发展。

(三)优化产品结构,整合服务功能

进一步加大电子银行产品和功能的整合力度,将现金管理平台、企业在线银行等功能整合到现有电子银行中来,构建全行统一的在线服务系统,开发和推广网上银行地方特色平台,把电子银行做大、做强。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删繁就简,着力打造拳头产品,形成核心竞争力。

(四)健全服务体系,提高服务质量

以客户分类为基础,开展电子银行个性化服务。做到售前有推介、售中有辅导、售后有回访,提高客户响应速度。

(五)强化部门职责,再造业务辉煌

在管理层面,要落实科技、银行卡、机构业务、公司业务、个人业务、会计等部门职责,制定科学、合理的配套考核办法。在经营层面,要建立全行营销、全面营销和全方位营销模式,把电子银行营销落实到每个网点,并与传统业务捆绑在一起,落实到客户经理的营销任务中。

(六)加大宣传力度。银行可充分利用内部员工使用网上银行的体会,利用同学、亲戚等多种社会关系,宣传使用网上银行的各种好处。如汇款方便,缴费轻松、理财实用、购物方便等多种网银功能,拓展农村客户。

(七)充分重视学生群体,培养其用网银的习惯,进而带动周围及所在家庭使用网银的频次。

(八)在县城银行网点利用网银体验机等,充分发挥银行大堂经理的作用,使人们充分体验使用网银的便捷,免除在银行排队办理业务的不便。

电子银行作为银行业业务发展的新型分销方式和渠道,已成为银行业务经营的重要组成部分,并成为展示银行经营形象和竞争实力的重要窗口。近年来,各行的电子银行业务均得到加强,市场基础和发展格局基本形成,对产品营销的推动力和牵引力不断增强。电子银行在当今社会的发展趋势已愈演愈烈,随即将取而代之,让我们恭候那一天。

三服务调研报告篇4

城市规模的扩张、人气的`聚集、产业的做大、经济的繁荣,均离不开服务业的发展和支撑。一个有活力的宜居城市,必定是一个服务业得到充分发展的城市。今年年初,市委、市政府审时度势,作出了推进“六大产业”、创建宜居城市的决定,把打造××服务业新高地作为做大做强中心城区的战略任务来抓,这对推动我市的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一、中心城区服务业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一)发展现状。近年来,尤其是撤地设市后,随着城市创建和“三大战役”的稳步推进,五年人口倍增计划与“13579”绿色工程的实施,中心城区人气、商气日渐旺盛。据统计,到20xx年底,中心城区服务业法人单位有1213家,个体经营户11305家,从业人员8万多,服务业虽然得到了一定发展,但作为当前国家极力推进和极具发展潜力的产业,与周边城市相比,与赶超式发展的要求相比,在规模、结构、水平等方面都存在明显差距,成为经济发展的“短腿”,突出表现为“二小五低”。“二小”:一是企业规模小,缺乏大型龙头企业和知名品牌的带动,在1200多家服务业企业中上亿元的企业只有30家。二是市场幅射范围小,一些专业市场专业化经营程度不高,特色街特色不明显,影响力不大,对周边城市幅射能力非常弱。“五低”:一是行业发展增速低。我市服务业经济总量偏小、比重较低、增速缓慢,且呈下滑趋势,20xx年全市服务业仅实现增加值161。6亿元,占gdp比重的26。3%。二是市场化程度低。长期以来,由于体制原因导致服务业行业门槛和行业垄断程度高,市场准入范围窄,绝大多数民间潜在资金被拒之门外。三是行业结构层次低。以信息、金融、文化娱乐为代表的现代服务增加值仅占中心城服务业的14。3%,我市服务业仍处于以传统服务业为主的低水平发展阶段,智力型、技术型服务业发展不快,现代服务业发展明显滞后。四是思想解放程度低。存在“重工轻商、重生产轻服务”的思想,片面地把服务业与“黄赌毒”等划等号,思想上有顾虑,不敢放手发展,致使落实政策的力度不够,重视程度不高,搞活的办法不多,服务意识不强。五是从业人员素质低。服务业从业人员普遍学历不高,缺少就业专长,整体素质较低,自主创业的意识和能力不强。

(二)发展滞后的原因。我市服务业发展滞后的“软肋”在哪里?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原因在于:一是缺乏品牌和龙头企业的引领;二是缺乏大市场、大物流的带动;三是政府引导力度不够,重点行业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缺乏规划引导;四是总体起步较晚,许多城市将服务业作为中心城区的支柱产业已抓了多年了,而我市今年才作为六大产业之一来推进;五是管理体制和机制还不完善;六是开放化程度、市场化程度和社会化程度较低,集群规模小,相互联系少,各行业“单一”、“孤独”地发展。但最根本的原因在于思想观念落后。现在很多人还对服务业的认识比较片面,有的认为发展服务业就是大上餐饮、娱乐项目,对服务业的发展思路不开阔,放不开手脚;有的认为工业是主导,服务业是从属,工农业发展了,服务业自然就会上去;有的认为服务业是不创造财富的消耗性活动等等。

(三)加快发展的机遇。从政策取向来看,国务院、省政府近年来出台了一系列促进服务业发展的政策,为加快服务业发展给予高度的政策倾斜。十一五规划明确提出,有条件的城市要把服务业放在城市经济的首位。从外部环境来看,宜春处于赣湘两省会城市中间,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合作一体化为我市服务业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从内部来看,宜春是一座充满发展潜力的城市。宜春山美、水美、泉美,如诗似画的山水景致和人文生态,这都是让宜春引以为豪的资本。自市委、市政府建立中心城区重大产业推进机制以来,我市服务业发展开始引起了各级领导的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关注,《关于加快宜春中心城区服务业发展的意见》等政策的出台,以及五十个重点服务业项目的推进,中心城服务业开始驶入发展的“高速路”,呈现出千帆竞发、齐头并进的发展态势。面对发展的新形势,我们应紧紧抓住发展的新机遇,唱响服务业发展主旋律。

二、加快中心城区服务业发展的对策思考

(一)选准定位是前提。服务业的全面加速启动,必定是依从于某一个或几个行业的率先跃起。中心城区到底哪些行业具有这样的潜质,见仁见智、看法各异。课题组认为最有可能成为宜春服务业快速发展的先行者是旅游业、商贸物流业和文化娱乐业。宜春自然山水、历史文化和生态文明交相辉映,我们要充分利用和挖掘这些优势,抓住“温泉养生、生态旅游”这一发展主线,着力打造“一个胜地、三个中心”,引领其他行业发展。

“一个胜地”,即把宜春努力建设成为国内外著名休闲养生旅游胜地。宜春有丰富的旅游资源,但有资源并不等于就有市场,关键要看我们如何去创造。中心城区要善用奇山异水、奇文异思、奇思妙想,甚至无 中生有去策划旅游开发,打造国内乃至世界“人文生态、温泉养生”旅游胜地。北京的鸟巢和水立方、无锡的灵山大佛等都是奇思妙想的结晶。宜春完全可以利用优越的人文生态和富硒温泉进行借题发挥,如:在明月山景区可借温泉资源,建世界最大的温泉景观和浴场,并利用历史上夏云姑皇后娘娘,叫响温泉养生文化,打造世界级温泉养生天堂;中心城可利用白鹭常来常往的生态环境,在袁山公园大小湖泊中培养小鱼、小虾和水虫,人工“饲养”白鹭,让成千上万的白鹭在大小袁山湖内“安家落户”,从而打造中国最大的城市“白鹭湖”。还可修复七眼井、六眼井、五眼井、四眼井、三眼井等,展现古井文化,彰显“宜春因泉得名”美誉。同时,要注意旅游资源的整合,让游客在明月山登山赏景,在温汤泡泉休闲,到宜春城住宿、观光、娱乐、购物,让游客走进宜春城,感受宜春城。

“三个中心”,即把宜春努力建设成为中部地区文化娱乐中心、商贸中心和物流中心。

经济是形,文化是神。文化是一座城市的精髓和灵魂,是激发城市活力的源泉。宜春历史文化底蕴深厚、文化资源丰富,今年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大力推进文化品牌工程的实施意见》,走文化兴市之路。推进文化品牌建设,关键要充分挖掘全市戏剧、舞蹈、版画、评话、剪纸、竹雕等地方特色文化,整体开发“农耕文化、月亮文化、禅宗文化、温泉文化、古井文化、红色文化”,打造艺术精品,并集聚中心城,逐步从文化大市走向文化强市。

无农不稳、无工不富、无商不活。城市的繁荣,直观的反映就是商贸流通服务业的繁荣。商贸流通作为最具活力的传统服务业,对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在今年年初确定的50个服务业重点项目中,商贸流通业项目最多、投资额最大,市场方面有××农产品批发市场、宜春(国际)五金家居商贸、中国南方农机大市场、再生资源大市场、图书字画专业市场等,物流方面有××卷烟配送中心、××物流中心、农业生产资料储备配送中心、现代粮食物流中心、食盐配送中心等等,再加上与之配套的大型超市、大型娱乐城和五星级酒店项目,中心城区逐步向“大市场、大商贸、大流通、大服务”迈进,这是做大做强中心城的必然要求。因此,全力推进商贸流通业的发展,着力打造××商贸中心和物流中心应作为今后工作的重中之重。

(二)政府引导是关键。服务业范围广泛,行业众多。抓好服务业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需通盘考虑,要从完善服务业发展各项体系着手:一是领导体系。要建立专门的组织工作机构,负责研究协调解决服务业发展规划、要素供应、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督查考核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并确定主抓服务业发展的部门。二是规划体系。要结合中心城区推进“六大产业”和创建宜居城市的实际,吸纳先进的规划理念,制定符合宜春实际的旅游、市场、商业网点、现代物流业等重点行业专项规划,引导其向区域化、集聚化方向发展。三是政策体系。在已出台《宜春市中心城区扶持服务业发展若干政策意见》的基础上,出台更多的服务业发展扶持政策,调动民资、外资投资的积极性。抓紧对服务业的市场准入、收费项目、行业规范等政策进行全面清理,及时消除对服务业发展的不合理限制,消除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性障碍,最大限度地支持服务业发展。凡是法律没有明文禁止的,都允许大胆去做,创新去做,用优惠的政策将宜春打造成吸引人气的洼地、外来创业者的乐园。四是考核体系。建立服务业工作考核制度,将服务业纳入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五是建立服务业统计体系。尽快出台《关于做好中心城区服务业统计工作的通知》,建立服务业统计季报、年报制度和服务业运行分析制度,促进服务业健康、快速发展。

(三)项目推动是重点。发展服务业与发展工业一样,没有项目,工作就没有抓手,没有大项目,增长就没有后劲,开放就没有载体。要根据我市服务业发展的总体思路和要求,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规划建设一批服务业重点项目,通过项目的带动,实现我市服务业的持续快速发展。要围绕产业聚集,做好项目储备和项目包装,有针对性选商择商,实施招大引强策略。要坚持把启动民间投资放在重要位置,采取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模式,鼓励企业或民间资本增加对服务业的投入。要积极推动服务领域各行业依托有竞争力的服务业企业,通过兼并、联合、连锁等多种方式,形成一批投资主体多元化的服务业企业。

(四)打造品牌是捷径。品牌是标志和象征,是一种战略性资产和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源泉。大到一个国家,小到一个地区,一个行业,一个产品,无不需要拥有自己的品牌。青岛影视之城、哈尔滨音乐之城、温州诗词之城、佛山武术之城、嘉祥石雕之城……品牌的打造,使这些城市的品位、知名度大大提升。宜春服务业影响力不大,最主要的是缺少高品质、高品位的业态,缺少自己的品牌和“龙头老大”。在服务企业跨地区经营、全球化经营及“赢者通吃”的背景下,局限于某一地区的竞争力,生存空间难以延展。挖掘服务业潜力,做强服务产业,必须实施品牌战略。要铸造品牌,首先要敢为人先,敢于提出响亮的口号,敢于叫板“中国第一”、“亚洲第一”乃至“世界第一”,善于组织全国乃至世界性的活动,如召开世界温泉养生论坛、举办全国摄影艺术展、全国绿色生态食品博览会、全国双胞胎月亮文化节等活动。其次,要善于引进,善于拿来,多建连锁店,积极引进总部经济。第三,要广泛开展服务业系列品牌评选活动,宣传品牌、力推品牌,让品牌评选评出活力,评出创造力,评出影响力,最终使品牌在宜春中心城区舞出灵气、舞出大势。

三服务调研报告篇5

随着社会进步、经济腾飞,人民生活水平有显著提高,“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得到更多宝应人的认同,涌现出很多热心社会公益事业、自愿为群众服务的妇女志愿者。宝应县安宜镇的志愿服务活动一直走在全县前列。为了进一步弘扬巾帼志愿精神,总结巾帼志愿者服务现状,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据统计,自安宜镇“巾帼志愿者服务队”成立以来,共有1326名妇女同志加入志愿者服务队,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158次。在开展活动的过程中,紧紧围绕“奉献、友爱、互助、进步”主题,以“服务群众、服务社会”为宗旨,开展了以“美好家园联建、新风宣传联动、交通秩序联管、城市建设联促、社会公益服务”为主要内容的特色化志愿服务活动,掀起了“我志愿、我奉献、我快乐”的志愿服务热潮。

二、主要做法

1、开展美好家园联建活动。巾帼志愿者定期开展与清洁家园相关的活动,主要是认真清理路面、栏杆、电杆上的污迹以及“牛皮癣”,这一活动涉及全镇范围内城区所有小恐道,受到了群众的欢迎。

2、开展新风宣传联动活动。安宜镇妇联统一印制宣传手册,巾帼志愿者向社区居民宣传新时期宝应精神、宣传“市民‘十要十不’公约”,宣传文明新风,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3、开展交通秩序联管活动。巾帼志愿者自动成为交通文明岗志愿者,每天有2名巾帼志愿者在亚细亚岗协助维护交通秩序,友善提醒市民遵守交通规则。

4、开展城市建设联促活动。巾帼志愿者主动参加城市改造、新城扩建工作,配合基层干部做好“对象户”的思想工作。

5、开展社会公益服务。志愿者主动承担各项慈善活动,比如:送文化、送温暖到敬老院,关心社区五保老人。

在巾帼志愿者服务活动中,安宜镇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比如:白田社区马云霞叫响了“我是宝应人,我爱宝应城” 的口号,带领巾帼志愿者协助社区工作人员,做好叶挺路31号楼改造工程中群众思想工作;世纪园社区杨为民退休不退色,走遍社区门市房宣传新时期宝应精神;世纪园社区率先成立巾帼志愿者服务队,由个体效应转为群体效应,彰显新时期巾帼风采; 东门社区巾帼志愿者关怀五保老人,并照应其生活起居;女大学生村官志愿者积极参与慈善服务活动,为“慈善一日捐”助力;广大巾帼文明岗资助女大学生圆大学梦。

三、不足之处

尽管安宜镇在巾帼志愿者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1、从目前来看,巾帼志愿者人员年龄偏大,巾帼志愿者服务队成员大都来自各社区,分布不够广泛。

2、巾帼志愿者人员结构不平衡,具有一定专业技术的志愿者比较欠缺,特别是维权、家教、卫生、保健等项目的志愿者较少。

3、巾帼志愿服务领域不够宽泛。目前,安宜镇的巾帼志愿服务活动虽已涉及城市建设、社会进步、经济发展的方方面面,然而,由于服务队人员结构和技能缺乏等原因,在环保、家政、科技领域的服务还不是很到位,在关爱留守儿童、贫困儿童,帮扶弱势群体等方面的巾帼志愿服务还需要进一步拓展和加强。

4、巾帼志愿服务活动制度不够完善。按照“志愿参加,无偿服务,志在奉献”的原则,部分巾帼志愿服务队伍没有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在组织各项活动时,存在计划不完善、没有统一部署的问题。在服务过程中,有时又因为缺乏经费和人手不够等困难,导致某些巾帼志愿服务行动没能做到持之以恒。有些巾帼志愿服务活动则出现一阵风现象,社会宣传和社会效应不广泛;有些巾帼志愿服务队伍开展活动后,没有建立活动台帐。

四、建议和对策

1、抓住机遇,加大宣传力度。

当前,宝应县正处于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正在兴起新一轮发展热潮,为巾帼志愿服务队伍推进工作、开展活动提供了广阔的平台。妇联组织要抓住机遇,努力创造良好的志愿服务氛围。要加大宣传力度,广泛传播志愿服务理念,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形成强大的社会声势,使志愿服务工作更加深入人心,不断扩大志愿服务工作的影响力,不断扩充志愿服务工作的参与主体,不断壮大注册志愿者队伍规模,形成包括不同年龄层次、不同专业结构、不同行业分布的能够满足各阶层需求的注册志愿者队伍。

2、立足实际,拓宽服务领域。

宽帼志愿者服务行动是妇联组织投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实践,是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抓手。妇联组织要立足实际,拓宽服务领域。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走在前、带好头、做表率。

实践证明,志愿者行动只有立足实际,反映群众意愿,才能真正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和社会主义的时代精神,才能在提高群众的文明素质上有所作为。同时,志愿者行动是一项以服务他人为目的的社会工作,检验这项工作的标准,就是看为社会提供了多少服务。因此,要把牢固树立服务意识、不断拓宽服务领域作为巾帼志愿服务行动的中心。

3、加强建设,提高自身素质。

宽帼志愿者队伍的自身建设始终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对于广大巾帼志愿者来讲,为他人提供志愿服务,既是服务群众、反哺社会的方式,也是自我锻炼、实现自我价值、丰富人生阅历的难得机遇。因此,要把加强巾帼志愿者队伍自身素质的建设与切实增强服务社会、服务他人的能力有机结合起来,在实践中锻炼队伍,努力建设一支活力充沛、相对稳定的高素质志愿者队伍。因此,各级妇联组织要尽快制定一系列比较规范的管理办法和细则,进一步加强对巾帼志愿服务队和注册志愿者的规范化管理,形成志愿服务工作的规范体系,不断提升志愿者服务的质量和效益。

4、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妇联组织要把加强、发展、壮大巾帼志愿者队伍建设作为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抓手,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新思路,采取新举措。要通过加强、发展、壮大巾帼志愿者队伍促进妇联组织建设,将动员妇女参加巾帼志愿者服务行动作为妇联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全年工作计划中,采取有效手段,力求抓细抓实。

要建立组织网络,规范队伍管理,逐步完善县、镇、村场(社区)巾帼志愿者队伍三级服务网络,根据服务功能和规模,分设若干服务小分队,全面构建巾帼志愿者服务体系。

要通过制定制度、建档立卡等方法,健全巾帼志愿者的招募、培训、服务、评选、表彰机制,进一步规范志愿者队伍管理,真正使巾帼志愿者队伍活动保持旺盛持久的生命力。

5、建立制度,创新特色活动。

要充分挖掘、调动、整合巾帼志愿者服务队资源,本着“需求+可能”的原则,因地制宜地提升服务层次。要针对服务的“盲区”或“盲点”,选准服务项目,培养骨干力量,既鼓励巾帼志愿者以自己的知识、技能和体能为广大群众提供实实在在的服务,又把握好党政关注、群众所需、自身所能,按照“志愿参加,无偿服务,志在奉献”的原则,开展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新颖的特色服务,积极打造巾帼志愿者服务品牌,进一步发挥巾帼志愿者队伍的积极作用彰显新时期巾帼志愿者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风采,使巾帼志愿者们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志愿者精神,争当城市文明的倡导者、宣传者和践行者,为建设美丽新宝应、幸福新荷乡贡献力量。

三服务调研报告篇6

“巾帼”,本为古代贵族女子大典时戴的头饰,其头饰宽大似冠,高耸显眼,显得及其高贵,后来这个词也逐渐成为对妇女的一种尊称。“巾帼志愿者”承载大爱,胸怀天下,高贵豁达,近年来,溧阳市妇联把开展巾帼志愿者服务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坚持以“立足基层、面向家庭、见诸日常、细致入微、持续发展”为宗旨,充分发挥巾帼志愿者队伍在组织、引导、服务妇女,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了进一步推进巾帼志愿者服务向纵深发展,近日,笔者对我市开展巾帼志愿者服务进行了专题调研,形成了如下调研报告:

一、基本情况

目前,全市共组建各类巾帼志愿者队伍超过300支,登记在册人数5850人。其中在职人员355人,非在职人员5495人。从年龄结构看,志愿者年龄大多在45—60岁之间;从文化结构看,巾帼志愿者80%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而且多数是老党员和老知识分子和热心公益事业人士。志愿者队伍类型主要有法律、科技、医疗、社会治安、文艺宣传、教育献爱心等,服务内容涉及家庭教育、卫生保健、禁毒防艾、法律维权、便民服务、文体活动等多个方面。

二、主要做法

一、突出有序性,巾帼志愿服务突出呈现出强大吸引力

一是积极招募,用品牌扩大志愿者队伍,并由此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巾帼志愿者招募、注册和登记制度,多渠道,多方式招募巾帼志愿者,注重把具有专业特长的,高素质的女性吸收到巾帼志愿服务队伍中来,面向广大妇女和家庭提供多元化、专业化的服务。目前在我市较有影响力的有清溪路社区的“爱心品牌”、燕山南苑社区的“绿苑春风”、嘉丰社区的“欢乐家园”、北郊社区的“七彩阳光”等16个巾帼志愿服务系列品牌。在xx年市妇联开展的‘美在我家·村庄环境整治巾帼在行动’活动中,我市社渚镇巾帼环保志愿者彭兰西脱颖而出,她家境困难,却毅然捐出家中十万元存款助村里修路的事迹被广为称赞,《新华日报》、《常州日报》、《常州电视台》等十余家媒体对其进行了集中报道。二是完善机制,用科学管理增强吸引力,xx年10月,我市在常州地区率先成立了溧阳市巾帼志愿者服务总队,并在当天成立环保、科技、教育、医疗等多个志愿者分队,形成有规模、有特色的巾帼志愿者服务格局,逐步理清并形成了以社区妇女和农村家庭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和身体健康素质,体现爱在溧阳,美在溧阳、和在溧阳的工作思路。

二、突出群众性、巾帼志愿服务呈现出强大生命力

一是开展亮点活动传递深厚内涵。充分发挥巾帼志愿者文化示范引领的带头作用,xx年“三八节”期间,市妇联结合女性特有的文化素养,积极参与文化建设,举办溧阳史上首届“幸福溧阳·和谐之美”女性书画摄影文学大赛,通过本次大赛,体现了当代溧阳女性崭新的精神风貌。充分发挥女领导干部联谊会、女企业家协会的会员作用,积极开展扶贫送温暖活动,在xx年9月,市妇联整合社会爱心力量,组织巾帼扶贫爱心志愿者来到社渚镇殷桥小学,开展“爱心接力、关爱留守儿童”结对助学活动,营造全社会合力关爱留守儿童社会服务氛围。二是整合各方力量服务妇女群众。围绕为社区居民送温暖、送文化、送卫生、送健康、送法律等,市妇联近年来先后开展了“‘老少同乐’巾帼志愿者关爱下一代”、“‘美在我家村庄环境整治巾帼在行动’村庄环境整治行动”、“欢乐溧阳幸福社区志愿者家庭赠牌”等一系列巾帼志愿服务活动,在全市妇女中形成了“贡献我一点,和谐千万家”的巾帼志愿服务理念,巾帼志愿者服务队不仅成为全市各级妇联组织社会化服务,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拳头”和“品牌”,也成为城乡妇女共建共享和谐社会的一道靓丽风景线。

三、突出经常性,巾帼志愿者服务呈现出强大凝聚力

一是创新工作载体。探索推广以妇联干部服务为主导,以各村(社区)妇女儿童之家工作人员的专业化服务为主体,巾帼志愿者的群体性服务为重要补充的工作模式,增强村(社区)妇女工作力量。竹箦镇濑阳村由该村大学生村官,及镇女教师组成的“巾帼教育志愿者服务团”,成立了“1+x留守儿童爱心辅导站”,利用寒暑假、休息日对村里的30余名留守儿童进行“一对一”或者“一对多”的帮扶。二是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巾帼志愿服务活动,溧城镇、天目湖、戴埠等多镇的妇联组织巾帼志愿者成立了心理咨询室,溧城镇北水西妇儿之家专门设立“老娘舅维权调解功能室”,与此同时,其他各基层妇联广泛设立“巾帼家政志愿者服务队”、“巾帼科普志愿者服务队”、“巾帼环保志愿者服务队”等服务小分队,组织巾帼志愿服务队通过定期慰问,生活服务、发放服务联系卡等多种方式为空巢老人、单亲母亲、留守流动儿童送去温暖和关爱。常年为居民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促进了社区精神文明建设。三是搭建服务平台。通过《溧阳女性》报、溧阳市妇联网站等媒介,招募志愿者,并及时宣传我市市妇联巾帼志愿服务活动涌现出来的典型人物,活动及目标,为全市巾帼志愿者服务搭起了良好的服务平台。

四、突出多样性,巾帼志愿服务呈现出强大活力

一是在队伍建设上,广泛吸纳各界女性精英和社区妇女。在吸纳离退休人员的基础上,积极吸纳女企业家、女律师、女法官、女检察官等,较好地提升了巾帼志愿者服务的水平和能力,特别是由女律师,女法官、女检察官等法律专业人士组成的“巾帼法律援助队伍”,在我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开设“妇女儿童法律服务中心”,各镇都开设了镇妇联法律捐助站,为陷入困境的弱势妇女儿童群体提供 “绿色通道”。二是在服务层次上,注重开展提升素质的个性化服务。积极组织巾帼志愿者深入到村、社区开展《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社交礼仪》等讲座,深受广大妇女的欢迎。组织万余名巾帼志愿者面向全市广大家庭开展精神文明建设。三是在服务对象上,以村(社区)妇女和家庭服务为主。依托家长学校和校外活动场所,每年聘请名师专家学者,举办十余场科学家教专题讲座,组织村(社区)的志愿者们前来听讲,通过前来听课的志愿者们的传、帮、带,我市的数千名巾帼志愿者在维护社会治安,调解矛盾纠纷,维护和谐稳定方面都作出了自己积极的贡献。

三、存在问题

调研中笔者发现,我市巾帼志愿者服务虽然开展的`有声有色,小有成就,但巾帼志愿者这支队伍在发展壮大的过程中仍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巾帼志愿者人员结构不够平衡。在整个队伍中,具有专业知识的巾帼志愿者比较欠缺,针对一些目前社会需求较大的维权、家教、科普、卫生保健等项目的巾帼志愿者人数仍然相对较少。在年龄、文化、技能等方面的组成结构也不尽合理,存在年龄偏大的多,年轻的少;岗下的多,岗上的少;文化程度低、技能单一的多,文化程度较高、拥有一技或多种技能的少等问题,导致巾帼志愿者的服务质量不高。

二是开展活动的参与意识还需进一步加强。目前巾帼志愿者服务队开展活动主要是依托妇联组织、各单位、各部门组织的专题活动进行,没有形成统一的工作计划和安排,志愿者服务人员主动参与服务的意识不够强。

三是活动内容不够丰富。巾帼志愿者队伍的领头人大多由妇女干部和各村(社区)的妇女群众组成,大部分都有本职工作,只是在活动时由妇联临时召集,开展工作。她们的年龄、文化程度参差不齐,也受到时间与活动地点的限制,使活动开展不均衡的现象。同时,社会上尚未形成还未形成尊重志愿者、崇尚志愿者精神,人人争做志愿者的良好氛围,巾帼志愿者活动的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四是活动经费短缺,影响了作用发挥。虽然社区巾帼志愿者都是义务参与社区服务,但有时开展活动也需要一些必要的经费,如编印资料费、宣传费、交通费等。目前,我市社区巾帼志愿者活动经费一般从村(社区)工作经费中开支,数量极为有限,远远不能满足活动所需,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巾帼志愿者活动的开展。

四、对策建议

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我市妇联进行了认真的研究、探讨和思考,要将巾帼志愿者服务工作做细做实做出成效,应把握好以下几点:

(一)强化宣传,健全服务体系,努力实现志愿者行动由部分理解向社会认同的转变。要注重借助各种有形无形的阵地,大力弘扬志愿者队伍中无私奉献、不断创新的先进典型,形成强大舆论声势,感召更多的妇女姐妹投身志愿服务的实践,在全社会形成参与志愿服务光荣的道德风尚。在巩固原有服务项目的基础上,努力开拓新的服务领域,以党政中心工作和社会需求为导向,开展志愿服务工作,扩大服务的覆盖面与受益面。提升利用各种力量继续打造更多巾帼志愿品牌,争取社会的广泛认同和支持。

(二)完善激励机制,努力实现志愿者队伍管理由松散型向规范型转变。建议制定统一规范的志愿者活动章程和管理办法,明确服务内容、形式,通过制定具体的组织招募办法、培训上岗标准、考核激励制度、志愿者权益、评选表彰程序等机制内容进行全面而明确的法律界定,逐步规范志愿者的行为,真正使巾帼志愿者队伍活动正常运转,保持其旺盛持久的生命力。

(三)注重教育培训,努力提升志愿者素质,推进志愿服务上档次,上水平。合理组织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培训,深入渗透“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使每位巾帼志愿者上岗前不仅具备爱心、时间精力和服务热情,还必须加上一定的与人沟通能力和专业技术水平。如怎样与老、妇、幼等弱势群体交流,如何为他们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等等,专业性强的志愿活动更是如此。

(四)充分整合社会资源,努力实现志愿者队伍健康可持续发展。各级妇联组织要积极融入到巾帼志愿者队伍建设之中,充分利用妇联组织优势,整合社会资源,帮助巾帼志愿队伍争取相关部门在政策上给予必要的倾斜或支持,建议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对公益性的志愿活动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从而推动巾帼志愿者活动健康有序地开展。

三服务调研报告篇7

一、对消费者征信服务管理的基本原则

既保护个人隐私和合法权益,又保证正常信用信息的充分交流

在市场经济中,征信服务的范围比较广,在以征信产品生产为主的服务中主要有两类:一类是企业征信服务,即提供关于企业信用调查的服务;另一类是消费者征信服务,即提供关于消费者信用状况调查的服务。消费者征信(consumercreditreporting)服务是随着个人信用交易的发展和普及而发展起来的。当个人需要贷款、赊购商品、分期付款、购买保险等时,信用的提供方就需要了解消费者的信用状况,包括还款能力和守信程度,从而产生了对消费者信用报告的市场需求。与这种市场需求相适应,消费者征信服务行业便应运而生。是消费者征信服务行业最为发达的国家之一。征信机构所提供的消费者信用报告不仅是银行体系对个人进行授信决策的主要依据,也广泛使用于就业、赊销、租赁、保险等领域。因此,消费者信用报告的准确性和公正性对信用交易的顺利进行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同时,的消费者征信行业也是比较典型的市场导向模式。政府的作用主要是制定有关征信服务的法律和规则,并监督实施。对消费者信用信息的搜集、整理、加工、保存、评价、销售等,均由商业性征信机构亦即征信企业完成。征信企业之间相互竞争,征信企业与向其提供信息的机构之间以及与使用其信息的客户之间,也完全是建立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的合作关系和商业关系。目前三大全国性消费者征信机构(consumerreportingagencies,cras)为:experian,equifax和transunion。除此之外,还有400余家中小型消费者征信企业。

由于消费者征信服务涉及对个人信用信息的搜集、加工和公开,而消费者一般处于市场交易的弱势地位,因此必然涉及对个人隐私和对个人权益的保护问题。如果不加以管理和规范,征信活动有可能侵犯个人隐私和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但是,另一方面,对个人隐私和权益的保护也不应当无限夸大,如果把正常的信用信息也划入隐私范围加以保护,则可能会影响征信机构收集正常的信用信息,同样会妨碍征信服务活动的发展。值得强调的是,良好的征信服务不仅有利于授信者业务发展,也有利于消费者更方便和更快捷地获得信贷服务。因此,法律规范的核心在于,既要充分保证个人隐私和权益不受损害,又能够为征信活动的正常开展创造必要的条件,或者说,必须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在二者之间作出平衡。

为了达到上述目的,法律需要在以下三个方面作出界定:一是什么信息属于个人隐私,应当予以保护,什么信息属于正常的信用信息,应当公开并允许征信机构搜集;二是如何保证信息的使用目的是正当的,即不能被滥用;三是如何保证信用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地更新。

二、对信用报告中所包含的信息范围的管理

信用报告是关于消费者如何支付其帐单的历史记录,其目的在于评价消费者还款的能力和还款的可能性。如果单从这一目的出发,凡是对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有影响的信息,都属于信用信息,都应当允许被征集和公开,但实际上,许多这样的信息是典型的个人隐私,是受到法律保护的,比如个人收入、个人储蓄存款等。因此,个人隐私和正常信用信息的划分,在很大程度上不是一个理论问题,而是一个实践问题。由于对消费者隐私的保护和保证消费者能够获得更方便的信贷服务都是符合消费者利益的,法律只能在这二者之间进行取舍和权衡。从的实践看,对信用报告信息范围的管理,主要分为两大类:

第一类:允许在信用报告中公开的信息。一个典型的消费者信用报告包括以下四类信息:(1)消费者身份数据,包括姓名、通信地址、电话号码、社会保障号码等。(2)现有的或以前的贷款或信用卡记录(正面交易信息),包括授信者名称、帐户号码、信用额度、开户日期、授信者向征信机构报告该信息的日期、最后一次支付的日期和数额等。还可能包括过期帐户信息、目前过期未付的款项数目、以及在过去12~60个月中是否按期支付了上述款项的记录。正面信息的公开没有时效限制。(3)公共信息记录(负面信息),包括破产记录、欠税记录、犯罪记录、被追帐记录等等。负面信息的公开对当事人有一定的惩罚作用,但考虑到法律应当给有过失的人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对负面信息的时效性有一定的限制。一般来说,负面信息的时效性为7年,也就是说,超过7年的负面信息是不允许出现在信用报告之中的。但也有一些例外。刑事犯罪的定罪记录没有时效性限制;破产记录的时效性为10年;当信用报告用于年薪超过7.5万美元的工作申请或数额超过15万美元的贷款或人身保险申请时,负面信息没有时效性限制。(4)查询记录,包括过去1年间所有的查询记录。查询记录具有两个重要作用,一是防止信息被滥用,二是作为评价消费者信用状况的参考信息。

向征信机构提供消费者个人的非公开性信息,也必须符合法律的要求。根据1999年通过的《gramm-leach-blileyact》,金融机构在与消费者建立信用交易关系(接收消费者储蓄、向消费者贷款或发放信用卡)时,必须告知消费者其信息公开或分享政策,包括拟向谁公开、所要公开信息的目录、消费者的选择权(可以选择同意或不同意金融机构向征信机构公开其信息)等。消费者的态度采取默示同意、明示反对的方式。即如果消费者不明确提出不同意金融机构将其信息向征信机构公开,将被视为同意公开,但在金融机构将数据公开前,应当给消费者留出必要的反应时间。法律还规定,征信机构必须采取合理的程序征集和公开消费者信用信息,禁止采取威胁、诱骗等手段获得或使用信息。

第二类:禁止公开的信息。以下信息除非经过消费者本人同意或要求,是禁止在消费者信用报告中公开的。(1)消费者活期或储蓄帐户的信息;(2)消费者购买的保单;(3)消费者收入信息;(4)消费者个人生活方式和消费习惯;(5)消费者的工作表现;(6)消费者医疗信息;(7)消费者驾驶记录;(8)种族、宗教信仰、政治倾向等。

三、对信用报告使用范围的管理

相对于对信用报告内容的限制而言,对于信用报告的使用范围却有着比较严格的限制。原则上,信用报告只能用于与消费者有关的交易活动。根据《公平信用报告法》,征信机构只能根据以下目的提供信用报告:(1)法院命令或传票;(2)消费者本人的书面要求;(3)金融机构向消费者提供信贷服务;(4)保险公司向消费者提供保险服务;(5)用人单位用于审查个人工作申请;(6)有关政府机构依法用于评价个人的财务状况,以便决定是否同意个人的执照申请;(7)金融机构用于评价个人现有债务或现有帐户的风险;(8)由消费者本人发起的其他合法交易活动(比如房屋租赁申请等)。

法律规定,除以下两种情况外,征信机构根据上述内容和目的向客户提供信用报告,不必事先经过消费者本人的同意。第一,征信机构向消费者雇主或潜在雇主提供信用报告,必须事先征得消费者的书面同意;如果雇主或潜在雇主根据信用报告作出不利于消费者的决定,那么在作出决定之前,雇主必须向消费者提供该报告的复印件,并充分告知消费者根据《公平信用报告法》所享有的权利。第二,向客户提供含有属于个人隐私的信息,比如医疗、收入、存款信息等。

由于允许征信机构搜集和公开正面信息,而根据正面信息,征信机构可以为客户提供多种增值服务。比如,征信机构根据所掌握的消费者信用数据,向有关金融机构提供符合某一条件的消费者名单,以便金融机构发展新客户;银行或其它信用卡发行机构可以根据征信机构提供的符合其发放信用卡条件的消费者名单,向消费者发出信函,邀请消费者申请其信用卡服务。对于这类不是由消费者个人发起的交易活动,法律也有特殊的限制,包括:(1)只有在金融机构有意向消费者提供信用服务或保险公司有意向消费者销售保险产品时,征信机构才可以向其提供此类信用报告服务。(2)报告的内容只能包括消费者姓名、通信地址、非独特性身份标识(比如社会保障号码),以及其他的与特定授信人或其他特定实体无关的信息。(3)更为重要的是,如果消费者不愿意收到此类信函,可以通知征信机构,征信机构收到此类通知,应将该消费者姓名从名单中删除。

四、保证信用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更正

保证信用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以及保证错误信息能够及时更正,是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最大保护。改正错误首先要发现错误。由于信息是否正确对消费者的影响很大,因而消费者本人对于保证信息准确和及时更正积极性最高。因而,保证信息准确性的最有效办法,是赋予消费者对其信用信息充分的知情权和对信息内容的争辩权。

法律对消费者知情权的规定包括:

(一)任何机构或个人根据征信机构提供的信用报告作出不利于消费者的决定,比如拒绝消费者的贷款、工作、牌照申请等,必须告知消费者提供该信用报告的征信机构的名称、通信地址和电话号码。如果消费者在接到其申请被拒绝的通知60日内向征信机构提出查看有关其个人信用记录档案的要求,征信机构必须免费向该消费者提供1份完整的信用记录报告,包括有关该消费者的完整的信用数据和最近1年(有关就业的查询为两年)的查询记录。

(二)在以下三种情况下,消费者1年内可以免费获得1份本人的信用报告:(1)失业并准备在60天内开始寻找工作;(2)在享受社会救济情况下;(3)消费者是金融欺诈活动的受害者。

(三)在其他情况下,消费者可以按照法定价格随时向征信机构购买其信用报告。另外,随着it产业的发展,一些征信机构也开发出一些更加方便消费者随时了解和监督其信用记录的产品。比如,equifax公司设计的“信用观察”(creditwatch)产品,消费者每年只要支付49美元,每当其信用记录出现新的变化时,征信机构会在24小时内用电子邮件通知消费者。消费者还可无限次了解其信用评分的情况。该产品被《商业周刊》评为“2001年度最好产品”。

如果消费者发现其信用记录有误,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征信机构或该信息提供者。法律规定征信机构和信息提供者都负有调查和更正不正确或不全面信息的责任。征信机构收到消费者对有关信息的争议以后,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将该信息通知提供这一信息的信贷机构,信贷机构必须对该信息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通知征信机构。复核工作必须在征信机构收到消费者通知要求后30日结束,如果30日内信息提供者仍不能确定信息是否准确,或未能作出回复,该信息必须从消费者信用档案中删除。如果信息提供者发现信息的确有误,它还必须将这一情况同时通知其他全国性征信机构,以便后者也能及时更正错误信息。全部复核工作结束后,如果信用记录根据复核结果进行了调整,那么征信机构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将调整结果书面通知消费者,并免费寄送消费者1份新的调整后的信用报告。如果复核不能解决争议,消费者有权要求征信机构对信用记录中保存的和信用报告中使用的有争议的信息进行加注。如果消费者要求并支付一定费用,征信机构也应将加注内容通知最近使用过旧报告的用户。

五、对我国的启示

目前,我国征信行业的发展刚刚起步,关于征信服务管理的有关法律和制度也正处于建设当中。如何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并借鉴国际经验,形成一个既能够有效保护消费者权益,又能够有效促进征信产业长期发展的制度环境,是我们面临的一项紧迫的任务。根据对消费者征信服务管理体制和经验的考察,结合我国征信产业发展的实际情况,我们感到,在立法和制度建设当中,以下几个方面的经验值得我们进一步研究和借鉴。

第一,尽量保证信息的全面性、完整性

征信服务和产业是建立在这样一种假定基础之上的:即一个人是否守信,可以通过对他以往的信用记录的观察和评估来判断。关于消费者信用历史的信息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负面信息,一类是正面信息。所谓负面信息,是指消费者拖欠、赖帐、破产及犯罪记录等信息。所谓正面信息,是指消费者正常的贷款、还款、赊销、支付等交易记录。对于征信服务而言,负面信息的作用显而易见。不良记录的“黑名单”可以直接帮助授信者甄别不守信用的人,从而采取防范措施。但仔细考察可以发现,对于征信服务产业的发展而言,正面信息的作用更加重要。原因有二:一是只有负面信息,征信机构无法掌握消费者的全面信用状况。比如,一个消费者可能会在多家金融机构借贷,虽然在每家机构的借贷额都不大,但在多家机构的借贷总额可能会大大超过其还款能力。显然,这一情况对于征信机构和金融机构全面客观评价消费者的信用状况非常重要,但如果只有负面信息,只要消费者没有违约或不良记录,无论是征信机构还是金融机构都无法掌握其全面信用信息。在这方面香港的经验值得吸取。香港一直不允许征集正面信息,使得授信人难以掌握被授信人的全面信用状况,由此已经造成了十分严重的负面影响。比如,根据香港有关人士的介绍,近年来出现的十分严重的个人破产问题,就与这一规定有关,因此目前立法界正在考虑允许征集正面信息。二是如果只有负面信息,征信服务的范围会受到很大限制。利用负面信息,征信机构除了提供一个黑名单以外,很难提供进一步的服务。而利用正面信息,征信机构就可以大大拓展其服务空间,包括进行信用打分、筛选优质客户、帮助金融机构等用户进行客户资源管理等增值服务等。事实上,大型征信机构快速的业务扩展,正是建立在利用正面信息进行增值服务的基础之上的。如果没有正面信息和增值服务,征信产业就不可能得到如此快速和大规模的发展。由于正面信息极大地增强了征信机构信用信息的全面性、有用性及征信机构服务的空间,促进了征信机构与用户之间的良性互动,从而极大地推动了征信服务产业的发展。这一经验对于处于发展初期的我国征信服务产业,尤其值得重视。

第二,法律关于征信机构依法征集和公开法律允许的正面信息,不必事先征得消费者本人同意的规定,是保证信息全面性和完整性的重要保证

一般来讲,各国法规都允许在信用报告中公开负面信息。这是因为,负面信息是消费者失信行为的一种反映,将之公之于众不仅谈不上个人隐私问题,而且是对失信者的一种必要惩罚;从信息搜集的角度看,受害者一般也有积极性把此类信息向征信机构报告。但正面信息就有所不同,这类信息是消费者正常交易行为的反映,在消费者没有任何失信或违规行为时,法律是否应当允许征信机构在不征得消费者同意的情况下搜集和公开其信息,是一个颇具争议的问题。许多欧洲国家都规定搜集和公开此类信息要事先征得消费者本人的书面同意。从的经验来看,除个别情况外,原则上法律一直允许征信机构可以在不事先征得消费者本人同意的情况下征集和公开个人的正面交易信息。从实际的效果来看,似乎的做法更值得借鉴。相比而言,的征信产业不仅发展速度较快,且一些大型的征信企业也主要集中在,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可能与对正面信息的不同管理规定有关。如果法律规定征集和公开正面信息需事先征得消费者本人同意,将不仅会极大增加征信机构的信息搜集成本,而且会严重损害信息的完整性。应当指出的是,全面信息的使用,或者说征信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不仅符合授信人的利益,也符合消费者的利益。根据的经验,由于允许正面信息和负面信息,由于使用信用评分作为评价信用风险的一个工具,同时使得消费者和授信人受益。从消费者的角度看,好处主要包括:(1)更多地获得信贷;(2)更大程度的流动性;(3)更公平的待遇;(4)更低的信贷成本;(5)更加便捷的获得信贷的方式。对于授信人而言,好处主要包括:(1)能够在更大的范围内提供消费者信贷服务;(2)能够进行帐户监控以便调整信贷流程;(3)减少贷款损失。当然,允许征信机构征集和公开正面信息不是无原则的,而是必须要有明确的管理规定,最为重要的是要严格界定正面信用信息的范围,严格限定信用报告的使用目的,以及充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不正确信息的及时更正等。

第三,充分保证消费者对其信用信息的知情权,并规定明确的信息更正程序和责任,是保证信息准确性最有效途径

应当明确,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原则,不是通过立法使征信机构获得尽可能少的个人信息,而是保证征信机构以合法的手段方便和低成本地获得更多的法律允许的信用信息,以及保证征信机构所征集和使用的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从的实践经验来看,达到上述目的的最有效手段,是赋予消费者对其信用信息充分和合理的知情权。因为只有消费者本人最了解也最关心自身的信息。同时,法律应当明确规定在消费者对信用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提出争议时,征信机构和原始信息提供机构所负的责任,以及复核及更正的程序和时限。在这些方面,法律的许多具体规定都很值得我们认真研究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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